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很可能是人类最伟大的明之一。
它就像是火种、农耕技术、蒸汽机它对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是难以估量的。
而在被普及之后,它也不可避免地成为了控制人们意识形态的工具之一。
不知从何时起,人们已基本放弃了从书籍上寻找知识的习惯,转而在互联网上查找他们需要的一切信息;无论是专业的学术性问题,还是私密的情感问题,甚至是哲学问题。
对于那些动动手指就能换来的“答案”,只有少数人会经过思考后再确定这是否是正确的,而更多的人则会无条件地去相信、或至少是倾向于相信。
他们会相信那些自称“专家”、“专业人士”的答案,但却从没质疑过那些人是否真的专业。
他们会相信那些和他们一样的普通人的“现身说法”,只要回答者的语气足够诚恳就行。
他们会相信“大部分人达成共识”的某种结论,通常就是搜索引擎第一页上出现雷同最多的那个答案。
说白了,只要方法得当,你可以通过网络,让成千上万、乃至上百万上千万的人接受某种精心设计好的谎言。
我,就是一个以谎言为生的人,相信我,骗人比你们想象中简单的多。
我的名字是呵,其实那不重要不是吗?看完上面那些话之后,你们现在肯定在想着接下来我说的话里到底有多少是可以取信的呢?
如果你们平时也能这么谨慎,而不是在被人提醒了以后才偶尔思考一下,那你们的人生必然会少走很多弯路。
不过你们怎么样,说实话跟我无关,我只要让自己愉快就行。
还是说回我吧
我的名字很多,可以说,我这一生都在不断转换着身份。
从孤儿院,到少管所,到监狱,再到大学,我都有不同的名字或者代号。
是的,我没把顺序弄错,我上大学是在进过监狱之后,很有意思的对吧?
还有更有意思的,大学毕业后在只上过一年法学院、且这一年里上的女同学比上的课还多的前提下,我顺利取得了律师资格。
看到这儿你们大概会想,啊这家伙要么是在撒谎,要么就是个天才。
我告诉你们,你们错了。
不是天才,是级天才。
嗯抱歉,不知不觉开始自吹自擂了,还是回到我一开始说的——互联网。
最近我在网上找到了一项非常有趣的活动,一个建立在“谎言”这个基础上的,既可以娱乐大众、也可以娱乐我的活动。
当然了,所有喜剧的内核都是悲剧,所以,在我们大家快乐的同时,必定会有人受到冒犯、受到伤害、经历痛苦
总之不是我就行了。
什么?你觉得我是个坏人,一个令人讨厌的家伙?自恋狂?变态?
不不不,你并不知道我是谁,就像那成千上万被骗的人一样,你会觉得我是英雄,对我充满了憧憬和崇拜之情。
因为我是——判官。&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