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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页)

金翠兰一下子就懂了自家老伴的想法。

“你这想法是好的,但是人家小林知青一个大姑娘能愿意?那不是几岁的孩子,是一个大男人。”

吴有国皱了皱眉,老婆子说的话有道理。

看来这个方法不行。

这下他更愁了,难道就让疯子这么肆意妄为?

“哎,我说老头子,其实也不是没办法,就给那个林知青说,照顾疯子给她工分。”

吴有国眼睛一亮,好主意,没有了疯子的破坏,每年队里都能省下修理费,每家每户也能省下医药费。

他想应该没人会有意见吧?

“明个我就去找小林知青说说这事。”

——

林鸳鸳此时并不知道大队长已经在给她规划未来的工作内容了。

在大队长他们走了之后,林鸳鸳就和疯子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瞪着。

不论她说什么,疯子就不松开她的腿。

林鸳鸳差点就要拿出电棍了。

可是她不能确定眼前的疯子是具体什么情况,所以没有这么做。

想起疯子那天为了吃的发飙,无奈的咬牙切齿道:“你松开我!我要做饭了!”

一听到饭,本来跟个树懒抱着自己的疯子“唰”一下松开了自己的腿。

抬头纯真的眼眸盯着自己。

眼睛里写满了一个字:饭!

林鸳鸳脸黑了。

这是个吃货?

不过,她又不是搞慈善的,才不会带他饭呢。

她面无表情的拎着自己的大刀进屋了。

肯定不能进空间了。

她进了房间,假装在自己的包里翻啊翻,拿出了一些做菜的作料,土豆,茄子,青椒还有一大块肉,准备做个一荤一素。

不是她吹牛,就算只有菜叶子她也能做出人间美味。

越简单的食材越难烹饪,对做菜的人手艺要求也越高。

在这里,暂时还是别太过火。

拿着东西去了厨房,她虽然是生活在现代,但是对于生火并不陌生。

外公曾经说过,御厨除了要掌握食材之外,对于影响菜的品质的一切要素都要精通。

所以她小时候是学过柴火生火的。

生好火,她将肉段放入水中,去掉血沫,加入自己的调料,腌制起来。

在这个时间,她将土豆和茄子处理好了,进行简单的过油。

炸出表面有微黄即可。

这是为了让食材更加具有风味,同时,可以更好的掌握烹炒的火候。

捞出来放在一边。

又将肉段裹上淀粉,走了一遍油,金黄的肉段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在阳光下亮澄澄的。

站在厨房门口犹如木桩一样的疯子眼睛都看直了。

整个人死死的盯着灶台。

滋滋啦啦的响声伴随着诱人的香气,疯子已经按捺不住了。

喉咙快速的滚动,偷偷的瞄着林鸳鸳。

他不敢去。

她有能让自己眼睛冒星星的东西。

林鸳鸳假装没有看到对方。

装了一碗米饭,坐在桌子边开始吃了起来。

疯子纯真黝黑的眼睛里全是渴望,他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一点,一点的接近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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