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四年,毕业四年,八年过去了,约定已被兑现,结果李豆豆说:“不是这个。”
陈茉不好意思说别的她实在想不起来,李豆豆自己说:“我们约好了谁先结婚,另一个就当伴娘的。”
……确实好像是,但是陈茉没法一口答应,只好又发表情包。
我怎么回事,陈茉心想,我约那么多干什么!
第03章内向害羞的胆小鬼
仿佛突然之间,好多人都要结婚,吃晚饭的时候杨兰告诉陈茉:“君君要结婚了,下个月就办,邀请我们去。”
陈茉问:“君君是谁,什么我们?”
“凤君嘛,她爸爸和妈妈在一个单位,你忘记了?你们小学的时候可要好了,一个班的好朋友。”
陈茉立刻冷脸:“什么好朋友,我说多少遍了,她欺负过我!”
“多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都小,懂什么事,人家都道歉了。”
“不去。”
“在周末,又不耽误什么,就当是去吃个饭。”
“不去!”
杨兰不悦地皱起眉毛:“林科长亲自和我说的,人家难得记得你还给面子,你怎么回事。”
陈茉一直认为自己现在形成的奇怪人格,林凤君是占了一部分原因的。
她小时候的性格和现在截然不同,只喜欢关在房间里面看书,社恐到难以置信的地步,几乎和谁都不敢说话,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又或者卖气球的阿姨,是个内向且害羞的胆小鬼。
她跳级入班,作为转学生和林凤君当了同学,年纪小,又寡言,上了好几个月的学了,没有交到任何朋友。
体育课的时候女生们分成一小团一小团的在一起玩,并没有刻意排外,只要活泼胆大,说一句“带我一个”,就可以愉快的加入。
但是陈茉说不了,她不敢跟人搭话。
她一个人上学放学,总是特别羡慕地看着别人。
林凤君是女生里面的头儿,性格特别有感染力,跟她在一起玩的小朋友是最多的,因为有一次体育课有人拉肚子没来,林凤君注意到了落单的陈茉,就招呼说:“来,带你,你跳皮筋吗?”
陈茉赶紧点点头。
就这样成为了朋友,或者叫跟班,陈茉特别珍惜自己在林凤君身边的这个位置,珍惜到了惶恐的地步,基本上会答应林凤君让她做的任何事。
林凤君也不客气,是个很会提要求的人,杨兰给陈茉新买的文具都会被林凤君换走,不管是荧光笔还是会闪灯的书包,又或者是陈茉自己叠的一百只纸星星。
她还被要求,放学之后先送林凤君回家才能自己回家。
她们的小学在杨兰和林科长的单位附近,分的房子也在附近,但是林凤君住在干部小区,更远一点,陈茉每天走的路是正常距离的三倍。
很多年之后,当陈茉真正长大了,她才意识到也许当年林凤君是在霸凌她。
林凤君或许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很会拿捏别人,陈茉不是没有想过反抗,也有实在受不了的时候,这时候林凤君就会跟她说:“你要是不愿意跟我换,那你就不要当我的好朋友了。”
然后林凤君会发动全班的女生不理她,有一次陈茉生气,不肯送林凤君回家,林凤君发表了一通宣言之后发现无效,路过陈茉桌前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滑倒了,还摔坏了一支钢笔,然后放学之后十几个女孩子全都围了上来,让陈茉道歉,并且赔偿钢笔。
道歉了也不够,光赔一支也不行,得赔十支。
林凤君的钢笔是林科长买的,一支要两百块钱,对陈茉来说很贵,乘以十更是天文数字,她偷偷哭了好几次,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了杨兰。
杨兰说两百块钱有什么,赔人家就好了,陈茉说不是的,林凤君说要赔十支。
“哎呀没必要,行了,不用担心。”杨兰摸了摸陈茉的小脑袋,“我去跟林科长说。”
杨兰赔了钢笔,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林凤君被林科长批评,因此每天带着人围着陈茉。
她们站在道德高点,并不觉得自己多过分,她们既没有敲诈陈茉的零花钱,也没有动手打她,她们就是在讨一个公道,是十分正义的。
所以这才让陈茉知道校园霸凌这个概念之后仍然困惑了很久很久,她不知道自己这种算不算,电视上和案例里面的霸凌行为都非常恐怖,可是她并没有被那样严重的对待。
无论如何,当时七岁的陈茉十分崩溃,最终选择低声下气地求林凤君和好。
每次想起小时候的这段记忆的时候陈茉都感觉非常羞辱,想要穿越回去给自己一拳,为什么要逆来顺受,为什么这么怕,没有朋友就没有朋友,又他妈怎么了?
可是七岁的陈茉实在做不到这一点,她再也不敢不陪林凤君回家,而经过钢笔事件后林凤君变本加厉,开始会想很多花样考验她,如果做不到的话,标准话术就是:“那你就不配做我的好朋友了。”
她们回家的路线要经过一条开放的废弃水渠,水渠大概两米多高,底部已经有一层杂草,略超过一个成年人的头顶,一群小女孩突发奇想要探险,林凤君让陈茉跳下去,陈茉小心翼翼地跳了下去。
“下面有什么?”
“没有什么,就是草,还有虫子。”
“那你爬上来吧。”
陈茉呆呆地把手伸出去,林凤君说:“不行,你得自己爬上来,不然你就不配做我的好朋友了。”
陈茉开始努力,水泥的渠壁粗糙,借力可以蹬上去,但是陈茉做不到,林凤君带着其他女同学看着她尝试了五六次,不免有点失望。
“我看我们班的男生都可以啊。”
陈茉快急哭了:“我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