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韧肃容,他没忘,他也不会忘,所以他心心念念要把沈彤带回西北。
“这次是我败了,我认栽!”败了就是败了,以多胜少也是败了,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他赢得起,也同样败得起。
“那我们说好的那件事呢?”沈彤笑靥如花,萧韧第一次发现,这死丫头笑起来时居然是软绵绵的,咧着嘴露出门牙,那嘴牙才换完没多久吧,像兔子似的,真丑。
“我答应,不过这只是我答应,王爷那里……”
“王爷那里还有你呢,对不?”没等萧韧把话说完,沈彤就笑嘻嘻地接了过去。
屁话,真是屁话波!
萧韧瞪着沈彤,气如斗牛。
先是背后的两把刀收了回去,接着沈彤把手里的软剑卷了卷,递到萧韧面前:“你的,还你。”
“我不要了!”萧韧说完就走,这把剑已经让死丫头用过了,他才不要,死丫头喜欢就给她好了,他不希罕!
看着萧韧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沈彤耸耸肩,抖抖手里的剑。
“这软剑可是可遇不可得的好东西啊,果然是被秦王当儿子养大的,这么好的东西说不要就不要了。”路友啧啧称奇,拿过软剑抖了抖,然后又交给许安,“这玩艺可不好使,力道不好把握。”
之所以用软剑的人很少,一是软剑打制不易,二来也是软剑不容易练,擅剑者有之,以软剑防身者有之,但也只是防身,以备不时之用,真正用软剑做兵刃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前世时,沈彤与萧韧交手时,萧韧用的并非软剑。
许安也试了试软剑,摇摇头,交还给沈彤:“既然这位萧七少说他不要了,沈姑娘不如做防身之用。”
沈彤接过软剑,摆弄了几下,几个人便说起方才之事。
“沈姑娘,听萧七少的口气,你和他一起去过护国公府?那位太太……”许安问道。
沈彤摇摇头:“去过,人没有救出来。”
听她说的是“人”,而不是“我娘”,许安心里便猜到几分,他们几人刚刚认识沈彤时,就曾经说起过当日在柳家湾的事,那时便已经怀疑飞鱼卫带走的女子并非是沈太太了,因为早有心理准备,现在反而没有感到吃惊。
“那我们真的跟着姓萧的去西北吗?”阿治问道。
沈彤微笑:“还有比西北更好的安身之所吗?还有比萧七少更好的保镖吗?”
当然没有。
“我听说西北那边被秦王经营得铁桶一般,不但鞑子打不进来,就连小皇帝也插不进去,就是不知道萧韧说话算不算数。”路友说道。
他们心里都清楚,萧韧之所以要让他们去西北,当然不是看中了他们这四名前任飞鱼卫,萧韧是想要沈彤,或者是秦王要沈彤,然而谁知道到时会怎样,真若是一到西北,就把沈彤控制起来,那也说不定。
“是啊,虽说萧韧答应了沈姑娘,让我们想去就去,想走就走,可是万一他说话不算数呢,再说他才多大?也就是小孩子,秦王真想要逼迫沈姑娘,会听他的吗?”王双喜说道。
沈彤没有说话,又翻起那本破旧的《弟子规》来。
几人七嘴八舌,既兴奋又忐忑。
许安看向沈彤,见她低着头在看书,他冲三人做个噤声的手势。
“沈姑娘,你说句话吧。”许安道。
阿治也看向沈彤:“是啊,沈姑娘,你如果要去西北,我们就跟着,你如果说不去,萧韧还能把我们怎么样?这里是京城,又不是西北,大不了和他拼个你死我活。”
他们是飞鱼卫,他们不是寻常武夫,萧韧敢来京城,可是却也不敢明目张胆,他是秦王的人,秦王的人无旨不能来京城,何况是萧韧这种有武将官职的人。
真若是打起来,谁也不怕谁。
沈彤的目光在他们四人脸上一一扫过,她没有回答他们的话,却问道:“你们的家人都安置好了吗?”
四人点头,许安道:“多了不敢说,一两年还是可以的。”
沈彤颔首:“一两年不行,至少要十年。”
四人不解,路友是个沉不住气的,他问道:“十年?我们要东躲西藏十年吗?”
沈彤笑笑:“我去了京城,我看到很多,也听到很多,这天下怕是要乱了,乱世之下焉有完卵,我的家人已经离散,我希望你们能护家人平安。”
屋内寂寂,一片默然。
光天化日下运河上八条大船围攻飞鱼卫,还有弓弩手赶尽杀绝,给皇帝进贡的大婚贺礼也能被抢,太皇太后无奈之下要亲自主持腊八节的祭天大礼。
是啊,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由皇室主持祭天礼,这是迫不得已了吧。
一向不爱说话的王双喜却是第一个打破沉默的人,他苦笑道:“其实我们早该想到的,秦王世子已经死了。”
曾几何时,秦王有两个儿子留在京城为质,如今一个一个全都死了。
如果说秦王以前还是被束缚着的猛虎,那么现在他还有什么可顾忌的?
“也不一定啊,看看燕王,当年燕王的兵力与秦王不相上下,可现在连封号都没有了,世上已无燕王。”阿治说道。
燕王已经没有了,现在只有燕北郡王。
“何止是燕王封号没有了,就连燕北军也变成杨家的了。”路友忿忿,曾几何时,燕王麾下的鞑子军,所向披靡,令胡虏闻风丧胆,“我听说杨勤做了燕北军统率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鞑子军派去朵颜庶边,不到一年,就污陷他们与鞑子勾结,先杀了几名将官,后来又把鞑子军解散了。”
第94章去
“何止是燕王啊,豫王和桂王也死了,他们死后甚至不能享皇室之尊。”阿治说道。
“豫王和桂王本就只会吃喝玩乐,把柄一大堆,可是燕王不是啊,燕王战功赫赫,人人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