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又糾結了半個月,原身便偷了幾份敲了章的空白介紹信,又倦了家裡的錢財,挑了幾件衣服,趁夜跑了。
一個字的信息也沒留。
等鬧到出動全村尋人的時候,她已經坐上了火車,打算從滬市出發去西藏。
只是半路不知道為什麼,睡了一覺後,內里就換成了二十一世紀的藺葶。
坦白說,原身若提出離婚,藺葶是很能理解的。
但卷錢偷跑就有些過了。
另外,去找前對象什麼的,絕對是讀書讀傻了。
雖然占人身體,這麼說有些不地道,但藺葶還是忍不住這般想。
先不提這麼做,背後對不起多少疼愛她的人。
單單六七十年代,一個單身貌美的年輕姑娘,孤身一人去西藏,就是天方夜譚。
且不提藏區最常見的高原反應,就是深冬一眼望不到頭的枯黃草原與厚雪山峰也能要人命。
沒有氧氣瓶,更沒有直達車。
半路若再遇不到順風車,徒步一個月都是有可能的。
那麼,這途中吃什麼?喝什麼?又住哪裡歇腳?
光想著就窒息。
藺葶不想死,自然不可能去藏區,更何況是去找一個已婚,且不懷好意的男人。
但。。。眼下也不能立馬回村。
畢竟若真回不了後世,她絕不願意背負著罵名生活。
所以幾番斟酌後,藺葶為原身卷錢逃跑編造了一個稍敞亮的理由。
她用掉一張空白的介紹信,將去處填到霍嘯的部隊。
就說自己不信霍嘯犧牲,欲去部隊問個明白,如果消息準確,也得領回對方的遺物。
雖然這個理由追究起來,也不那麼說的通。
但眼下也只能這般了。
唯一慶幸的是,霍嘯當兵的部隊在蓉城,路線上看,從滬市出發也說得過去。
只是想到再見不到父母,無數次勸自己既來之則安之的藺葶依舊委屈的厲害。
就在她煩躁的挪動腳,再次換個方向時,第三次撥通的霍家莊公社電話,總算被人接通了。
藺葶心頭一緊,瞬間抿緊了唇,很快又不著痕跡的吁出一口氣,沉下聲開口:「您好,同志,我是。。。」
第2章
向陽大隊隸屬霍家莊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