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姑娘不嫌弃的话,在下自然乐于效劳——”
王子安笑容灿烂,如沐春风。
哎呀,这个俊俏的小书生,笑得怎么这么好看!
不送宫里可惜了。
给长乐公主写点啥?
王子安沉吟了一下,觉得还是抄一李白的诗歌比较好。沉腕凝神,笔走龙蛇,片刻间,一精致华美的小诗跃然纸。这一次,为了搭配诗句内容,王子安采用的是字体轻灵俊秀的灵飞经小楷。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贞观二年冬,王子安书于草庐。”
他原本想加为长孙姑娘书于草庐的,但考虑到人家这不是真名,干脆作罢。
孔颖达瞧着王子安刚刚写完的这小诗,惊叹才情之余,不由嘴角含笑,看起来这个臭小子真的是对长乐公主殿下有想法啊。
瞧着眼前的小诗,长乐公主不由俊脸飞红。
哎呀,这个俊俏的小书生,好羞人!
不过说话真好听!
程颖儿望着对长乐公主大献殷勤的王子安,内心忽然有种说不出的酸涩。
我就有那么讨人嫌吗?
他明明抢了我的绣球,却调头就跑,事后却在自己面前装没事人一样,现在竟然还当着自己的面,对自己的好姐妹大献殷勤。
程颖儿越想越是委屈,险些调头就走。脚步都抬起来了,但倔强的小性子,又让她不动声色地收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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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我就偏不如他的意,就看看他能在我面前装多久。
对了,还有绣球,也不知道被这个可恶的家伙藏到了哪里,等我找到了一定让他好看!
王子安提着毛笔,转头看向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孙姑娘”。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不由心中感叹,真是钟灵毓秀,人间祸水级别的美女啊。
若是单论容貌,她与长乐公主自然是春兰秋菊,各有擅场,但长乐公主胜在清丽矜贵,这位孙姑娘却是将女性的魅力诠释到了一个极致。
人间尤物,国色天香!
可惜,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对自己不假辞色,王子安不无遗憾地摇了摇头。
算了,捞到网里才是鱼。
先把这个娇憨的小公主给伺候好吧。
至于这位对自己不假辞色的,有枣没枣打一杆子吧。
王子安心中吐槽,手下不停,一小诗一挥而就。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贞观二年冬,王子安书于草庐。”
这次采用的是启功字体,典雅遒丽,与这《赏牡丹》相得益彰。
我写得真好看啊!
瞧着刚刚写成的字幅,王子安都忍不住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个大大的赞。就这字,不开挂,前世打死自己也写不出来,实在是太完美了。
又一种从未见过的全新字体!
孔颖达已经被震的都快麻木。
“小友书法,简直凡入圣,达到了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圣人之境了。”
说完,孔颖达目光火热地盯着眼前的作品,脸写满了我想要。
有点过分了啊,我又不是书写工具人!
王子安没搭理他那一茬,装没看见,轻轻把毛笔放在笔架,转过身来,微笑着看着自称孙姑娘的程颖儿。
“孙姑娘,这与你气质吻合,相得益彰,若是不嫌弃,就送给你吧。”
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