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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页(第1页)

我们亲爱小由人的大学同学——乞朝暮。

我没有多少时间了。

我说过有空一定见一见他,不光是他,由人身边的我都要亲自的“过滤”一下。

见他一是为了帮由人把把关,二是为了我的一件私事。

桥北姓乞的,我说这么耳熟。初来乍到,还是某个贝原向我透露的,穷是市最大的黑帮“煜明帮”的老大,姓乞。

乞朝暮,如假包换的煜明帮老大的小儿子,家里唯一的大学生,家里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

据说因为不涉黑所以他最不受宠,家族“企业”里的活儿是一点儿也不给他干,保护得很好,没见过血腥,最多就是打打架走走码头的货物。

真他妈是buff叠满了,操!

我就说!玛丽苏文学里怎么可能没有黑恶势力的存在。现在好了,出现了!

他妈的,日常一骂:狗作者!

乞家是穷是市的地头蛇,惹不起他妈的根本惹不起!凡是房地产、大户那家没交过保护税?

没想到黑社会家里还能出状元……

我托人打听过他,他的分数没问题,所以他竟然是考上去的,从小娇生惯养,脾气太大所以经常打架。

“嗨!”

这打招呼是在叫我吧?

不远处一个蓝发青年向我靠近,小脸童颜、面若桃花,精气神很足。

很好,初印象还不错。

这个小伙面部滋润,很精神,应该不吸毒;有点驼背,可能是长身体的原因,后期可以纠正;身高目测比我高一点,一米七五左右;衣服是定制的,非廉价品,出生在桥北区喜欢打架,有可能是纨绔子弟之类的,还需进一步观察。

我向他招了招手,他过来看着我选的地方,咂嘴道:“路边烧烤摊儿,还挺草率的。”

“但是不显眼。”

“是挺平常。没事儿,小爷没那么娇气。”

嗯,符合情报。家里人也并非全惯着他,市井气息还有。

“你好,我是宋客醉。”

“我一会儿还有事”他看起来有些不以为然:“我当然知道,听莫由人说的耳朵都要生茧子了,不然我也不会出来跟你见面,小爷我日理万机。”

我笑道:“那还真是我的荣幸了。你不必拘束,我只是想请你吃顿饭。”

“不必拘束?”

乞朝暮笑的阳光灿烂,拿起菜单道:“老板!”

“来一提啤酒,要冰的!不冰老子砸了你的店。”

好啊,这是放飞自我了。

“今天你请客对吧?”

我点点头。

转眼我就后悔了,鸡心、鸡肝、牛肉、羊肉、鲍鱼等一系列肉食都是串起步来的!一桌子摆不下就拼着桌子摆。

他是饿死鬼转世吗,没吃过饭?他家里应该不缺钱吧,差这两口儿吃的?

“你……很喜欢吃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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