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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第2页)

正午前来邮局的人不多,排在于曼颐前面的只有一位收邮包的老人。她呆愣着站在那人身后,看着他拆开邮包,抚摸,打量,检查。那邮包对老人来说或许也是件要紧东西,他又用自己带的一张包袱皮将邮包层层裹起,在柜台的催促声中最后一次签下名字。

待老人再回头的时候,方才站在她身后的那位小姑娘,已经不见了。

于沈氏发觉,自己那过继的女儿于曼颐,近来很是争气。

她开始勤劳地给她表哥写信,频率几乎已经到了十日一封,完成后便会积极地向她申请一笔邮费,然后独自去邮局寄送。她并不抵触向于沈氏分享信件的内容,若是后者不满她含蓄的措辞,她便从善如流地将语句修改,言辞间的大胆与挑逗让于沈氏都感到心惊。

就于沈氏所知,于老爷对于家女儿们的私塾所用书本有着严格的筛选,最重要的一本便是教诲女子在夫家敬顺丈夫、曲从舅姑与和顺叔妹的《女诫》,而于曼颐所识文字,也都是从那本书上择取。于沈氏很惊奇,于曼颐是如何在仅仅阅读过这本书的前提下,学会了那些她嫁人之后才通晓的床第之语呢?

更让于沈氏感到惭愧的是,她虽然听于曼颐阅读给她贤侄的家书时感到些微害臊,但她竟然并不排斥听这些东西,就像是她童稚时也曾偷偷站在戏院外听词一般。况且这家书的寄送终究是为了她家老三将来继承家业谋划,于沈氏扪心自问,自己似乎并未产生刨根问底的打算。

看着于曼颐每日早晨因为努力写作而黑掉的眼圈,于沈氏低头啜茶,心中竟第一次产生了“母女齐心”的感动。

不过于曼颐心中当然清楚,她这眼圈绝非因为家书而黑,而是因为……借着烛火看报而黑。

继宋麒离开于家半年,那座地窖竟然再一次派上了用场,这一次的用场是于曼颐的书房。她趁着一次家中库房无人看管偷拿了几十只蜡烛,而后便在每个晚上勤恳地前往地窖,点亮烛火,仔细阅读她去镇上寄信时购买的报刊。若是入夜天气太冷,她便将那些根本未被寄出的家书点燃,靠着火光取片刻温暖。

那报纸与宋麒所说当真是一分不差,正刊印制的连载是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其故事之跌宕,纠葛之大胆,与于曼颐早年所读传统话本不可同日而语,端的是鸳鸯蝴蝶,恨海情天。她也关注了每次连载的落款,发现这故事竟然还是多人执笔,每逢旁人撰写便平平无奇,不过普通狗血,只有一位笔名“齐颂”的作者接棒,情节便会陡然曲折,字字句句,画面有如亲现眼前。于曼颐读到揪心之处,独自在黑暗中的地窖捶胸顿足,心想若是再遇见宋麒,一定让他把这位“齐颂”介绍与自己认识。

若是阅读完这自由恋爱,于曼颐仍未产生睡意,她也会意犹未尽地翻阅一会儿副刊的自由、民主与主义。不过她实在是对这些东西提不起兴趣,反倒是为那些粗糙的插画感到可惜。宋麒曾说,他的报纸上只有野花野草。如今于曼颐终于看到,发现近来这几期除了野花野草,还多出一些小猫小鸟。只可惜美工画工实在低劣,猫不像猫,鸟不像鸟,实在配不上主刊恨海情天的自由恋爱。

春日万物萌生,于曼颐也总有心思在动。又借寄家书的由头去了几次镇上邮局后,她终于在一个深夜潜入书房,偷拿了二叔的笔墨纸砚若干,然后在地窖里研磨铺画纸,画出一只栩栩如生的喜鹊来。

她将那只喜鹊剪下,贴到报纸的插图上,又提笔画出一朵牡丹。于曼颐这一夜熬得尤其晚,为宋麒的报纸排版出谋划策,画出无数花草鸟兽的小样供他选用。她熬得天光微亮才返回闺房,将那本剪贴过的报刊藏到枕头底下,又把写给表哥的家书放到梳妆柜上显眼的位置,准备找日子拿着家书和报纸,再去一趟邮局。

不过这一次,她不再是假意进去转一圈便离开,而是真真正正要去寄信。她要按照“读者意见请寄”这行字后的地址填写挂号信,将自己给宋麒画的插画小样寄过去,并请他帮自己转达对“齐颂”的敬佩。

毕竟,她在给表哥写信时能文思泉涌,灵感可全是来自于齐颂笔下的文字呢。

这场荒唐错事持续了整个春天,又度过了半个夏日。随着蝉鸣声愈发聒噪,一度为于曼颐的勤奋写信感到愉悦的三妈却愈发的不安了。

她在春天感到焦虑,是因为她的贤侄家书寥寥,言语中也毫不挂念他的订婚妻子。这促使她想了办法,让于曼颐主动与他写信联系。她以为这男女之间不过一层纱纸,她叫女方主动些,她的贤侄哪怕出于礼节也会传来回音,遑论于曼颐文字中的挑逗昭然若揭。

可一整个春天过去了,她怎么还是没有收到哪怕一封从欧洲寄来的回信呢?

