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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2页)

他只是在想,那个大孩子没有叫人来抓他,或许是这个地方太偏远,这里的人根本没听说过他的瞳色和色代表什么,就像他出生的村子一样……

但只要突然出现一个人告诉他们,这些人就会露出又惧又贪婪的表情。

只要没有人特意来搜寻他,温斯特就觉得呆在这个森林里还算安全。

但如果他拿走了这么多有价值的东西,那个大孩子一定会很生气,告诉镇上的人这里来了小偷,然后他的处境就会变糟。

温斯特克制住带走所有东西的欲望,他拿了十枚铜币,还吃完了篮子里的所有东西,只希望那个大孩子跟今天早上一样,继续可怜他,不要带人来抓他……

为了避免撞上等会儿可能会回来的艾尔菲斯,小孩儿囫囵吃完东西,然后就离开了洞穴。

若是艾尔菲斯知道自己害小可怜离开了能稍微防寒的地方,定然会哭笑不得。

下午,艾尔菲斯去看了一下走地鸟那边的生长环境。

最开始养的时候,他们是养在圈里的,后来艾尔菲斯宰了一只来吃,觉得肉不够紧实,就把它们散养在了种竹子的山上。

那座山不高也不算大,没有丰富的植被资源,更没有危险兽类,所以对走地鸟来说很安全。

镇民们在山壁上挖了不少小洞,铺上了干草,每天在洞的附近零散地撒些食物,一番操作下来,走地鸟有吃有住还有自由活动空间,环境美成这样儿了,肉再不好吃就不懂事了。

这几年下来,又懒又行动慢的走地鸟呆在圈里,没有捕食者的威胁,已经繁衍到快一百只了。

刚有小鸟孵出来的时候,大家还担心它们会飞走,结果并没有,这个种族从生到死把“懒”的特性贯彻到底,给它们撒点食物,就绝不会费力气自己去觅食,飞出去玩了也会飞回来的。

万幸它们繁衍的时候没有偷懒……

目前利塞小镇还没有将走地鸟当食材卖,艾尔菲斯跟大家说再养几年,要等它们再繁衍多一点以后才能维持稳定的供货。

上辈子的他也是万万想不到,自己还有操心鸟类出生率的一天。

山上的竹子还不多,虽然他们成群结队地去森林里挖了好几次,但长到现在,这里估计也就几百棵而已,做竹编品拿去城里卖还是可以的,卖笋还得再等几年,都是珍贵的崽啊!

负责这座山上喂食捡蛋的一个少女看见了他,热情地打了个招呼:“艾尔,你也来了?家里的蛋吃完了?”

“伊迪丝姐姐,日安,家里还有蛋,我只是上山随便走走,需要我帮你提篮子吗?看上去有些重。”

“不用了,我已经捡完蛋了,现在正要下山,等我找出哪些蛋可以孵出小鸟,就要在天黑之前送回来呢。”

艾尔菲斯也没有真的想帮她提篮子,也不坚持,“好的,辛苦姐姐了,下山路上请小心些。”

伊迪丝走了几步,回头看着小少年不急不缓的闲适步态,感叹一声,艾尔真是一个又好看又优秀的男孩儿,他的温柔也很让人心动,可惜自己大他十岁,实在升不起爱慕之情。

也不知道日后会吸引到镇上哪几家女孩子为他神魂颠倒。

雌性走地鸟会自己生蛋,也会和雄鸟□□生蛋,大家是分不清哪些要留着孵幼鸟,哪些可以直接吃,还是艾尔在夜晚点着油灯,让她们观察,蛋里面有黑点的就送回山上孵化,没有的就留着卖。

面对别人的夸赞,艾尔菲斯借口是进城的时候跟一位见多识广的旅人聊天的时候学到的,这才让大家没像看妖孽的眼神看着他,毕竟他一个小孩儿,会太多东西实在有点奇怪,爷爷都怀疑过是神明入梦告诉他的了。

叽叽喳喳的叫声走哪儿都听得到,艾尔菲斯满意地看着快胖成老母鸡的走地鸟,心里盘算着多种菜品,吸溜……

可惜即便是他,也不能想吃就吃,这些为数不多的走地鸟还得留着繁衍成一山的量呢。

肉吃不成,蛋还是可以的。

艾尔菲斯晚餐蒸了滑嫩的蛋羹,又熬了一锅什锦蔬菜粥,加了一点猪油和盐,粥吃起来浓稠咸香,装篮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大馒头拿出来了。

经常饿的人胃不好,不能突然吃太多,容易受到刺激的。

等艾尔菲斯到那个洞穴的时候,又没有看到人,他中午送过来的东西还在原位,幸好,留在这里的饭吃的干干净净。

也不知道那小孩儿去哪里了,希望会在饭凉之前回来。

艾尔菲斯带走了中午的餐具,也没有留下等人,他怕小孩儿看见他转身就跑,还是多投喂几天再靠近吧。

温斯特那边,他去田间偷了一把锄头,找了个有藤蔓生长的山体,用一下午时间,在一个山体上挖出一个洞,远不如他之前现的洞穴那么大,但万一下雨,也是可以挡一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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