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吧,要用晚膳了。”
“不吃,不饿。”
封近溪忍住笑,伸手到被子里捉住他的脚:“你是被我喂饱了,但是肚子里的那个可还饿呢。”
江允墨一怔,从脸到耳朵尖都红了,一双小鹿眼睛从被子里露出来,幽怨地看着封近溪,眼眶里湿漉漉的,连眼尾都是红红的。
“你要是不想出门,我把晚膳端到房里来吃,行吗?”
长睫毛眨了眨,表示同意。
“那你也要起来吃啊,总不能让为夫在被子里喂你吧。”
仙鹿眼睛又缩回了被子里,只露出个乌黑的头顶,看来还是不愿意。
封近溪拿过裤子,把他的腿掰到自己腿上,“我给你穿总行了吧,下来走几步,用完了晚膳再睡。”
听到封近溪这麽说,江允墨才靠了过来,让他给自己穿衣服。
“你呀,我天天跟伺候祖宗似的这麽宠着你,我要是有天不在,你说你打算怎麽办?”封近溪一边给他套裤子一边自言自语,还不忘顺便揩油。
江允墨抓的重点却不一样,他擡起下巴,瘦削的颈脖绷成一道分明的线条:“有天不在?你要去哪?”
封近溪捏住他的下巴:“你别紧张,我是说重建封氏铜器厂的事,筹备起来总是要花点时间的。”
江允墨鼻子“嗯”了一声,表情却看起来有些失落。
封近溪给他穿好衣服,出去把晚膳端了进来,两个人在屋里围着炭火慢慢地吃。
江允墨一言不发,慢慢地挑着碗里的菜。
“饭也要喂?”封近溪夹了块肉放进他碗里。
“不是……”江允墨挪开碗,“谁要你喂,我有手有脚。”
封近溪直接拿过他的碗,用勺子舀了一口饭送到江允墨嘴边:“你呀,就是嘴硬,想要夫君喂就直说。”
江允墨想要抢碗,被封近溪躲开了:“你一直闷闷不乐的,说实话才给你,不然我就喂饭。”
“你……”江允墨松了手,垂头丧气地放下筷子,“铜器厂开业肯定有很多事,你当初做参赛贡品花瓶的时候都把自己关在铜器厂几天几夜不出来,现在从头创业,你岂不是要住进铜器厂里去?”
原来是这样,封近溪恍然大悟,大笑起来。
“你笑什麽?”江允墨眉头皱起,“你要做就去做,笑个屁。”
封近溪把人搂过来坐在自己腿上:“我怎麽可能牺牲陪你的时间去做那些事,当下最重要的事当然是照顾好你。你放心,一日三餐,夫君都会陪着你的。”
江允墨疑惑:“那你怎麽创业?”
封近溪吸着怀里人身上清新的气息,闭着眼睛道:“我封近溪不会重蹈覆辙,这次我要做不同的事。”
江允墨双手环绕着他的脖子,低下头疑惑道:“你要做什麽?”
封近溪擡起头:“小作坊生産效率低下,靠自己就算日夜劳作,也做不出来几样东西。所以,我打算开班授课,将掐丝珐琅的技术传授出去,掌握技术者皆可加盟开店!”
打响名头
江允墨的仙鹿眼睛眯成了两条直线:“亏你想得出来,如果没有独家技术,你怎麽在古代立足。”
封近溪的脸埋在江允墨的胸前,呢喃着道:“我不管,总之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要用来陪我的允墨宝宝,谁也别拉我去上班。”
江允墨哭笑不得,叹了一声,伸手摸了摸他头顶的乌发,第一次发现这个男人实在是有些“可爱”。
可爱?我为什麽会用这个形容词?
江允墨当然知道封近溪是在说笑,他的确不要上班,他要的是当老板。
加盟连锁这种商业模式在古代没有,但不代表他们不可以创新。虽然独家垄断技术可以吃一辈子,但人累、赚得也有限,封近溪是肯定不愿意再重複封氏铜器厂过去的传统模式了。
不过眼下有一个新的问题:怎麽打响知名度。
掐丝珐琅虽然精美绝伦,但价格昂贵,民衆能接触到的很少,只用作装饰品的层面的话,京城里还有许多竞争对手。要想打响知名度,封近溪得给自家品牌打广告,或者说,找个最有力的代言人!
燕丞相不就是最好的代言人吗?他可是京城里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江允墨问,据他所知,燕云离一直未娶妻婚配,皇帝对他这个大功臣不知为何也没有指婚赏赐。
封近溪摇头:“贵公子年年有,他不是最好的人选。”
“他还不够?你要找谁?”江允墨瞪大了眼睛。
封近溪勾起嘴角嘿嘿一笑,“下个月有一场宫廷盛会,据说所有的王亲贵族都会被邀请参加,我们能不能问侯府要两张请帖,也去参加?”
“好啊好啊!”江允墨眼睛发亮,一是他也想见识见识古代皇宫盛宴的热闹,二来他猜到封近溪可能是打算物色个代言人,他好奇还有什麽人能比燕云离能适合的。
“我去找三哥要请帖。”江允墨道。
封近溪弓着手指蹭他的鼻梁;“小好奇鬼,你怎麽比我还积极。”
江允墨噘嘴:“我就想看看京城里还有谁能比燕丞相更适合当我们家的代言人。”
皇家夜宴被安排在京城西郊不远的飞云山脚,这里原本是皇家猎场,到了冬天停止狩猎,就在山脚围了一大片园子用作聚会。
此时张灯结彩、花团锦簇,衣着华丽的官员、贵族们两旁列坐,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想不到古代居然也有露天夜宴,要是再改成自助餐就完美了。”江允墨张着嘴四处打量着各路王亲贵族和川流不绝的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