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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页(第1页)

  吴成见面前的液体颜色和农药有几分相似,心生怯意,但眼见金兰已做出叉开双腿的姿势,周围其余人又喊着“不喝就钻裤裆”。

  吴成不愿服输,端起杯子一口气喝完了。

  金兰表情惊愕,旁边有眼尖的人问了句:“真的是农药吗?”

  金兰下意识地点头,众人这才意识到大事不好,连忙和金兰一起将吴成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途中,吴成因毒性作死亡。

  正方观点:金兰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反方观点:金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其实有点像模拟法庭。正方是控方,作有罪指控;反方是辩方,作无罪辩护。

  李其琪抽到的是反方,认为不构成犯罪。

  第一轮小组赛的时间定在本周六上午九点半,在h大研究生院教学楼举行。只剩一周不到的准备时间,匡住你队四人迅分好了队内位置。

  唐秋水之前在学校院辩论队就一直打一辩,这次还是这个位置。陈风二辩,李其琪三辩,宋学四辩。

  分好位置之后,四个人先各自去查了些资料。中午迅吃完饭,找了个没人的会议室,讨论这个辩题该怎么打。

  四个人的分歧还不小,有人认为吴成是被害人自陷风险,有人认为金兰对吴成的死亡结果缺乏预见可能性,还有人直接站在了正方那一边,认为金兰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这人就是宋学,他断?s?言:“这不明显有罪吗?”

  李其琪命他明确自己的立场:“禁止作有罪推定!”

  曾经的刑法学生唐秋水在一旁狂点头,当场奉李其琪为知音。

  宋学做了个投降的手势,被迫接受自己是反方四辩这件事。

  简单交换了一下观点,宋学突然提议:“我们喊梁律师过来一起吧,秋水你去喊。”

  唐秋水不解:“喊他干嘛?”

  宋学说:“他有经验啊。”

  唐秋水:“什么经验?”

  宋学手指抵着太阳穴作震惊状:“不是吧,你都不给老板做背调就敢卖身啊,还卖两次。”

  卖身……他这是什么诡异的用词……

  唐秋水脸微烫:“什么啊……”

  宋学给她介绍了下梁渠曾经的一个头衔:“梁律师是第一届崇城律师辩论大赛的最佳辩手。”

  李其琪“哇哦”一声:“这么厉害。”

  唐秋水假装淡定地小声说了句:“哦,关我什么事……”

  最终当然没真的喊他过来。

  经过一番讨论,匡住你队四人达成了基本共识,一致决定用客观归责理论来论证这个辩题。唐秋水把大家的观点逐一记了下来,准备下班回去就开始写一辩稿。

  到了晚上,稿子写到一半,唐秋水想起梁渠的那个tit1e。她一边坚持觉得不关她的事,一边又忍不住去律师网上搜了一下他比赛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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