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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随手翻阅一本杂志,静静看一段句子,“他给了我整片的星空,好让我自由地来去,我知道,我享有的,是一份深沉宽广的爱,在快乐的角落里,才能,从容地写诗,流泪。而日耀的园中,他将我栽成一株,恣意生成的向日葵,而我的幸福还不止如此,在他强壮温柔的护翼下,我知道,我很知道啊,我是一个,受纵容的女子。”

啊,我就是个受纵容的女子啊,路云对自己说。在这个安静的午后,白窗帘被风鼓起,一波一浪,在窗前荡来荡去,空气里有着开水沸腾过那股特别的水蒸气味道,混合着茶香奶香,闲闲的看一段文字,等自己心爱的人,幸福无形无状,不过如此,路云几乎想流泪。

门口钥匙声响,是程旭,大着嗓门,“我回来了。哇,好热,有没有凉白开?”

路云没说话,坐在窗前,听着程旭的声音,眼眶湿润。程旭径自灌奶茶下肚,终似有所觉,低头看路云,“你怎么了?”

路云擦擦眼睛,问,“阿旭,你从来没对我说过我爱你三个字是不是?

程旭脸红,支吾,“对啊,对,没说过,那个----”

路云上前,环住程旭的腰,脸贴在他的胸口,“没关系,不说也没关系。”

哦,程旭放松点,他一向觉得那三个字肉麻,不好意思讲。再说,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没道理老婆不知道啊。拍拍老婆的肩膀,“你不至于为这个不开心吗?好啦,我一定说,不过你得让我先去洗个澡,我一身人情味咧,等下再抱抱。”

“人情味是什么?”

“就是---”程旭尴尬,“夫人,我忙一天了,浑身臭汗。”

路云含泪微笑,更紧的抱住程旭“没关系,没关系,你浑身臭汗没关系,不说也没关系,我来说,阿旭,我爱你,我爱你,很爱很爱很爱你。”

程旭楞住,良久,伸长胳膊,拥紧路云,“老婆,我向你保证,虽然,不是每天都是大晴天,不过,大部分的日子,都有阳光,可能,我会很忙,可是,稻草人,我一定都会有时间,陪你晒晒太阳。”

路云半抬头,看着眼前这个宽容的给了自己整片天空,可以自由飞舞,发傻做梦,宁可自己淋雨也要护得自己周全的男人。记得好久好久前的一个雨季,他借了把伞给自己,他话语容貌隐在雨帘后面,看不清楚,无法记取。感谢上苍,即使岁月经年,终于,自己可以把那把伞还到他手里。而他温柔生动的面孔,落满星光的眼睛,离自己那么那么近,眉目清晰。

他是程旭,这个名字,这个人,刻骨铭心,记住了,就不敢忘记。

当一切尘埃落定,繁华渐退,发现,原来,你一直住在这里,只要转个身,就看得到你。

尾声

沉默的走在每日经过的林荫路,大厅,走廊,穿着白制服,明宇过自己一成不变的人生。念来去,如水流,徘徊久,叹息浓,明宇到不了他的路云,到不了她的笑容,到不了她的温柔,他虽没牵住路云的手,却不能阻挡,偶尔,在一成不变的时光里想起路云,想起她的的小恶搞,米饭里埋着的芥末,杯子里的盐水,口袋里的果冻,不过,也就是想想,想想,到底,到底,到底是意难平~~

程月的新工作在医大的生物研究室,离谢明宇比较近。都是生活守时有规律的两个人,经常,他们在早晨的医大门口不期而遇,如同加利福尼亚的学生宿舍,他们淡淡的颔首招呼,不同的是,他们会一前一后在林荫路下同行段路,无人说话,明宇基本上当程月透明。而在程月眼里,明宇安静如路边的木棉,一树夺目的绚烂,燃烧无声。

程月曾有意无意向弟媳打听过谢明宇这个人。路云这样介绍,“是个温柔的王子,等灰姑娘出现的王子。”

程月却觉得,谢明宇象是怀念公主的王子。最终,是知道的,有一种舞蹈,灰姑娘不能跳。其实,现实里的灰姑娘穿着玻璃鞋,站在晚风中等王子,等了很久很久,最后,轻轻对疲倦的南瓜车说,“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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