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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第1页)

盛以晴拍开菜单抽回手骂她:“狗屁!”

秋恣宁懒洋洋往吧台上一靠,一边说屁话,一边随手翻了个杯子将汤力水果浆糖浆和金酒吨吨往杯子里倒,混成一杯橙色液体搅了搅又塞了颗樱桃推到盛以晴面前:“别不信玄学,不开心的时候玩命给自己花钱绝对没错。又或者呢,你多出门,多去热闹的地方。我跟你说啊,人和人之间是有能量交换的,你要是觉得自己状态不对,你就换一个环境,去一去正能量的地方。俗称吸阳气。”这么说着,她指着玻璃窗外那些人:“你看欸,婚礼,要不要去凑凑热闹?”

盛以晴缩了缩脖子表示嫌弃:“不了,已婚妇女不凑这个热闹。”

“已你他妈的婚啊!”秋恣宁瞪大眼睛:“你连个炮友都没影呢。”

“我嫁给了工作。”大周末的客户又开始邮件催命,盛以晴从包里翻出电脑,一脸认命:“工作是女人最好的归宿。”

“喂不是我说,我那天还真帮你算了算,你知道什么是对的人吗?”

“什么?”她从工作里抽出一点注意力。

“能让你越来越顺的人,遇见了他以后,你的工作事业生活,都开始越来越好,这就是传说的那个——对的人!”

“wow——”盛以晴敷衍:“那看来不是我老板了。遇见他以后,我的人生只有一个字,忙。”

餐厅院子里放着欢脱的欧美音乐,陈撰来得比其他人迟一些。此刻场地上觥筹交错,一堆陌生人里混着几张熟悉面孔。

这是迟威与林珊的第二场婚礼。嘉宾基本是新人们的朋友与同学,形式也相对而言轻松洋气了不少。一个月前迟威为了迎合父母意愿特地大操大办了一次,迟家二老就一个独生子,迟老爷子又爱交际,大半辈子发出去的份子钱百万级别,说什么也要迟威大操大办一场交差。老人家在东五环边上的一家国营大酒店里摆了整整三十桌,往来宾客全是迟威父母的朋友同事战友以及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新郎新娘沦为了彻底的工具人。林珊本就反感走形式,连父母都不愿意叫来,迟威割地赔款好说歹说,总算劝她最要好的闺蜜将祖宗哄进了酒店。

这串背景不算什么,婚礼那天发生的事情才叫叹为观止:

应付长辈的婚礼是传统中式,当天迟威起了大早,按照习俗要去林珊所住的酒店接人,浩浩荡荡的伴郎大军带着摄像和一帮凑热闹的同学们出发,一路上大家还在讨论:“林珊这个性子,估计为难死你。”

迟威笑笑,一脸甜蜜:“媳妇嘛,就是用来为难我的。但没关系啊!”这么说着,他举起手中厚厚一大摞红包对摄像头一亮:“红包管够!不怕为难!”

却没想到,酒店里畅通无阻。

没有堵门的,没有引路人,连个标识都没有,安安静静正常营业的酒店服务员反而被一大班西装革履风风火火的男人们吓了一跳。

“这…请问一下,林珊在哪个房间?”

“您是?”酒店前台一脸懵圈。

“……她丈夫,接亲的。”迟威摸了摸鼻子。一群人声势浩大在柜台围了一圈,身姿凶狠,表情无辜。

前台评估了半秒,老实给出了林珊的房号。

酒店长廊安安静静,迟威表情严肃,伫立在房门口神色紧张宛若捉奸。敲门半晌,总算有一个睡眼惺忪的女人裹着真丝浴袍开了门,定睛一看是林珊闺蜜。迟威大惊,只问:“她人呢?电话也不接?逃、逃了?!”

