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猪头?”阮宁从小到大都不知道猪头还有法儿吃。
“对对,让老刘把猪头给咱烧上,烧得烂烂的就酒吃才过瘾。”唐承斌吃美喝美了,对阮宁也亲热随意起来,也不管平时和章桦有多不对付,连连开口附和道。
阮宁见他俩那样子,心想兴许真有这道菜也说不准,“那行吧,我去跟大师傅说一声儿?”
“不用不用,我去就行了。”旁桌的钱志强拦了他,起身就出门了。
狼焰食堂里,刘高义红光满面地将大勺里的小炒肉起锅装盘让人送到二楼去,自己却又一次看向了案板上收拾干净的猪头。
虽然阮先生放话了让他们饿了就随便吃,不过刘高义知道规矩,吃归吃,剩下的东西他还得原原本本地交还给人家,尤其是没用完的那大半扇猪,末世不同以前,在外城听说有人为了瓶纯净水都能杀人,更不用说这半扇肥猪,那可是一百多斤的肉呢,他可不敢说贪就贪。
不过身为食堂的大厨子,刘高义在盯紧手底下那群家伙手脚要干净的同时,也有办法给自己留点好料,就比如那个猪头,刘高义想着,那阮先生看着跟个富贵人家小公子似的,指不定都不知道猪头还能成好菜呢,就算他把猪头私落下,估计也不会被发现。
中国自古就有诸多烹烧猪头的做法,其中就以一根柴禾烧猪头的说法最为著名,如《金瓶梅》第二十三回中,有一段烧猪头的描写:滔了一锅水,把那猪头蹄子剃刷干净,只用的一根长柴禾安在灶内,用一大碗油酱,并茴香大料,拌的停当,上下锡古子扣定。拿消一个时辰,把个猪头烧的皮脱肉化,香喷喷五味俱全。
刘高义想得好,等所有饭菜上完了,他就遣了厨房的人让他们先回去,自己就关了大门撸胳膊挽袖子,用铁锅大柴烧上了那只猪头。
等猪头软烂,浓香四溢的时候,就听厨房门口传来“砰砰”两声敲门声。
“谁呀?”
“我是三队的大志,呦,刘师傅你还在呀,正好,受累帮咱们把猪头烧上呗,等会儿我来取啊。”钱志强打了个酒嗝,转身上了楼,他还得趁着肚子还有空儿,再多往里填点儿菜呢,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钱志强晃晃悠悠的走了,只留下厨房里欲哭无泪的刘师傅……
晚上八点整,林宅。
林岳桓慢条斯理地吃完食堂送过来的好酒好菜,算计着时间应该差不多了,就准备去食堂接人,都这个点儿了,小孩子不趁早洗洗睡觉,跟几个大老爷们瞎掺和什么。
将脸死死扎在食盆里的老虎见它爹穿上外套要往外走,赶忙快速吃了两口盆里的饭,叼着一块大排骨就屁颠屁颠尾随了过去。
“等到了食堂小宁要是不愿意回来,你就扯着他的裤脚不撒嘴知道吗。”林岳桓边开着车,边对后座的老虎叮嘱。
“汪!”老虎嚼吧嚼吧嘴里的肉排骨,几下嚼碎咽了下去,机灵地冲它爹叫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林岳桓为了维持在阮宁心里温柔可亲,百依百顺得好形象,不愿意明着强迫阮宁回家,又怕年轻人贪图热闹不肯回来,便无耻地决定了利用他狗儿子。
可惜除了吃就是睡的老虎,连这点余热也没能发挥。
“桓哥,对不起,我没能看好小宁。”章桦惭愧地说。
刚才他喝美了,一时没看住小孩,等再一转头就见本来应该乖乖吃菜的阮宁竟然趁着他不注意偷喝了不少白酒,此时醉的竟会傻笑了。章桦见他逢人就笑,本就漂亮得晃眼的小模样如今更添风情,吓得赶紧将人弄出来准备送回桓哥那去,没想到刚到楼下就见人正主开着车来了。
林岳桓从章桦手里接过醉的晕乎乎的阮宁,见他白皙细腻的脸颊上晕出两抹粉粉红红的颜色,水光潋滟的双眸不复往日清澈明亮,此刻墨玉般黑亮的瞳孔里蕴着水汽,正迷离的凝视着自己,石榴花一般鲜艳饱满的嘴唇也傻乎乎的咧着一个劲儿冲自己笑,根本不知道被他给予灿烂笑容的男人此刻正抱有什么亟不可待的心思。
“行了,不怪你,也是小家伙自己馋酒,你回去接着吃吧,我将小宁抱走了。”林岳桓挥挥手让章桦回去,自己抱着阮宁坐回到了车里,盯着还在无知无觉,逢人就傻笑的阮宁,突然也咧嘴一笑,笑容说不出的危险。
醉得一塌糊涂的阮宁被这个危险地笑容吓得清醒了几分,本着小动物的直觉刚想躲开,就觉得嘴唇一吻,一个软乎乎的东西贴着他的双唇一阵轻啄磨蹭,那东西啄了几口仍不满足,便轻轻啃咬着他的双唇,用一条又软又湿的东西顶弄着想要侵入他的口腔。
阮宁反射性的紧闭双唇,哼哼唧唧向一旁侧着头躲避。
“呵呵。”林岳桓伸手将他的头又正过来,毫不留情地俯身继续品尝小家伙柔软的唇,一只手还悄悄挠了两下阮宁腰间的痒痒肉,让的阮宁张嘴要笑,被擒住他嘴唇的男人趁机入侵了口腔攻城略地。
起先,男人用嘴唇含住了阮宁的舌头,轻轻允吸,动作缓慢而轻柔,醉的脑子一滩浆糊的阮宁先还推拒两下,后来被男人轻柔小心的动作弄得舒服了,便不再有动作,只是从鼻子里哼哼两声表示寡人很舒服,爱卿继续伺候。
林爱卿被他的哼哼勾得起了火,也没有耐心再温柔下去了,咬住阮宁的舌头,似欲吞食般的使劲吻着,发出滋滋的水声,仿佛对方的舌头是世间最好吃的美味,又咬又舔又吸的急不可耐想吞进肚子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