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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老支书收留遇难女(第1页)

天刚朦朦亮,人们还在睡梦中,支书李红军隐约听到“啪啪”地敲门声。

“是谁呀?这么早来敲门?”夫人王英问丈夫。

“可能有急事,不然会来这么早。”

“你出去看看吧。”夫人睡眼惺忪的推推丈夫。

李红军披上衣服,拖着鞋走到院子里,就听到大门外急促的喊着:“大伯开门,快开门。”

女孩子的声音,李红军猛地一惊,难道是她?急忙跑过去打开大门,“真的是你?”春梅。”

“大伯快救救我?”

支书一把将春梅拉进院子,随手将大门锁上。

春梅神色紧张,两眼含泪,小嘴抽动着一脸的委屈跟着支书进了院子。

“快到屋里去孩子。”

支书喊道:“英英快起来,春梅来了。”

春梅进屋趴在夫人身上大哭,夫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见春梅哭,她也跟着哭起来。

“怎么了孩子,快给你大伯说说。”

“大伯您帮帮我吧。”春梅神色惊恐的看着支书。

“不怕孩子,在大伯家没事的,有事你慢慢说。”其实老支书睡前就知道了,昨晚当协警的表侄打电话告诉他贼所长带人来了光棍村。

老支书怕出事,先给李乡长打了个电话,临明时安排余算盘去了春梅家。

“大伯派出所的人要抓我。”

“他们为什么抓你?你做了什么违法的事?”

“我昨晚上在歌厅唱歌来。”

“唱歌又不违法,他们抓你干吗?”

“我得罪了派出所的人,他们找茬欺负我。”

“额!谁这么大胆?告诉你大伯。”

“歌舞厅有个规矩,客人每点一首歌,老板收取50元,结账时分给歌手20元。”

“额。”

“去年有个叫胖鸽子的协警,点歌不给钱,老板找他要,他让老板记我的账,我不同意,他就制造麻烦欺负我。”

“胖鸽子是谁?”

“他是贼所长的小舅子,歌厅里的花王,经常骚扰我,还散布谣言说我是“卖淫女,”让派出所的人去抓我。”

老支书想起乡里召开综合治理会议时,贼勇曾敲打光棍村有“卖淫女的事,”他当时就说贼勇是“造谣陷害”,两人多次发生争执。

党委书记调解说“以事实为证,空口无凭,不能听风是雨。”

春梅见支书没说话,停住不再说。

“接着讲春梅,我听着呢。”

“贼所长霸占了我的闺蜜,闺蜜要求他离婚娶她,贼说那是不可能的事。

后来闺蜜结婚了,贼仍然骚扰她,闺蜜的丈夫知道后提出离婚。

贼说闺蜜“你离了吧,离了婚我包养你。”为这事闺蜜和他闹翻了。

贼勇来找我“要我做闺蜜的工作,要不然她说包养你。”

我说‘呸,不要脸,妄想。’我吐在他脸上。”

“对,吐得好”夫人说。

“有一次他在县歌舞厅遇到我,非要和我跳舞,我说不会,他就找来小混混调戏我,千方百计的让我随了他的愿。”

“好鞋不踩臭狗屎,咱就离他远着点。”夫人气愤的说。

“一次朋友聚会时我认识了“刀疤”,他是社会上的老大,吃千家饭长大的,脸上留着一块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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