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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孟煊长得好看,温以良第一次见他就知道,但就算早做好了心理准备,还是被今日的他惊艳到了。

哥儿出嫁不同于女子,不必以盖头遮面,嫁衣与女子略有区别,但也都是掐腰款式,穿在孟煊身上更显得风流艳丽,美不胜收。

他的眉略略以青黛描过,面颊轻覆了一层淡淡的胭脂,嘴唇嫣红,一双丹凤眼眼尾泛红,顾盼生姿,浅笑着走出来时引起一片吸气声。

人群中有人道:“我滴乖乖!这也太漂亮了。”

温以良也这么觉得。

他顿了一下,走上前去,在媒婆的牵引下把红绸一端递给孟煊,带着他坐上花轿。

起轿前媒婆又说了一串吉祥话,又撒了半篮子饴糖出去,迎亲队在人群欢声中离开了别庄。

到了温家村果然如孟煊所料,流水席满满当当摆了十几桌,来来往往的村民络绎不绝,座无虚席。

原先按照温以良想的应该是没有多少人来参加的,原身人缘不好不说,自己穿来没多久也还没来得及经营人脉,所以即使尽量把酒席准备的丰盛,也做好了人数寥寥办一场的打算。

但他低估了村民对于酒肉的热情,再加上村长和温二奶奶的号召力,大家都乐意卖他们一个面子。

且张屠夫逢人就说温秀才从他那里买了一整头大肥猪用来待客,昨日温以良又花了大手笔跟村民买了米面粮油蔬菜鸡蛋。

有人粗粗算过,温家光是用来准备酒席的钱都花了十两不止,还有迎亲的高头大马,宽大气派的花轿,二十几个健壮汉子组成的迎亲队,都足以看出温以良对这次婚礼的重视。

当然也有在背后嚼舌根的,说温以良收了未过门夫郎的嫁妆充门面,大手一挥花出去的都是以后用来过日子的钱——这些钱但凡存起来,酒席上略省一省,就是好几年的花用,何必这般大手大脚的。

其实大多数村民都是这样想的,但席面上吃起来谁也没慢几分,生怕好酒好肉被人抢光。

温家的宴席在温以良看来其实算不得多好,白水煮肉蘸酱油、土豆肉沫炖一锅、腊肉山笋、野红枣红薯小米甜汤、粗面馒头管够、糙米饭同样、野菜炒一盘、再加一碟子镇上买的最便宜的点心果子,这就算一桌饭了。

他不知道村民们平日里粗茶淡饭野菜杂粮馒头吃惯了,哪里能常常见到肉味?

更不用说迎亲路上一把一把撒出去的饴糖。

温以良只管婚礼怎么热闹怎么来,最好方圆几十里人尽皆知,这样万一事后万家找上门来才占理,毕竟婚礼已成、生米煮成熟饭,他们总不能强抢民夫吧?

让温以良意外的是赵寒芝带着学堂里的一位夫子和几个同窗都来了。

其实一开始的确如温以良所料,赵寒芝帮他把请帖送到但无人问津,根本没有兴趣来参加婚礼,尤其是前几天原身被人从赌馆扔出来之后。

但赵寒芝不知怎么说服了夫子,其余几位有空的看夫子都去了自己不去不太好,多多少少还是派了几个代表过来。

花轿落地,新夫郎被人搀着走下来,全场出现了一瞬间的震惊沉默。

温以良笑了下,看向少年郎,只见孟煊也不自在地看他,于是伸手把他的牵着,安抚地握了握,带着他走向临时搭建的礼棚。

人群在沉默之后迅速喧哗起来:“竟是个这般标志的哥儿,这温秀才走了什么狗屎运,竟能娶到这般人物!”

“这就是新夫郎,长得可真不赖!”

“谁说不是呢?真真令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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