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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第1页)

沈拙清忿忿,化憋氣為動力,把詩社倒是辦得越來越紅火。

成員原本只有外語系和文學系學生,漸漸,來嘗鮮的人越來越多,5o2已經站不下這麼些人。沈拙清一邊準備著成立社團的立項材料,一邊尋摸合適的集會地點——人多了起來,總不能老是半夜偷偷摸摸搞吧?

審批還沒下來,鼓樓下的空地就成了的聚集地。

沈拙清是不在意詩社究竟產出多少「詩」的。有時候,樸素的三言兩語反而比絞盡腦汁寫出的詩句更動人,這也是他偏愛聽別人說故事的原因。可能正是這種隨性愜意的氛圍分外吸引人,作為一個「編外社團」,叢林詩社的名聲卻比許多小社團都響。

那會兒,顧城、北島正時興,n大宣傳欄里總會貼出每周精選的字畫或文章,散文短詩那一欄里,有一大半是詩社成員的作品。

李方潛站在櫥窗前,發現每一個作品下面,都寫著:指導老師鄭欽譯。

「我以為他會很忙。」

李方潛有次在社裡讀到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發現指導老師仍是鄭教授,不禁感嘆:「事情這麼多還對學生這麼上心,是我以後的榜樣了。」

當時鄭欽譯沒挨住沈拙清的軟磨硬泡,做了詩社的指導老師。只是,他不像其他社團老師那樣只掛一個名頭,而是真的每周都會組織圍讀,並且像「改作業」一樣細細品讀成員的作品。

聽著李方潛夸自己的恩師,沈拙清語氣不覺都蕩漾起來:「那是!鄭老師可算是文學系頭號榜樣了吧?」

他會跳出大綱花兩個小時聊電影裡的多元文化和宗教,滿眼含笑的聽學生熱血上頭的演講;對生活充滿了溫柔的期許,愛把凌晨說成子夜,熬到兩點改作業被他稱作「品嘗詩歌與幻想」,點滴俗事對他而言是跳脫出來的音符。他熱衷於記住每個人的名字。

李方潛看沈拙清這副手舞足蹈的樣子,甚至後悔自己挑起了這個話頭,只好笑著打斷了:「看你這麼喜歡鄭老師的課,不如以後留n大當老師,從學生變成同事?」

沈拙清不好意思的撓撓頭,說:「能留當然好啊,不會有哪個n大人不想留吧?」

只是,n大的青年教師計劃,需要留洋經歷與至少同等級的碩士學歷。沈拙清沉默了一會,突然問道:「李師兄呢?在B大讀完研還會回n大嗎?」

「回!」李方潛不假思索地答了,一刻都沒停頓,「哪個n大人不想回?」

-

鄭欽譯有時也會和詩社成員一起圍讀。

在一個紫霞漫天的傍晚,他們幕天席地,花生米和清酒擺在餐補上。鄭欽譯替大家盤下來一個河邊的場地,一堆毛茸茸的腦袋擠在一起,面向北方。

「可惜我不教畢業班。」鄭欽譯目光灼灼地望著遠處,「不然,過幾年,還可以陪你們看世紀之交的最後一場晚霞。」

沈拙清撒嬌似的賴在他身邊,軟綿綿說道:「不教我們也可以一起看啊!」身邊瞬時響起此起彼伏的附和,七嘴八舌地說捨不得陳老師。

鄭欽譯兀自盯著翻滾的彩霧。入秋後,五六點光景的地面還有些餘熱。一群人突然靜默了,齊齊望向河對岸。

晚霞的顏色隨著太陽消失漸漸暗淡下去,但萬家燈火星星點點,映在水面上,波光粼粼。

「河燈!」一個物院的姑娘指向另一邊,大家隨著手指望去,只見斑斕的燈帶繞河而亮,那一瞬間的浪漫,就像突然吃到了蜜糖。

他們開始竊竊私語,聊起未來與夢想。

往後的十餘年裡,會有人站上講台,也有人穿起白大褂,有人繼續以筆做劍。

在各行各業奮鬥著的他們會下班,回家後疲憊地打開一個叫做「微博」的軟體,在本地板塊刷到#n市晚霞#這個話題,猛然想起1997年的這個秋天。

然後油然而生地感慨著:啊,原來這就是屬於我們的時代啊。

作者有話說:

#李方潛對文學院的誤解被沈拙清加深了#

第1o章修羅場

枯萎的爬山虎密密地遮掩著牆體,鼓樓里的歌聲都被嬉鬧聲蓋過了。一個穿布鞋的男生爬起身,草沾在外套上,怎麼都扯不掉。

這天之所以分外熱鬧,倒不是此次香港回歸的圍讀主題有多符合口味,而是因為,劉柳的神秘女友,終於要慕名而來了。

雖然住在同一個屋檐下,但連沈拙清也只聽其人、未見其面。大家愛聽故事,但也沒什麼窺私慾,那位青梅姓甚名誰都一概不知。但家屬主動來觀摩就不一樣了,孫乾明摩拳擦掌準備了好幾長詩,還特意穿上頂青春的白毛衣。

「嫂子來又不是你對象來,你拾掇這麼帥做什麼?」沈拙清打道。

「什麼嫂子,是弟妹!」孫乾明拿摩斯把頭髮往後抓了抓,臭美了一會兒,「咱作為兄弟,當然得給二劉撐場面!欸你趕緊換一身,長這麼好看都不顯擺,當5o2沒人啦!」

最後,沈拙清只能穿著薄薄的褲子,坐在草地上凍得瑟瑟發抖,默默腹誹孫乾明。

嗒、嗒、嗒——

皮鞋的聲音從身後響起,還沒抬頭,就已經看到一雙皓白的腳腕。牛仔喇叭九分褲襯著腿又長又直,腳上一雙圓頭皮鞋,踩在草地上帶來一陣清風。

嘖嘖嘖,美人的打扮都是相似的,這鞋怎麼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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