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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3页)

保险起见,痕检员接着又逐根线条挨个字母地复查了一遍壁画上的涂鸦,但最后也只能不甘心地宣布,未现任何有效指纹。

“核心现场那边呢,”郑彬问道,“有什么现?”

“现大了去了,”痕检员反身一指,“你先自己看。”

其他人依言看向那片被警戒带封锁的区域,但见史明在几座鼓座上架设了临时光源,将原先的昏黑之处照得亮堂一片。

主鼓附近,血泊已从鲜红转成暗赭;串串践踩叠压的脚印本就不甚清晰,此刻也随时间推移,愈显凌乱模糊。这种情况下,痕检员的一个操作可谓雪上加霜:他用指代不同鞋只的彩色粉笔,在血泊周围的地砖上留下了大量记号。于是,六种颜色勾绘而出的圆圈箭头铺展开去,可称得上万花迷眼;各类标记符号互有交错而又并行分离,属实是纷繁复杂。

然而定睛细视,六色标符虽有多处重叠,总体却脉络清晰,一一展示出所指代的六双鞋——六个人各自的步伐方向。

“你已经把案当时的情形捋清了?这么快?”郑彬略感讶异。

“那是,什么叫专业,这就叫专业。”

隔着头套,史明做了个整理型的动作,“我猜啊,在你们看来,那边不过是一大滩被鞋印糊得乱七八糟的血,自然三看两看就看花了眼;但到我眼里,鞋印与血迹形态就跟地图上的图例一样清楚,这就是我和你们这帮外行的区别。”

而后他稍稍谦虚了一下,“当然,除了我本人十分专业以外,也有现场保存状态理想的原因:案不久,再加上这里平时没多少人上来,积落的灰尘较好地留存下了当时在场人员的行动轨迹;我只做了些微小的工作,把数串脚印区别厘清、标画出来。”

讲到这儿,他不忘打开工具箱,向众人展示了一下局里新给自己配的灰尘足迹提取器。由静电吸附仪与灰尘足迹提取膜组成的装置其实不甚复杂,但不耽误痕检员好生一通炫耀。

“你小子别嘚瑟了,”郑彬忍不住提醒他,“快说正题。”

痕检员冲他哼了一声,而后敛起神色,清了清嗓:

“贯检,接下来麻烦你帮忙记录。”

贯山屏依言将手中的记本翻了一页。

“根据脚印不同的形态与鞋码,我判断当时现场共有六人,五男一女。其中,鞋码42的脚印无论大小还是鞋底花纹,均与现场遗留的那双休闲鞋相吻合,且步迹中多是鞋头鞋边着地、印痕较浅,运动轨迹也在主鼓附近彻底中断,所以我合理推测这串脚印为受害者所留,用红色粉笔标注。”

他停顿几秒,整理了下语言:

“围绕受害者脚印、几乎一路伴行的其它四串脚印,鞋码自41码至44码不等,步间距较大。由此我推测,有四名男性一路搀架着受害者前行,这也解释了受害者的脚印为何多有不全。这四个男人,我分别用黄色、蓝色、绿色和白色粉笔标注。”

“而我之前提到的那串怀疑为女性所留的浅跟脚印,鞋码大小为37码,我用粉色粉笔标注,”痕检员接着说道,“从行动轨迹来看,这个女人虽然与四个男性同伙并行,但彼此之间相隔有一段距离,应该是没有直接参与行凶。至于她的角色是指挥者还是从犯,就交给你们刑侦判断了。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女人到达主鼓边后,仅停留片刻,随即折去了另一个方向。”

史明说着,指向了壁画。

“她在主鼓与壁画间有多次往返——我想,她便是那个取血涂鸦的人。”

作者有话说:

可以看出,某种意义上讲,老王和郑队在面对老贯时都有点儿m(雾)

不过能跟老贯共事,谁不想的,可以理解啦!

第77章邪性(下)

贯山屏边听边记,在史明结束汇报的同时,他业已记录完毕。

结果末了痕检员又补充上一句,“哦对,忘了提,中途受害者挣脱过一次,往护栏边大跨了几步,估计是想求救。”

跟着自己的话,这人也朝周廊走去,却没几步便停了下来,停在离护栏不足一米的距离。

“不幸的是,一对四,受害者怕是立刻就被逮了回去。如果他能有机会到护栏边喊一声救命,事态展或许会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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