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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尽的痛苦 李瑞终章手记六(第1页)

人,我的面前左边右边都是活着的人,我不喜欢他们看我的表情,那是一种把希望交给我来带领他们活下去的期待,好像不需要询问我的意见,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

好过分,又要擅自把这些沉重的事物和情感托付于我,所以去死吧。

害怕的话也不错,恐惧的尽头却是厌恶,但我讨厌那种表情,只能出现在尸体上。

人这种东西都长的一个样,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一双手两只腿无论见过再多,我都不会觉得他们有什么区别,养的太多个别就有些得意忘形,总是会忘记自己是被我养着的人了。

自以为是的混淆了概念,把我和他们放在了同等的方面。

不过又是多了一层又一层的尸体,真不想琳琳咬他们干巴巴满是泥垢的皮。

我好像没什么饲养的天赋,保证了安全和食物还不够,还有耐心还有沟通,麻烦的我什么都不想做什么也不想说。

明明说的是人话,我却怎么也听不懂,不断的来问我生病的人怎么办,物资由谁来看管,食物又该怎么分配,总的来说不如尸体方便。

完全无视了我想要的诉求。

死了多少匹人呢,我想要的那种饼干还是没有收获到,或者我从一开始就用错了方法,不应该就那么擅自来到他们面前给一点食物,直截了当对人诉说愿不愿被我养着为我提供价值。

这很怪吗,我读不懂他们的眼神,像是疑惑又莫名其妙。

我躺着椅子上睡觉的某一天,我看见了一个在地面上爬着的人,他看起来好像要死了,细长的肢体是以贴近马路的姿态蠕动,我突然间想到了狗。

我不喜欢狗,因为会咬人,但只对一个主人忠诚就够了。

养一条狗要比养一群人要简单,没有什么比同类更适合养人,所以为了区分狗和人,我在他们身上留下了印记,谁让他们每个人的脸都张的一模一样,我分不清,也没必要分清楚。

无聊的时候,我会让狗真的围着我爬一圈,观察他们从错愕到坦然接受需要多久,在他把头伸过来让摸时在一脚踹开,毕竟狗是不会感觉到屈辱。

在大庭广众之下,给圈养的人看,给趴在地上的狗看,这就好像达到了我的目的,也让他们认清了我所想要的现实。

想要的更多,就要去走的更远,我想要漂亮的花,我想要糖,我想要她们能够活着,我想要。。。。。

总会有收获的那一天,不过是来回兜圈子原地踏步走,好累。

能陪我走的除了她们,也就只有尸体了,如果不是太脏太臭我都想让它们扶着我走,世界那么大,凡是我走过的地方都属于我不过分吧。

反对的会成为尸体同意。

下雨的那天我突然发现她不见了,不禁想难道她突然想通了要离开我,可尸体又怎么会思考,现在舍不得那个却成了我,我找了很久,大概是没日没夜,最后我在沿途的草丛发现了她。

我给她换的黑裙子很显眼,破败的周围没有什么比她更美的事物,她站着一动不动看着一朵花,白色的是栀子。

层层叠叠的花瓣很柔软,和她曾经送我的那束栀子味道一模一样,我摘下别在她的胸前,她会因为花而停留,可花终有一天会枯萎,到时候又该何去何从,我也一样。

平坦的路我也能摔倒,我差点喊不出来停被后面大群的尸体踩的扁成纸,停下来反而不想爬起来,看着人头围聚的天空,好像我就应该躺在地面不应该爬起来。

我是爬不起来,我对她伸出手说拉我起来,除了她以外任何一具尸体都会对我伸出手。

但我想让她来拉,很可惜她做不到只会垂下头沉默的看着我,手都不会伸,真残忍现在轮到你来对我不管不顾。

也许我能让琳琳来把她变的听话一点,但我不能这样做,那她就不再是她了,将真正意义上的变成尸体死去。

在躺到天黑后,我谁都手都没有牵自己爬起来了。

很沉重很沉重,像是地面吸住了我的一部分剥离才能拼命爬起来,只要不去想过去,不去想我的记忆,不去想我的名字,不去想我是谁,才能以装满痛苦的躯体站在无尽的尸体前,站在人前。

走了多远,去了多少个地方呢,我没有数也不想数,都是尸体把它们遣散就很空,那么高的楼房那么安静的城市只有我一个活着的存在。

天上有飞机飞过也不会注意到我是还活着的尸体,被雨水浸泡湿透到骨子里也不会腐烂,但在风里抽太多的烟真的不会说话,声音会变调,像哑了。

梳子不见了,是塑料的,在找了一把是木的,睡觉前我都会给她们梳一遍头,她的头发太长了总是被风一吹就散乱,一梳下去都动不了,像是被纠缠住了一样卡的死死的。

我最不缺的是时间,在她头发里我拿出了五根针,两条钢丝四把刀片,解下来这些东西可是废了一天功夫,可能还有一些没找到,每天光是梳她一个人的头发就过去了一个晚上。

我得尽量做到不去扯断她的每一根头发,因为每掉一点就不会再长了。

我没什么手艺,偶尔想编个发型都难,搞来搞去也只有给琳琳扎小辫,给她把长长的头发盘起来,这么做后果就是她没办法用刀片去杀人,有点儿幽默,习惯性的在脖子后面摸来摸去什么也摸不到,只能用咬的弄的满脸血。

小时候我时常不能理解,为什么女孩子会喜欢给娃娃不断的换衣服,这有什么好玩的,现在我倒认为这还真挺好玩的。

除了这个,我好像也没什么可以为她们干的了。

就这样走走停停,我当初第一条养的狗为我收获了饼干,也就几个月没见他变的健康多了,看人洋溢着发光的笑,干净体面的在人中找了个女伴,这不影响狗要对我卑躬屈膝的欢迎。

但我总感觉他还对我有所保留,鞋穿的比我要新,特别是他无名指上的钻戒太闪亮了有点讨厌,幸福能让他们忘记痛苦,也会忘记我。

当它问还需要为我做些什么的时候,我拿走了他的戒指像是玩抛物游戏一样,随手扔在地板的某个角落让他去捡并告诉他。

我想要人们一切所视为珍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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