三妈总在怀疑,她必须怀疑。对于她膝下无子,她选择怀疑丈夫。对于收不到欧洲的回信,她怀疑的眼神自然投向了于曼颐。

她此前对于曼颐流露了一些母亲的慈爱,这让她下意识地忽略了许多异常。如今她再次警惕起来,这些异常就变得十分显眼。她发现于曼颐总是在吃早饭时犯困,她还意识到那些由她所写的家书里出现了过多有如“自由恋爱”一般不寻常的词语——

那么,她是从哪里听到的这些东西?

她是沈家不受宠的偏房女儿,如今做到于家三少爷的正妻,她并不是一个愚蠢的女人。当于曼颐再一次拿着那封所谓的越洋家书离开于家大宅时,三妈立刻将另一辆套好的马车叫到家门前,跟着她一起去了镇上。

然后她就见到了令自己震怒的一切。

那马车夫有如吃了蒙汗药一般,一到集市上便倒头大睡。而于曼颐在车夫睡去后,堂而皇之地跳下车,有恃无恐一般穿越集市上的人群,在报刊前与老板熟练地交流,而后拿出她的钱——那是于沈氏自己攒下的私房钱,用作给她贤侄寄越洋家书的钱——买了一份头版印刷着一对儿男女的报纸!

三妈按耐住性子,继续等,等到邮局下午开门,于曼颐跳下马车,手上拿的不再是报纸,而是那封她每天装模作样写就的家书。她冷着脸,无声地跟上于曼颐的脚步,站在邮局门口凝视,继而发现她拿着那封信在人群里转了一转,甚至都没有到柜台前面排队,就将那封信放回衣服里,一脸自若地出了邮局大门!

她做这一切的时候太熟练,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大门旁那双怨恨到喷火的眼睛。尤其是因为还没到家里,她走路的步子也比平日大,三妈敏锐地注意到她的步伐不似在宅院中端庄,仿佛左腿上捆着什么东西。

她看着那个无忧无虑的背影,那场对“母女同心”的幻想,已经一丁点都不剩了。

而于曼颐则就这么无忧无虑地上了马车,无忧无虑地睡了一会儿,无忧无虑地等马夫带马匹喝过水,拉她走上回家的道路。她趴在窗边看着后退的田埂,心中全是对今晚报刊上所印故事的猜测。她的好心情停在了跳下马车,双脚踏入于家大院门槛的那一瞬。抬起头的一瞬间,于曼颐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她的三妈,于家的三少奶奶于沈氏,拎着一根戒尺站在院门口,正冷冰冰地盯着她的眼睛。

第10章贵客上门(三)

◎缝隙◎

眼睛。

于曼颐并不习惯直视三妈的眼睛,她已经习惯了低着眉眼,在斥责来临的第一秒下跪。她知道自己接下来应当做出什么样的动作,例如展开掌心,颤着声音在戒尺落下来时计数。这场景在她还是个稚童时时常发生,以至于留下了条件反射一般的身体反应。

但或许是因为从和表哥订婚那日起她就没有再挨过打,又或者是因为某种她目前还没有察觉到的原因,于曼颐并没有跪下,也没有伸出手,她甚至没有低头垂眼,而是微微扬起下巴,和于沈氏对上了目光。

她如此反应,反倒让气势汹汹的三妈脸上浮现一瞬的不知所措。随之而来的,是恼羞成怒以至于改变了声调的尖叫。

“于曼颐!”她不顾下人们惊恐的目光,朝自己过继的女儿撕心裂肺地喊起来,“你知不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

她知道,但她已经不认为那是“应当”。她被冲过来的三妈推搡着身体,一步一步地后退,直到腿上绑的报纸散落一地。于沈氏从地上将报纸捡起来,又尖声叫人送过一叠从她房间里翻出来的报纸,然后一张一张,一张一张地,摔到她正在发抖的脸上,肩膀上,胸前,腹部。

于曼颐怕极了,可她就是不低头,就是要用她年轻而漆黑的眼睛注视着于沈氏,理直气壮到就像那个做了错事的人是对方,而不是她自己。三妈摔完了报纸,又抬起手上的戒尺往她身上抽。那根象征着权威的戒尺挟风而至,眼看就要在她脸上像此前千百次一般敲出血痕。而于曼颐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闭眼,而是一把攥住了那把抽向她的戒尺,让于沈氏没办法向前哪怕一步。

“于曼颐,”三妈的语气是如此的不敢相信,“你是不是疯了?”

“你终日在于家的宅院大喊大叫,”于曼颐语气冷静,“你才是疯了。”

“你看清楚我是谁!”

“你问这做什么?”于曼颐死死攥着那戒尺,一字一顿地提醒,“沈映梅,你是忘了自己的名字么?”

于沈氏在她被直呼其名的那个瞬间陷入了彻底的疯狂。她用尽全身力气,将戒尺从于曼颐手中一把抽出。金属的边沿太过锋利,于曼颐只觉得一阵深及骨髓的刺痛,眼神望过去,只看见掌纹断裂,一道血痕出现在掌心正中。

“好,好,于曼颐,”三妈用戒尺拄在地上,闭了半晌眼睛,终于慢慢睁开,语气愈发的怨恨,“你现在不愿意跪下,那你就给我站在这里——”

她环顾四周,围观的下人纷纷收回目光,无一人如于曼颐一般敢与她对视。

“——站到你愿意跪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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