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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出征(第1页)

商君变法时曾规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私斗,是秦国明令禁止的行为,一旦犯错定惩不饶。

只要双方动了手,不管谁输谁赢,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至于对双方的处罚,并不以伤势来判定,而是根据性质来判决。

比如,两人斗殴,你就算下手凶狠,不仅打人,还咬断对方的鼻子、耳朵、甚至是手指或着嘴唇,都只会判你一个“耐刑”,也就是拔光胡须、鬓就算了。

但若是你敢将别人捆起来,还恶作剧似的扯光别人的眉毛胡须。哪怕你没有殴打过对方,但不好意思,你都得被罚作城旦,加入无限期的工程大队,日夜不停的去修城墙造宫殿。

另外,如果拔剑,或者用其他带鞘的武器如铍、戟、矛等进行斗殴,哪怕没有伤人,也都会被拉去当城旦终生改造。

涉间和西乞孤的行为就属于私斗罪中较轻的一种。

按彼时的情况,罪在涉间,只要西乞孤不还手,转身上告,他就不会有罪,但可惜西乞孤本能的还了手。

不管对错,只要还手,就是互殴。

当两人重新回到屋舍的时候,涉间走在前面,神色淡然。

他脸上的巴掌印已经消了,样子和之前差不多,惟一的区别就是他两鬓的头被剃掉了,但这对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来说,好像并无大影响,那点量,半个月就长起来了。

走在后面的西乞孤就大不一样了,他之前唇上和下巴上都蓄有胡须,两边鬓更是旺盛浓密,颇有一番官相。如今却成了光溜溜一片,整個人看上去比以前年轻了好几岁。

但他的精神却比刚才差远了。

西乞孤低着头,捂住脸,灰溜溜的爬到土台角落里。

脸靠墙壁,背向众人。

门口,梁广的身影出现。

他瞪了一眼屋中众人,低吼道:“两人私斗,已按照律法处以耐刑。二三子都记清楚了,若再有人敢犯,定严惩不饶。下一次,就不是耐刑这么简单了。”

“唯。”

众人连忙应声。

梁广转头看向柱:“你叫柱是吧。伱来做庚什的什长,管好他们,明天日出时外面集合。”

“唯。”柱欣喜答应。

梁广又看向赵佗,在他略显年轻的脸上犹豫了下,道:“你来做伍长好了。”

“唯。”

赵佗亦开口应道。

这是一个很理想的结果,赵佗没有服过更卒役,也没经受过专门的军事训练,若是来做什长反倒显得经验不足。如今给柱打下手,倒是可以多加学习。

其他人也都很高兴,性格憨厚耿直的柱,可比西乞孤好上太多。

赵佗不由看向涉间,见他已经自个儿睡了,不由在心中感叹。

这小子果然不可小瞧,是那种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角色,顷刻间就把西乞孤的什长之梦给废掉了。

经过这事一闹,大家都倦了,相继进入梦乡中。

此起彼伏的鼾声里,夹杂着一声声抽泣。

到了第二日,天还未亮,众人便在柱的催促下起身,在屋外集合。

西乞孤落在最后面,面无表情,但赵佗注意到他偶尔看向涉间的眼神,充满怨恨。

这家伙很不甘心,恐怕会找机会报复。

但赵佗不怕,如今他是伍长,有权利惩罚手下士卒。

他可以好好调教对方。

随着集结的命令下达,营寨中士卒开始整编。

五人为一伍,十人为一什,五十人为一屯,百人……

在一位二五百主的率领下,上千士卒按照相应的队伍走出营寨。

与此同时,整个关中地区的各处官道上都有士卒在行军。

从高空往下看,他们仿佛一条条黑色的溪流,共同向着蓝田的方向汇聚,他们将在那里变成汹涌的浪涛,然后向着燕赵之地奔涌,最终席卷整个北方。

蓝田大营,是秦都咸阳的门户,亦是秦国东出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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