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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徐何慕脸色变了变,拿过旁边的纸袋,“懒得理你。”

走出店门,外面的风不是一般的大,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很快便到了面包店门口。

此时林乐之正在门口扫雪,只在工作服外面套了件羽绒服,手指和脸都被冻得发红。他正打算扫完面前这块地就回去,突然面前站了一个黑色的人影,他抬起头一看,见到来人后像没看见似的很快把头低下去。

徐何慕原本扬起的嘴角一点点往下掉,他微微翘起嘴巴,明明心里很委屈却依旧像没事一样说:“小乐,你冷不冷啊要不要我帮你扫?”

不出所料林乐之摇摇头拒绝道:“不用了。”

徐何慕注意到他握着扫帚的手指通红,一心疼竟情不自禁上前握住他的手给他取暖,表情很是着急的样子说:“怎么不用,你手都冻红了。”

手背上的温度很高,大概是自己的手背太冷所以觉得有些烫,林乐之立马抽出自己的手,表情很不自然,“待会儿就进去了。”

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合适,徐何慕有些尴尬,“这样啊,抱歉。”

他把手上的袋子递过去说:“这个是给你的书,我记得之前在你家看到过这种科幻小说,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他注意着林乐之脸上的微表情,期待能得到对方高兴的回应。可不知道为什么,林乐之并没有很开心的样子,也没有接过袋子,反而表情淡淡的,低垂着眼看起来有些忧伤。

“是不喜欢吗,不喜欢的话我……”

“对,不喜欢。”

徐何慕话还没说完就听见林乐之的回答,他失落地把袋子收回来,用理解的语气说:“不喜欢啊,那我下次送其他的过来,是我考虑不周了应该先问清楚你喜欢什么的。”

林乐之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他果断地说:“我一点都不喜欢看什么科幻小说,之前是因为你喜欢看所以我才买的,因为喜欢你所以想要和你有共同话题,但现在我不想喜欢你了,你也别再送东西过来了。”

林乐之一字一句说得很清楚,徐何慕听了后很是惊讶,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他怎么会想到是因为这个原因,自己以前到底有多蠢,为什么什么都没发现。

他捏着纸袋的手隐隐发着抖,茫然地看着林乐之,但林乐之把头撇开不想跟他说什么,他耷拉着嘴角,怎么又让林乐之不开心了。

僵持了片刻后,他假装若无其事地说:“我昨天没来是因为店里有事,但今天事不多,晚上下班前我会过来的。”

生怕听见林乐之会拒绝,他头也不回的快步离开。

林乐之站在那,手指攥得紧紧的,心脏处隐隐作痛。

回去后,徐何慕把书扔在一边,整个人靠在沙发上,像一条濒死的鱼。原来林乐之这么早就喜欢他了,他这个傻子居然现在才知道,脑子是干嘛用的,钝感力非得用在这里吗。

“啊啊啊啊啊啊,好烦啊……”

他抓了下自己的头发,发完牢骚后起身打开手机,翻出前几天拍的林乐之的背影照,还有一张两人之前去公园喂鸽子时拍的林乐之。他发现他的手里只有这两张照片是与林乐之有关的,而且连电话也没有,微信还被拉黑了。

怎么会有他这么失败的人。

要是早知道自己会这么喜欢林乐之,七年前就应该答应他的告白,说不定还能一起上大学,出来后一起工作,一起度过美好的时光。可惜就这么白白浪费了七年。要是可以,他真想一天二十四小时跟在林乐之身后,走到哪跟到哪。

不行,浪费的时间得一点点弥补回来。

晚上七点还没过半,徐何慕在楼下晃悠着,从前门走到后门,又从后门走回前门,如此往复循环好几个来回,终于在坚持不懈下到了八点。

他戴好围巾把手插进口袋里,一刻都等不及的样子把钥匙丢人方嘉煜说:“记得关门,我先走了。”

说完后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门。

方嘉煜皱着眉头,对旁边的谢昀说:“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从此君王不早朝,我们老板现在除了早退,就差一个迟到,我真怕他以后店都不来了,当个甩手掌柜。”

谢昀不置可否,他耸耸肩,摊开手掌说:“不应该是一见美人误终身吗?他天天这么急着出去见人,多半是不打算把这个店做大做强了。”

说完他忍不住啧了一声,“说好的初心也没了。”

方嘉煜笑了笑,什么美人啊,明明是个男人,而且是个温柔可爱的男人。他倒是想看看,这两个直男要掀起什么水花。

今天店里东西卖得快可以早点下班,程霁把盘子收好后去了后面换衣服,出来后他朝林乐之说:“老板,要不要一起走,我们好像顺路。”

林乐之还没那么快,他说:“你先走吧,我还要一会儿。”

“好吧。”程霁看他在收银台忙着整理东西,说道:“那我走了。”

他刚转过身就看见从玻璃窗处走过去刚来的徐何慕,那人似乎不打算进来的样子。他转过头冲林乐之笑了笑,指着门口的位置说:“外面有人在等你。”

顺着手指,林乐之一眼便看见了在门口站着的徐何慕。程霁好像突然明白为什么林乐之不跟自己一起走了,原来是有人来接。他假装不经意提醒道:“外面好像很冷吧,天气预报说夜间有雪。”

说完后他也不等林乐之回答,拿上包走出店门,看见门口的徐何慕后朝他点点头,说:“我们老板马上就好了。”

徐何慕微笑着说:“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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