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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逛夜市(第2页)

他们站在一起,是那么合适,本来赵锦润只是眼红程锋的劲装,不知不觉就盯着两人的脸洗眼睛了。

“你穿粉色挺好看的,合适。你应该是大元国最适合穿匪粉色的人了。”宋羊回答着赵锦润的问题,忽然灵光一闪,那个徐菱更青睐程锋、而不是赵锦润,不会是因为赵锦润穿粉色比她还好看吧?

眼里闪过笑意,宋羊没有再夸,怕某某闷声喝醋的醋神又偷偷酸,但即使只得了一句赞扬,赵锦润也高兴不已,恨不得把宋羊看上的东西都送给他。

“宋哥,这个点心不错,你尝尝!”

“宋哥,这种钿花的花样京城很少见呢,你贴钿花么?”

“宋哥!你喜欢这个金鱼灯吗?我送给你啊!”

程锋早就忍无可忍,“我的夫郎我自己送!”

“啊?”赵锦润终于现程锋的黑脸。

“弟弟,你太亮啦。”宋羊笑话赵锦润,也没忘记哄一哄自家的大醋缸,“程锋,你给我买,我要那个锦鲤的。”

一直郁闷不能给宋羊买买买的程锋终于能掏出他的钱袋子,买下宋羊心怡的锦鲤灯赠予宋羊。

说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正儿八经的约会。

宋羊接过锦鲤灯,拿在手里把玩。这纸灯做得很巧妙,里头用竹枝撑起了一条鱼的造型,鱼头、鱼身和鱼尾两边断开、上下连结,于是摇一摇手,锦鲤灯也跟着左右摇摆,鱼头鱼尾动起来,竟像真的在游一样。

宋羊兴致勃勃地玩了好一会儿,才有些脸红地放下锦鲤灯。他好歹一把年纪了,居然真的像个小孩子似的……在大溪村做孩子王时没有不好意思,这会儿突然因为一盏纸灯害羞了。

“不喜欢吗?”程锋拉着宋羊的手问。整条街上,整个府城,整治放眼整个元国,都没有像他们这样当街拉着手走路的。

宋羊却不觉得奇怪,捏捏程锋的手掌,“很喜欢呀。”

他一个含羞带嗔的眼神,勾得程锋的嘴角就没放下来过。

倒是苦了一旁的赵锦润,牙都要酸倒了。穿得再粉有什么用,一朵桃花都么得。

心里不平衡的赵锦润大咧咧地打破两人间你侬我侬的氛围:“程大哥,宋哥,我们去酒楼吃饭吧。”

他们去了府城最大的酒楼——鸿客来,选了三楼一个靠窗的雅间,宋羊欣赏着夜景,没想到还看到有趣的一幕。

一位姑娘大概是相中了一位男子,鼓起勇气想把手帕赠给男子以表心意,姑娘十分羞涩,故而把手帕往男子怀里一丢,就转身离开,而那男子却是个不懂的,捡起手帕大喊:“姑娘留步,你的手帕掉了!”

这一喊,周围的人都看过来,姑娘转过身,羞得要哭了,嗫嚅道:“你、你不明白么?”

“什么?”男子走进,把手帕还给那姑娘,还言之凿凿地“教训”道:“姑娘就算不要这帕子了,也不该当街乱丢,有碍街容,若是人人都这般随意丢弃物品,霁州城‘天下秀景、绝美风光’的名声便不要了。二来,这闺阁中物,应该妥善处理,免得坏了姑娘的名声。”

“你、你……”姑娘抢过帕子,扭头跑走了。

男子还不疾不徐地扫了扫衣袍,抬步走进一家茶楼。

宋羊戳戳程锋:“你看到了没?太不解风情了!”

上菜的小二也凑娶看了眼热闹,闻言道:“公子有所不知,那位啊是霁州府城鼎鼎有名的秀才,欧阳译!要说他如何有名,当数他那张嘴,好听的难听的、只要他觉得有理的,他都要说,说还说不停,气死人不偿命,大家伙都说他‘语不惊人死不休,得饶人处不饶人’!您要是好奇,我给您讲几桩趣事呗?”

小二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程锋见宋羊和赵锦润都感兴趣,便抛出一块赏银:“说说吧。”

“好嘞!谢谢爷!”小二眉开眼笑,而后娓娓道来:

“这欧阳译啊,那是三岁能作诗,七岁会写文,师从峻泰大师,他有一句话特别出名:‘写文不如斗嘴’,常常在茶会上跟文友们辩文,他能引经据典,讲得别人都心服口服,但这人绝不是逞凶好斗之辈,反而仗义执言、有几分侠肝义胆。

要说他有什么事儿最出名,那就要说说这一件了:

去年有一位老妇,儿子被医馆用错药治死了,老妇求告无路,这欧阳译路过医馆,正好看见,询问了事情经过后,就跟医馆的人辩起来,最后就让他唬诈出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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