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霄夺就这样不言不语的单膝半跪在他面前,路灯昏稠的灯光洒下来,平等的映衬着他们两人的侧脸。
他修长的手指夹着那枚小零件,放在指间端详,机身上一道细细的裂痕,隐隐可见里面精密的脉络。
盛愿是如此依赖着这个精巧的小玩意儿倾听声音,他无法想到,变哑的世界是怎样的。
他把助听器收进风衣口袋,幽深的眸子平静的注视着这个惶恐不安的人。
伞柄立在砖缝里,笼罩着他们两人的身体。
他牵起盛愿冰凉细瘦的手,指尖蹭在他的掌心,一笔一划的缓慢写下一个字。
“盛?”
盛愿轻轻念出声,酥麻的痒意让他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看来小孩儿聪明得很,牧霄夺继续写下第二个字。
“……。”
生疏的繁体字让盛愿犹豫了很久,他名字里的这个字只短暂的用了两天,就被爸爸改回了简体。
他没有去思考舅舅是广东还是香港人,只知道他在叫自己的名字。
于是,他对着男人轻轻“嗯”了一声,唤他:“舅舅。”
牧霄夺也学着他的样子低低“嗯”了声,继续牵过他的手写字。
“和。”
“我。”
“走。”
那时,那刻,这诱人的几个字击中了盛愿年轻的心脏,击中了他欲望的顶点。
他慌了神,下意识想抽回手,却被男人用力捏住了指尖,不容拒绝。
他一下一下眨着眼,像小鸟扇翅膀似的抖落睫毛上的水珠,眼神无辜的问他:“……去哪儿?”
其实,盛愿完全不需要回答。
哪怕是让人失足深陷的泥沼,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牧霄夺沉吟片刻,在他手心里轻柔又郑重写了一个字。
“家。”
盛愿的神色划过一丝无措,一见他认真的眼,便再不出任何声音。
牧霄夺牵起他冰凉的小手,带他走向路口的车。
温热的温度从相触的皮肤源源不断的传递过去,感受到他僵硬的手指在触碰中一点点松懈力气。
像逢春的雪,柔软的化在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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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汽凝结的车窗后,盛愿看见长兴街繁华的长路,萎缩成了一片睡意朦胧的光影。
他从未觉得云川的夜晚这么美丽,软红十丈,纸醉金迷,充满了温情和暖意,让他短暂忘记了这座城市曾经带给他的伤痛。
他看着车子昂贵的内饰,蓦然想起,曾经看见过虞嫣坐在他此时此刻的位置上。
她是那般华丽美妙,似乎只有那样的人,才配和舅舅并肩而立。
他错开眼,忽然在车窗的倒影中看见了一张干枯瘦弱的脸,丝凌乱,皮肤肮脏,全然没有半分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