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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第1页)

祝三從腰裡摸出一塊堅硬的物事來往桌上一放,發出一聲悶響。張仙姑看過去吃了一驚,將東西拿過來對著燈火仔細把看,又咬了一口:「你哪裡來的這個?」

祝三道:「娘沒打算,我有。」

「啊?」

「娘也不用焦心我親近乾娘,我心裡都明白。」

「你又明白什麼了?」

「沒有乾娘這件事,我也沒想在那鄉下熬一輩子。」

張仙姑沒想過女兒小小年紀竟有這樣大的主意,不由吃了一驚:「什麼?你什麼時候有的這樣的念頭?你怎麼有這樣的念頭的?」

「不記得了。」祝三知道,有些話是不宜說出來刺親娘的心的。她只說:「要離開鄉下就得要錢,我就攢一些。娘的錢給了乾娘,這些就都放到娘這裡。」

張仙姑白天的酸意全被熨平了,心裡暖洋洋的,又心疼女兒,說:「我曉得事兒,我不與大娘子那個母夜叉再吵嘴就是了!免教你難做!你心裡有個數兒,別看她現在給你又是裁衣裳又是買肉吃,她要是個真正的老實人,現在早連骨頭都不剩了!她舍過藥錢救過你,行,咱也認,你這回也幫了她,扯平了!你說花姐人好,也不用將自己折在裡頭,她有她自己的命!別看她這樣,她比你命好。」至少花姐能光明正大嫁人。

「嗯。」

「等你爹有信兒了,咱就與她們分開過。大娘子心眼兒忒多,我可不想與她歪纏。」

「嗯。」

張仙姑又想起丈夫來了:「殺千刀的!也不知道浪去哪裡了!可別死在外頭!一個家,還得要個頂樑柱才行,還得求於大官人給打聽打聽,也不知道大官人什麼時候得閒再過來……」

第6章變化

打張仙姑房裡出來,祝三站在中庭,月光灑在地上,整個院子仿佛一個小小的池塘,如果是個文人對著此情此景必能有一篇佳作。可惜站在這裡的是個粗識文字的祝三,她滿腦子只想著一件事:接下來怎麼辦?

祝三打小就是個有主意的人,只是輕易不與人爭執,所以連張仙姑也不知道她的想法,只當她是個「聽話」的孩子。而離開朱家村,則是祝三長久以來的想法。

其實,她清晰地記得自己有離開朱家村的念頭是在四歲的時候,又一次被村童們譏諷嘲笑「外來戶,來咱們這兒討飯來了」、「他娘是個搞破鞋的,髒死了!別理他!」,她忍不住氣咻咻地對張仙姑說:「咱們走,不在這裡受他們的氣。討飯也不討他家的!」

張仙姑一口否決,還在她背上扇了好幾巴掌,連打邊說:「你發的什麼瘋?人離鄉賤!咱家就在這兒了,你要去哪裡?離了這兒到哪兒你都還是個外來戶!還要再從頭受一回氣!」朱神漢也是這個意思,這個地方他已經熟悉了,沒有特殊的原因誰願意背井離鄉呢?

祝三小時候也會跟父母說些心裡話,一次兩次的,說了心裡話就要被說「古怪」、「胡說」,就要挨打,幾回下來就什麼也不對他們講了。自己心裡的主意卻越來越堅定——單看父母的日子過成這樣,他們的人生就不是她的好榜樣。父母既無可模仿,祝三便依著自己的內心自由地生長,面上還裝得像個老實孩子。

越長大,經歷越多,徹底離開朱家村到縣城去的想法就越堅定——哪怕依舊跳大神、受欺負,也比在同姓同族聚居在扎堆的地方當外來戶誰都能踩兩腳要強得多。何況她還未必就一輩子釘死在跳大神這件事兒上呢!幹什麼不能養活自己?

她還有一塊心病:她是個女孩子,卻被張仙姑瞞稱作男孩。張仙姑天天像有鬼跟在後面要害她似的提醒:你是男孩兒啊,記得你是男孩兒!不能叫人知道你是女孩兒!要出事兒的!張仙姑這麼神神叨叨的,得有一半兒是因為這個。

她不能不管張仙姑!那天,張仙姑打完了她,拿出點壓箱點的私房錢買幾根帶肉的骨頭回來煮了,拆了肉給她吃,張仙姑自己卻將骨頭嚼得吱吱響。懂事的人簡直不能回想當時的情景,想多了得發瘋!

祝三立意要將母親拽出那個破爛地方。

離開朱家村,到縣城裡是第一步。

然後是戶籍。那一年上縣城廟會,她聽人說官府慣例每過一段時日就會讓人自報戶籍。只要存夠一筆安家費,往縣城裡先賃間房,到時候報個戶籍,蓋上鮮紅的大印,清清楚楚寫上她是個女孩子。她自認不比別人差,攢錢也比別人快些,憑她一雙手、一身本事,怎麼也能攢下點小小的家業養活家人且不用受鄉民的氣。到時候一家三口憑本事過個溫飽日子,豈不是好?

現在可好,一步一步陰差陽錯,戶籍是落到縣城了,可是……

看了一陣兒月亮,祝三回了自己房裡,翻出那張麻紙寫的、於平給辦下來的戶籍頁來,望著上面的「中男」二字按住了額角。

一張白紙好作畫,畫龍是龍、畫鳳是鳳,可要是一幅已經畫成五爪金龍的畫,非要改成個七彩鳳凰,除非來個神仙吧!

祝三用力戳了戳「中男」兩個字,戳到第三下,祝三就定下了主意:等到朱神漢有了消息,再探探於大娘子口風,能講明白自己是個女孩兒不好娶花姐,那是最好。大家依舊在這城裡住,互相有個照應。如果口風不對,一家三口就離開這縣城,棄了這狗屁「中男」的戶籍。到鄰縣去!重報戶籍!哪裡水土不養人呢?她不是好好活到現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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