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据我们上户调查了解,负责打洞、拉线和搬运的民工都说是他们出的义工,到谁的门口谁负责,没有付给他们任何工资。他们还说,供电所的人打招呼了,要想早点拉线接电,用电户也得出点力,帮忙打洞和拉线,要不就等肯出力的村庄改好了再说。”李国庆接上说。
“这个……”村电工吱吱唔唔,半天没有说话。最后承认,他们没有付力资费给用电村民。“工价本来就这么低,再要我们自己花钱去请人打洞、拉线,别说是赚钱,日工资都混不到,要这样,谁还会接这个项目啊?”
没有支付村民的力资费也得到了供电所负责人的证实。
审计调查的5个农村供电所此项情况基本一致,按照建设定额,低压线路电杆施工安装费每根55元,5个供电所合计工程量折合施工安装费313万元。该项工程施工均由受益村农户自行组织投资投劳解决,应付未付给农村用工,虚列工程支出。
审计调查还了解到,该县财产保险公司与各乡镇政府达成一致意见,农网改造期间为了确保农户用电安全,由乡镇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合发文,规定电改农户每月每户必须缴纳1块钱的用电安全保险费,在进户线路接通前,一次性预交一年即12块钱的保险费,等全县农网改造全部结束,电网运行正常后,用电保险费才改由农户自愿缴纳。
但这一点,湖阳县财产保险公司乡镇保险所的负责人和被调查的乡镇负责人否认了,说收取保险费完全采取农户自愿的原则。
但上户调查时,农户反映的情况并非如此。农户说,要不预缴一年的保险费,就不让接进户线,是强制的收费。
上户审计调查时,很多农户还反映,他们使用的电表很多是两、三个月前买的,刚用不久还是新的可以不换。可是供电所和施工的人硬说农网改造后使用的是新的计电箱,以前的电表不能使用,否则电表会走得更快,这是为农户利益着想,所以必须全部换成供电所提供的新电表,每户每只电表仅收取材料成本费60元。
“真要是这样,收也就收了。既然我们的旧电表不能用,为什么还要收去不给我们自己留着,算里面的漆包线和塑料外壳,废品收购站每只电表可卖5到10块钱呢!”村民的话语里显露出些许不满。
“这也无所谓啦,毕竟网改后电费比原来低了很多。以前一度电少说也要1块五,分摊电损多时还要两块多,现在只要8毛钱,农民还是得了实惠。”有一女村民接着说,“但可气的是,我们这里农网改造都完工两年多了,还是经常停电,不知道什么原因,赶上大热天,停电用不上电扇,屋外又没有风,太阳又毒的时候,这日子委实难过。”
“是啊是啊,电改了怎么还老是停电呢,不单是我们村,邻村还有别的乡镇也都这么说,不是都停,一个乡就几个村老停。一问上面,就说现在是高温季节,用电高峰,变电站负荷不了,自然就停了。可为什么总是停这几个村的呢?而且下半年的大冷天也不是高温季节,也不是用电高峰吧,为什么也总停呢?”
就在审计组连续上户调查的十几天里,的确赶上了几次停电,而那时县城审计的一组告诉他们,县城没有停电。打电话问与停电村同一变电站的其他乡村,证实也没有停电。
为什么呢?是变电站负荷过大而特意停这几个村的电吗?可为什么只停这几个村的,就不轮流停别的村的呢?会不会存在施工质量的问题?或者是这几个村的电工水平有问题?
这些疑问留在审计人员的审计日记里。
第十四回-废旧的物资-055
农村调查与县城调查的两个审计小组重新合在一起,返回到湖阳县供电公司,将两个小组调查结果反馈给被审计单位。
被审计单位承认,截止审计日,已超过一年且无质保事项发生而未予退还的质保金共1361万元,但否认口头与施工方协议不予退还的说法。
然而,审计发现供电公司的财务账上却没有质保金余额。水泥电杆打洞费用已经计入施工造价中。邹科长解释说,“不付给村民是施工方的面子,与供电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由于所有被调查的施工方都作证口头协议为转包管理费,投劳的村民们也证实不会付款,对此,审计人员没有接受他们的解释。
至于县城和农村收取60元新电表款的事,是考虑全县回收的电表和计量箱太多,会增加农改工程的回收、储运和保管成本,且全部为不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故公司开会研究决定,由施工人员自行处置,不纳入公司财务和物资保管账。但有个条件,是施工人员回收时要电改农户自愿。
既然是开会研究决定的,就应该有会议记录。审计人员要求供电公司提供了会议记录,经审阅原始会议记录,发现“施工人员回收时要电改农户自愿”的一段记录与其他文字笔迹不同,水色新旧程度也不一样,且是在会议记录的边角用箭头插入的两句话,明显是以后添加上去的。
审计人员认为,根据农户反映情况时的态度和语气,足以说明“农户自愿”的说法站不住脚,该公司会议记录“造假”进一步印证了废旧电表回收存在问题。
至于调查中发现的几个村经常停电的问题,供电公司负责人说可能是农网改造刚完成不久,变电台区和线路有个适应和调整的过程,正因如此,各乡镇保险所还收取了农户的用电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