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两位警员赶到。
说实话,这两位民警说话很客气,没有什么所谓的盛气凌人。
但整件事的处理结果,却让陈永年很憋屈。
关键性的原因在于四个字——证据不足。
因为陈永年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是在右腿膝盖以下部分失去知觉后,才摔的那一跤。
还有,出院之前,他已经签过字。
没到伤养好就自己主动出院,而且办出院手续的时候还签了字,从法律意义上严格来讲,这事儿就算是打官司也没什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