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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对于这一点,陆孝不信,陆孝不仅不信,还强行证明给方明煦看:我会草上飞。陆孝的大脚丫子肆无忌惮地踩在堆在地上的杂物里,深一脚浅一脚,陆孝的脚底发出各种奇怪的声响,可能他踩碎了半袋方便面,可能他踩碎了发霉的橙子。

方明煦赶紧制止这个极其危险的行为:太危险了!哥哥!快停下!

很快,陆孝为他的肆无忌惮付出了代价。陆孝感到脚底板一阵剧痛,一抬脚,发现两个圆圆的图钉颇有喜感地扎在他的脚上。陆孝把两个图钉一拔,脚底板立刻出现两个扭曲的洞,陆孝稍微动一动,从这个不起眼的洞里开始渗出一些血液,很快这个不起眼的洞变得非常起眼,陆孝的脚底板流了好多血。

陆孝觉得血光之灾每天都以各种方式降临在他的身上,虽然他意想不到的事情有很多,比如陆秋砸碎卫生间的大镜子,陆秋是一个多疑的女人。

方明煦的棉签和红药水又派上了用场,陆孝拿起一包未开封的棉签,立刻被方明煦捉住了手腕。方明煦说,等一下!

方明煦随即伸出双手,张开了怀抱。

哥哥,来抱一下。

于是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一起,越抱越紧,紧到陆孝觉得他全身的血都被方明煦吸走了,他的肩膀被方明煦的怀抱紧紧地挤着,方明煦把他活活挤成一只瘦鸡。这种窒息的拥抱方式让陆孝感到快活,陆孝恍惚中觉得自己像是死了,死在水中,被一捧浑水溺死了,但努力呼吸的那刻又活了过来,这就成了濒临死亡和痛苦溺死的反复过程,在这个过程,陆孝仿佛看见了自己落魄难看的一生,许多难为情的画面都一一出现在他的眼前,其中最让他痛苦的几个场面也都出现了——神秘的陆父之死、他遇见了他的初恋、逃跑过程中被他的初恋打成瘸子、陆秋被地痞流氓猥亵(他至今没有找到那个人)、他躲在墙角里吃残羹剩饭、他在一场黑暗里出卖肉体。

方明煦终于松开手,陆孝从难看的一生中走出来,发觉自己的眼泪已经淌到嘴巴上了,并且,陆孝发现自己的上衣被揭到胸部以上的位置,裤子松松垮垮被褪到大腿根的位置。

陆孝揉了揉眼睛,问方明煦,你是要强奸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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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煦回答陆孝,是你自己动手脱掉衣服的。

这个答案陆孝认可,不奇怪,想起他的初恋,他下意识把裤子衣服往下褪,想起他的初恋,他的两条腿又变得不一边长。

陆父之死没过多久,陆孝就逃离了庆丰屯,他卷走了大部分家底,走得时候极为狼狈,且没有像同村打工的有志之士发表豪言壮志,有志之士说我归来之时一定报答父老乡亲,好好修建家园,将一个散发着光辉的庆丰屯创造出来(以村长儿子为代表发言)。陆孝走的时候村长领着妇女主任在村口放鞭炮,村长高兴的原因在于他们村终于少了一个丧父、菜刀不离手的小畜生,妇女主任高兴的原因在于半夜上厕所终于不用怕那一双双盯着厕所门的贼眼睛。盯妇女上厕所确实大有人在,那一双双贼溜溜的眼睛陆孝都认识,不过陆孝没盯过,只有他自己清楚,其实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对妇女永远保持着一种崇高纯洁的敬意,包括修脚小梅,包括成天画着紫色眼皮的妖精们。从他母亲死去的那一刻起,女性角色永远冷漠地陪在他的身边,他想做一个淌过女人河的男人。

离开庆丰屯后,陆孝就开始不断地吃亏,以前吃小亏,后来吃大亏,第一个大亏吃得有些离奇,陆孝至今说不清那是什么样的亏。陆孝遇见了他的初恋,比他大三岁,和陆孝同姓,他们俩一个叫陆孝,一个叫陆义明,从名字下手,可以看出确实是命里缺啥名字里就有啥,两个人的名没能镇住溃烂的生命。陆义明这三个字进入脑海里后,陆孝立刻把它与陆有善这三个字迭在一起(陆有善是他叔叔的名字),这两个名都烂到不能再烂,可都让陆孝有些欢喜,他喜欢老气横秋的名,听着好像他小巧的屁股正正好好被老学究的大手掌托着,心底涌出一股温暖但浑身不得劲儿的感觉,四十岁民警说,那应该是爱意。

陆孝认识了陆义明(他的初恋)以后,发现他不仅在名字上和陆有善极为重合,在长相身材上也非常重合——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狡黠的小尖牙露出来,内眼角尖,眼尾长,吸一口烟气,桃花眼就变成弯月牙儿。睡眼惺忪时,眼尾被一团淡红色裹着,像被人揍哭了。有的人走运,长了一张陆孝叔叔十八岁时意气风发的脸,因此让陆孝倒霉,吃亏在这张十八岁男孩儿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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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提问方明煦那样,陆孝曾经拽住他松松垮垮的裤子问他的初恋,你是要强奸我吗?对方给他的答案是当然啦。陆孝那时还没长大,在江岸的折迭床上吃了大亏,后来连续几周他的初恋等到熄灯以后跳上他的床,无声地强奸他。白天他们俩还像关系忽远忽近的兄弟,偶尔他的初恋会帮帮他,顶着意气风发的一张脸随便帮帮他,他那时觉得自己好像爱上陆义明(他的初恋)了,阅历丰富以后,陆孝把此事讲给四十岁民警听,四十岁民警当时紧皱眉头,最不愿意听这种故事,四十岁民警说,你知道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吗?你是受害者,爱上了犯罪者,令人非常惋惜的是,一半以上的未成年犯罪分子和你一样,既是受害者又是犯罪者,被迫爱上了犯罪者。

真正的决裂在那个风很大的晚上,陆孝决定逃跑了,他想活到四十岁,想成为一个成熟稳重又沧桑的男人,而不是像过街老鼠,在江岸的沙土上四处流浪,他听见身后拉枪栓的声响,一回头看见黑漆漆的枪口对着他的屁股,他的初恋正稳稳地端着枪,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只残缺不全的小白鼠,他乞求过不要打我!然而他忽然看懂了那种眼神,他拼尽全力地逃跑,被他的初恋用霰弹枪打中了屁股,他歪歪扭扭地倒在柳树下,又看见了那种眼神——不过是把他当作一个发泄情欲的洞,一件肆意毁坏的物件。能永远拉开枪栓、高高在上地看一件柔软的物件坏成一团血肉模糊的糟粕才是那个人真正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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