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戴上了笨笨的黑框眼镜,抱起笔记本电脑,举着手机快步往书房里走。
视频背景瞬间从不起眼的沙发变成了一柜子小说杂志漫画。
“天哥我要赶稿了,这两天就要交稿。”木讷的宅男端坐在书桌前,推了推眼镜,“你也别赶过来了,好好出差。”
“行,你没事就好,那我忙两天再回去,万一有什么事一定跟我说啊,阿强他们都守着你呢,随叫随到,对了,真不搬出来啊?”
“不搬了,我在这里住得挺好的。”至少昨天之前是这样。
搬家实在是件辛苦事,亲自搬很辛苦,而看着浩浩荡荡的寸头花衬衫队伍帮自己搬,更加辛苦。
反正现在还没有到住不下去的程度。
郁白又跟对方聊了几句家常,总算成功度过了这场危机——来自前·黑老大高度紧张的关心和爱护。
天哥就是当年在斑马线上被英勇小电驴意外救下的高大魁梧花臂男,也是曾经本市的地下势力统治者,姓孙,双名两个天字。
……孙天听起来简单又豪迈,但是很可惜,他叫孙天天。
和天哥本人的外形气质乃至职业,都不是很相符。
据说这个名字带来的嘲笑和一场打斗,就是少年孙天天踏上混混之王道路的开端。
而郁白曾经差一点就继承了这条道路。
他遗传了母亲的天生棕发,也遗传了她惊人的美貌。
平凡不起眼的父亲留给他的,或许只有一种无声无形的坚强沉静。
他在父亲的葬礼上,第一次见到了那些因为父亲的义举幸免于难的人们。
孙天天是所有人之中来得最早的,他用严严实实的长袖遮住满臂纹身,双膝跪地守了一夜的灵,周身时常响起充满哀痛的哭声。
曾跟死亡打过无数次照面的黑老大,从来没觉得哭声如此刺耳,生命这样可贵。
见义勇为的英雄市民离世后,留下一个只能孤零零长大的孩子。
陌生的人们拥着那个孩子进来,他穿一身纯黑的小西装,洁白的衬衫领子扣得很端正,显得苍白。精致的面孔更加脆弱,暖棕的发丝被刺眼的白炽灯光照得近乎透明,比常人更浅的瞳色是冷的,静默地印着满屋子的凄切,眉眼昳丽冷然,皮鞋声音清脆。
孙天天当场怔住了。
他以为是哪家老大的孩子走错灵堂。
葬礼结束前,他单独找到了郁白。
“……你父亲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以后我拥有的一切都是你的,我不会再做以前的那些事,人活着有太多意外了,后面的日子里,我想做个好人,像你父亲一样。”
说到这里,孙天天压低了声音,像是怕恩公的在天之灵听见。
“但如果你想的话……”他咬咬牙,痛下决心,“我留一批人跟着你混。”
那一刻本来难过到表情麻木、眼泪即将夺眶而出的郁白,震惊地瞪大了眼睛,硬是忘记了哭泣。
这对于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学生来说实在是太超前了。
他怎么都没能料到,自己穿上黑西装以后竟然像个天生的黑。道太子爷。
连名字都比孙天天本人更像在道上混的。
比起孙天天的手下们口中令人头皮发麻的“郁少爷”,他宁愿被叫做小白。
自此,郁白下定决心,再也不穿任何正装了。
然而十分看重恩情的孙天天是个单身汉,没有子女,是真的打算把手头庞大的产业都交给他继承。
所以他竭尽所能地在孙天天面前表现自己的胸无大志、甘于平凡。
他不想做黑老大,也不想做大富豪。
还是当个木讷内向的宅男比较安全。
毕竟他的人生梦想是活到自然死亡。
郁白挂断视频电话后,叹了口气。
困意已经完全消散,他索性翻开电脑盖,开始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