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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赁房(第3页)

他很清楚,在古代最花钱的地方,不是买房置地,是打点衙门。

越是用在灰色领域,银子就越不值钱。

四百两银子,可以在寸金寸土的南京城,买一所两分(132平)小院子,足够一家五口住的舒舒服服。

可见银子的购买力,很强大。

但要是在衙门打点一次,办灰色业务,几百两银子就是小钱,毛毛雨。

比如他今日买户口。这种灰色业务,银子就很不值钱了。

几千两的购买力很吓人,可用来打点官府又不算什麽。

最耗钱的打官司,富商们可以几万两丶十几万两的砸钱。晚明豪商,很多都因为打官司砸钱,最后倾家荡产。

到了这时,数以万计的银子,也不值钱了。

不过,银子虽然正常使用起来很值钱,朱寅也没打算买房。

南京的房子比北京更贵也正常,毕竟人口更密集,商业更繁荣。

可是要花这麽钱买住宅,宁采薇肯定不同意。

「不买,还是租赁吧。」朱寅摇头,拒绝了城中买房的建议。

那牙人摇头,「要是租赁,八分的宅子,内城每月最少二十两,房龄还比较老。」

「要是新一些,好一些,要二十五两才能租下。而且南京的规矩,半亩以上的宅子,最少付一年租金,还收租金两倍押金,防止失火损失。」

「你要租赁八分以上的宅子,租金加失火押金,差不多一次要付七百多两。」

七百多两!朱寅闻言小脸有点阴郁。

他没想到,半亩以上的房子,最少要付一年房租,还有两倍的失火押金!

「那典房呢?」朱寅又问。

「典房?」牙人笑了,「典房三年起,押金也是双倍。没办法,南京城中的宅子,实在太紧俏了,比北京丶扬州丶苏杭贵一大截。」

「这还是不带铺面的。带临街铺面的宅子,价格更要翻倍!」

朱寅很是头疼,气势顿时弱了很多。他站起来,将位置让给宁采薇。

他不喜欢讨价还价这种事,已经不耐烦了。

宁采薇一出现,牙行中的人都是纷纷看过来,实在是这个女孩儿长相气质太出色了些。

可是等看到她一双足有六寸长的脚,就忍不住露出遗憾之色,又都懒得再看一眼了。

嘉靖时起,缠足之风已成风尚,而且追求更小的三寸金莲,女子三岁就开始缠足。

眼下,城中女子缠足者十之有九,城外乡下缠足者也十之有五。只有偏远的小地方,缠足者才更少一些。

如今,若是有双没有缠过的大脚,任你貌若天仙,那也一副贱相,给富家公子做妾都嫌丢人。

十岁女子,脚美者最不过三寸,可是这个小女子,居然有六寸,大了一倍!

吓!

就是现在再缠,也来不及了,竟是白长了这张脸蛋!

宁采薇见到众人开始目光有些惊艳,可是看了自己的脚就露出掩饰不住的鄙夷和惋惜,不禁心中恼怒。

妈蛋!

她实在是难以理解,为何自己会成为类似「丑八怪」般的存在。

她不知道的是,晚明时期,「三寸金莲」多麽重要。

是另外一张脸。

两张脸都要「美」,才是真的美。少一个,就是「残次品」。

宁采薇压抑自己心中的怒意,落落大方的说道:

「那就在淳化乡租房吧,离城近就行。从住宅到内城墙,不要超过十里。」

对方点头道:「那就是城郭乡村了。嗯…我看看。」

他翻了一些册子,然后说道:「青桥里是在东山下,距离城墙最近的一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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