闺蜜耸耸肩,让到一边,迟威抢先冲入,想到仪式,又赶紧转身给闺蜜塞了一叠红包,这才发现自己的新婚妻子——懒洋洋躺在装饰一新的婚床上玩手机。

酒店套房里乱糟糟的,遍地是吹了一半的气球、结亲小道具、新娘的婚鞋、各色喜字贴纸还有没拆的婚服、伴娘服放了一地,门外边,一群单身汉傻了眼。

“都说了啊。我烦死婚礼这种仪式了,应付大人的我才不要参加!”床上,林珊语气娇娇。

迟威不知道说了啥,那头抗拒的声音更大,过了会儿摔杯子踢鞋子的声音伴随女人的呵斥不绝于耳,一群人傻站在外面如听口技,神色变幻,浮想联翩。

“牛逼啊。”门外陈撰啧啧感叹,与周遭兄弟对视一眼——几年下来,见怪不怪了。“也得亏迟威,这种美人恩,送我我都不要。”

事后的剧情他至今记得,千哄万哄之后,在一众长辈的翘首盼望中,迟到的林珊只穿了一件日常的红色连衣裙,胸前别了朵花,随意扎了个马尾,连妆都懒的化,臭着脸跟着迟威进了婚礼会场,再面无表情陪他敬了一下午的酒。

陈撰依稀记得那天,仪式结束后,他打算与迟威告个别先走,会场上却不见新人踪影,直到在停车场,才见到迟威的宝马香车里,林珊坐在副驾驶座,将脚翘在方向盘上,任由迟威一边陪笑,一边替她揉捏按摩——“穿了一下午的高跟鞋,媳妇辛苦了辛苦了!”

结什么婚啊。。那时候的陈撰摇摇头唏嘘:“他命里缺祖宗?”

仪式还有十分钟开始,陈撰才在门口的签到本上签了字,就被一阵说话声吸引了注意力——嚯,这婚礼还有外国人?

扭过头来,才发现在餐厅吧台一边,坐着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抱着电脑,皱着眉头,一口流利英文正在据理力争。夕阳打在她的发丝上,散着闪闪金光,他定睛看了几秒,才发现她本是黑发,因为阳光照射才看起来像金发一般。她的头发浓密,眉毛平直,大概是搽了口红,衬得肌肤似雪,也让他的目光总忍不住落在她的唇上。分明是女性特质十足的面庞,但却让她莫名散发着几分英气。

陈撰发誓他单纯只是好奇,双手抱胸端详了她一小会儿,才意识到:是她的神色与声音,暗藏着那种不容置喙又斩钉截铁的坚定气息。

有点特别。

“小姑娘不容易啊。”他扬了扬眉毛,随即转身进入了婚礼会场,“来参加个婚礼都得加班。”

林珊也不是完全不喜欢婚礼,她只是不喜欢自己不喜欢的婚礼。

这次的婚礼完全按照林珊的要求来。她负责提出需求与发泄不满,而迟威负责执行与挨骂。新郎官甚至为了婚礼改了手术时间,请了两天的假忙前忙后,苦心操持只为搏美人一笑。

林珊说:一场令人难忘的婚礼的关键是做到“与民同乐”,你得设置游戏环节!

林珊说:最好大家得嗨起来,仪式搞完了我们就开始蹦迪!

林珊又说:迟威你蹦迪的样子不可以太呆,先上网练几个夜店基础动作!

林珊还说:对了,要有伴手礼!伴手礼一定要实用能存放,这样大家才会一直留着,也让这场婚礼传为美谈。

……

迟威一一满足。

婚礼按照林珊要求设置了好几个游戏环节,嘉宾们每完成一个游戏还能得到一个小礼物,陈撰却显然心不在焉,手上扔着飞镖,眸光却隔着玻璃往室内扫——小姑娘还在加班呢?

“诶诶诶你注意点啊!镖别飞我头上!”身边有人胳膊肘撞他,凑过来,坏笑着顺着他目光瞧去:“哟,看姑娘呢?”

是俞又阳,自大学时起就是风流人物了。

陈撰没否认:“你认识么?”

俞又阳摇摇头,“不认识,喜欢这个类型?”

陈撰垂了眸子,“怎么可能?只是单纯好奇。”

俞又扬猜测:“估计新娘那边的?想认识还不容易?直接上去要微信啊!”

陈撰懒得理他:“我是会主动搭讪的人?况且,你没看人家忙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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