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头,他嘴巴也沾血。
靠,好欲。
早已不会跳动的心脏,就在这时,非常缓慢地动了一下。
鬼使神差地,我说了句:「程巡,我叫安娜。」
7
我脸皮厚,一旦认定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比如说,喜欢程巡这件事。
我看过人类的戏剧作品,说让一个人对你有意思就要不停地出现在他面前,让他印象深刻。
印象深刻,我觉得我有了。
对我有意思,emmmm,还需努力。
而且我本来就是逃出来的,家族给我的最后通牒是不能出领地,而程巡,不管是哪个身份都不会在这里多待。
孽缘。
孽缘啊。
喜欢和坚持,似乎是两码事。
但在他们离开这里之前,我决定再大胆一次。
这天,我又追踪到了程巡的气味。
我站得远远的,避开路灯,站在巷子口,对着一家烤肉店。
远处的程巡倒水的手突然停了下来,抬起头。
我知道他看得见,也听得见。
「我饿了。」
下一秒,我心满意足地看见他起身朝我走了过来:
「我不是你的血袋,已经扯平了。」
他很讲究公平。
「吃其他的。」
「那是你自己的事。」
「想吃你。」
程巡的目光一下子暗了下来。
陷进人类社会的旋涡,他自然是什么都听得懂。
我大着胆子,继续大言不惭地反问:「我长得不漂亮吗?」
程巡没有说谎的习惯,他点头:「漂亮。」
「不可以吃你吗?」
良久,他看着我,第一次叫了我的名字:
「安娜。」
「嗯哼。」
「你知道狼人和吸血鬼在一起的后果吗?」
我摇头:「下场很惨吗?」
程巡摇头,没有给我回答。
「你什么时候离开阿勒泰?」
「明天早上。」
我叹气:「咱们认识虽然开头不太愉快,但是真舍不得你离开。」
「为什么?」
「对你感兴趣呢。」
「吸血鬼的情感,值多少?」
我哼哼:「反正我觉得挺贵。」
「我永生永世,只能有一个王后。」
得,这是拒绝我的意思。
这话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