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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頁(第1页)

當天傍晚,土司府門口停下一輛風塵僕僕的馬車,車上三人,正是沈玉桐的堂兄沈天賜,以及小廝阿福和保鏢程達。

他們來接沈家流落在外三個多月的二公子回家了。

這三個月,沈玉桐雖然一直有送信去自流井報平安,但一日沒親眼見到人,沈天賜就一日不放心,此刻看到小堂弟全須全尾地站在自己眼前,他這個老堂兄才徹底放下心來。

這顆心一放下,就恨不得要拉著人大哭一場才好。

於是,從沈天賜帶人進入土司府開始,沈玉桐就被沈家這三人牢牢包圍,想要看一眼孟連生,最少得越過兩個腦袋。

到了吃晚飯,他左手一個沈天賜,右手一個小阿福,兩人你一句我一句,竟是讓他和孟連生沒說上一句話。

沈天賜是個會來事的,想著自家小堂弟在土司府白吃白住三個多月,特意從自流井帶了半車好茶好酒並一箱子精鹽當做手信。

這些東西對沈家來說,不是稀奇玩意兒,但在西康絕對稱得上珍品,桑吉頓珠父子對這個鹽商的禮節很滿意。

只不過,他們一來,也就也意味著沈玉桐要離開了。

頓珠當初是不大將沈玉桐看在眼裡的,但與他打過馬球之後,就對他刮目相看,那次打獵更是他及時叫來救援,才讓自己順利取了達瓦的級,除掉他們領地的一個心腹大患。

自此之後,沈玉桐和孟連生一樣,都成了他的好友,土司府的貴客。

貴客要離開,自然要好好踐行。

這晚,頓珠親自安排了一場篝火宴,拿出珍藏好酒,殺雞宰羊,縱情唱歌喝酒跳鍋莊。

沈天賜見到小堂弟毫髮無損,本就心情激動,被土司府的熱情一感染,拽著沈玉桐和阿福程達,玩得一臉紅光,不亦樂乎,也不管是不是為老不尊。

而在這一片興致高昂中,只有孟連生無聲無息退到廊檐下坐著,一個人默默看著院子中的熱鬧喧囂。

當然,他看的只有一個人。

朝夕相處三個多月,每天睜眼就是這個人,但對他來說,依舊是看不夠的。以至於想到明日就要與對方分開,哪怕這種分開只是暫時,心中依然是心焦火燎般地不舍。

人就是這樣,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往常在上海,常常一個月也見不上一回,日子還是照常過,這回朝夕相處三個多月,再叫他去過沒有沈玉桐的日子,他是一點都不願意的。

就好像從未吃過肉的人,終於叫他嘗到了一點肉的美味,再叫他回去吃素,那實在是一件很殘酷的事。

他凝望著沈玉桐在篝火映照下的身影,不由自主地舔了舔有些發乾的嘴唇。

這些日子,他確實是嘗到了一點美味,但顯然還遠遠不夠,他想嘗得更深入徹底一些。

「小孟!」

他正胡思亂想著,跳出一頭汗的頓珠不知何時大喇喇走過來。

孟連生抬頭看他,對方咧嘴露出兩排白牙,笑著在他身旁坐下:「怎麼不去玩?是不是二公子要走了捨不得?」

孟連生不置可否。

頓珠也只是隨口一說,並未要等他一個答案,說罷,又繼續道:「二公子一走,過不了幾天,你們也要走了,我真是捨不得呢。」

孟連生彎了彎唇,淡聲道:「你有空可以去上海灘找我們,我帶你去吃好吃的。」

頓珠撇撇嘴:「外邊的世界太複雜,我還是喜歡待在西康。」

孟連生說:「西康是很好。」

至少讓他過了三個月再美好不過的日子。

頓珠望向篝火處,沉默片刻,不知想到什麼,忽然轉頭認真看著他,冷不丁問道:「小孟,孫老闆是你殺死的吧?」

孟連生眉心微微跳動了下,抬頭對上他的眼睛。

頓珠是典型的濃眉大眼,眸子漆黑深邃,有著野性的赤誠。他剛剛喝過了酒,面頰布滿紅光,但看不出有沒有醉。

孟連生並沒有因為他這突如其來的問題,有什麼大的反應。他沒有說話,只是挑挑眉頭,仿佛是在平靜地等待他說下去。

頓珠說:「那次去打獵,我給你的箭是我專屬的,箭簇是菱形,被射中後留下的傷口,與普通箭不一樣,回去後我檢查了孫老闆的傷口,發覺他是被這種箭所射中。而那天只有我和你用的是這樣的箭。」

孟連生點點頭,淡聲說:「嗯,是我殺的。」

頓珠不解地看著他,在等他繼續說下去,然而他說完這句就沒有後話,顯然並不打算仔細解釋。

頓珠沒等到答案,倒也沒繼續追問,他是豪爽粗狂的西康漢子,不關心跟他無關的紛爭,況且他也不喜歡孫志東,小孟殺他自然有他的理由。

他拍拍胸口道:「我原本以為你跟我一樣簡單,但看來你的心思,跟外面的世界一樣複雜。不過沒關係,不管你因為什麼殺了孫老闆,我都不在意,你依舊是我的好朋友。我也不會將這件事告訴任何人,包括杜贊兄弟和二公子。」

孟連生彎唇一笑:「謝謝你,頓珠。」

頓珠擺擺手,變戲法一般從身後拿出一個黑色陶瓷小酒罈,道:「這是男人喝的酒,我的獨家珍藏,送給你一壇。」

孟連生將酒罈子接過來,酒還未開封,用一層油紙封著,但湊近時隱隱能聞到酒香,以及一股讓他再熟悉不過的味道——鹿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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