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发现他练琴压力大的时候喜欢打架子鼓和唱歌后,换了房子,专门造了一间琴房给他用。
陆惊屿早熟,不用许蕴珠过多担忧,五岁练琴,七岁考中音附小,之后更是一路高歌猛进,参加比赛,开独奏会,受邀和中海爱乐乐团演奏,去国外参加比赛。
十五岁拿下国际三大音乐比赛之一少年组第三名,十八岁拿下另一个大赛的亚军,至此名字享誉国内外,被人称为天才大提琴演奏家。
却不想去年比完赛后,陆惊屿心理出现问题,碰到大提琴就眩晕难受,后来更是狂吐不止。
去看了许多医生,最后心理医生说他这些年绷得太紧,压力太大,要学会放松。
陆惊屿谢绝一切采访,拒绝了国外音乐学院的邀约,选择在中音读书,顺便治病。
架子鼓陆惊屿不想碰,就跑来参加音乐海选,能不能进决赛对他来说什么太大影响,他只希望低调地放松一小段时间,调整好心态,为明年的演出做准备。
陆惊屿想着下半年的计划,推了推眼镜,在没有就医之前,他都没发现自己心理已经濒临崩溃。
他已经习惯每天练琴的日子,大提琴已经成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除了高三,他每天练琴差不多八小时,有时候甚至更多。
生活里除了唱歌,再没有其他娱乐,这个暑假,是陆惊屿难得的假期。
“可能吧,我家都是学音乐的。”
现场人陆陆续续离开,陆惊屿和虞司约了一起吃晚饭,广场人太多,两人得走到广场入口打车。
“陆惊屿。”
听到自己名字,陆惊屿抬头看去,就见孟庭和三男两女站在一起,穿着简单的浅蓝色衬衣咖啡色休闲裤,很普通的穿着,但配上他那张脸,简单的穿着也变得矜贵大气起来。
“孟先生。”
陆惊屿不知道孟庭具体多少岁,但是肯定比他大。陆惊屿客气打招呼。
孟庭见到陆惊屿,双手抱在胸前,挑眉一笑,“陆同学真忙,连消息都没时间回。”
陆惊屿无言,站在孟庭身边几个好友听他像质问渣男似的语气,面面相觑,最终还是其中一个男生笑着站出来缓解气氛。
“哎,你好啊,我是孟庭的朋友林循,你唱歌很好听。”
望着伸到面前的手,又看看孟庭,陆惊屿伸手握住林循的手,随即放开,其他两个男生也相继自我介绍。
“你好,沈思媛。”
唯一一个女孩上前和陆惊屿握手。
陆惊屿听到几人的自我介绍,思绪有一瞬的恍惚。
夜幕降临,路灯明亮,中海是个超一线大城市,常住人口几百万,夜晚车流迅疾,车灯打在行人脸上,变化莫测,来来往往的情侣手挽着手谈笑风生,小孩子举着猪猪气球从一众人身边穿过,追逐着往前奔跑,女孩子手里的奶茶和咖啡香味溢散开来。
陆惊屿却感觉自己与世界似乎隔绝起来,面前的人嘴巴张张合合,他却一点声音也听不见,四周的人从他身边走过,却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好似一片片匆匆飘过的影子。
“惊屿——”
"陆惊屿!"
“快拦车,去医院。”
陆惊屿意识最后只听见孟庭惊喊去医院,然后他就被人横抱起来,抖动着往前跑,之后就完全陷入黑暗。
——
陆惊屿感觉自己进入一个虚无的空间,茫茫一片惨白。他环顾四周,知道自己在做梦,因为掐自己手臂的时候完全没有感觉,但却醒不过来。
“别人都梦见在悬崖边奔跑,要么被野兽追逐,或者踩空楼梯掉下去,怎么到我这里,就是白茫茫一片,难道我在梦里也毫无想象力。”
陆惊屿乱七八糟想着,伸手去触摸那些白雾,没有存在感的白雾像流水一样,从他手心流出。陆惊屿才发现这些雾是流动的,感受着白雾流动的方向,陆惊屿提脚跟随白雾往前去,两边雾气翻腾,变成一条无比清晰的银幕,上面是清晰到可以看见人睫毛的图画。
陆惊屿一路看过去。
半夜,星光寥寥,陆惊屿躺在白色病床上,眉心紧皱,像是陷入梦魇,嘴里偶尔呢喃什么。孟庭听不清,见他嘴唇起皮,拿起医用面前沾了温水给他擦一圈。
坐回椅子后,目光落在病床上人脸上,为了方便检查,陆惊屿的眼镜和口罩在进医院的时候就已经摘掉了,孟庭看了一眼,又看一眼,小声嘟囔,
“这么好看的脸,为什么要遮住,怕有人觊觎啊,”
皮肉线条流畅,骨骼完美,浓密的眉毛,纤长的睫毛,鼻梁高挺,嘴唇薄却不过分,很古典的长相,像一幅墨迹半干的水墨画,又像江南水乡春日濛濛细雨,想象不到顶着这张脸唱英文歌的模样,感觉更像是二十世纪初捧着书穿梭在校园里的老师,
但他就是唱了,而且唱得性感又令人怦然心动。
孟庭看了一眼,又看一眼,心里如春水波动,涟漪频起,最后直接拉着椅子坐到陆惊屿脸边盯着他看,目光都懒得移动。
“果然露出好看的脸会遭到觊觎。”孟庭对自己定位十分清晰,二十多年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有成为变态的潜质。
私人医院单人病房十分安静,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声音清晰又刺耳,只是响了几声后,哒哒哒的声音就消失了。
“惊屿,”
许蕴珠推开病房,看见躺在病床上的儿子,连忙奔过去,摸了摸他的脸,感受到温热的温度,才瘫软在床上,苍白着脸急促呼吸,提在手里的高跟鞋登登落地,惊醒病房里另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