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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我很清楚自己正在走向绝境,但我一点都不怕,也不慌,因为只要这条路上有该睿相伴,绝路我也能大笑狂歌着走完。

“岚新,你不会反悔,对不对?”萧恩抓住我的手臂,逼视我。

“当然不会。”我决定骗他到底。我在他面前关上房门。我知道最后他会恨我入骨,我不想如此,但我只能如此。

三之五 该睿

在我即将死去的时候,我和岚新终于找到了彼此,我又一次见识了人生的荒谬。

那天,在桉树林中,我昏死在岚新的怀中。其实,当时我就应该死去了,我可以感受到有一股力量把我的意识朝我的身体外面拉扯,但我死赖在那个躯壳里面,虽然很痛,很辛苦,但是我想活下来。

那天,我从火海中跑出来,不顾一切地跑向厉家大宅,只剩一个信念支撑着我迈动我的双腿,哪怕我能死在接近岚新的视线的地方也是好的。

但,就在那一刻,岚新向我跑来,像一朵云,像一阵雾,像一个被实现的梦想,涨潮的海水一般漫入我的眼中、我的心田。

我几乎以为那道雪白的影子只是我剧痛之下产生的错觉,我宁可相信人类是鱼的后代,我也不能相信那个总是背对我的岚新,总是叫我怪胎的岚新会低喃着我的名字,飞一般地奔向我所在的地方,她似乎一秒钟都不肯浪费,那么拼命地狂奔,婚纱的裙摆笔直地朝后飞扬,像是两道洁白的翅膀。

那一刻,我们终于找到了彼此。

“我们终于找到彼此”,只要是相爱的情侣,总会找到机会说出这句话。

或者是在某个月夜,手拉手在桉树林中的小径漫步的时候,月色如银,心随之安乐而欣喜,于是你说,我多么庆幸我们找到了彼此,然后她笑,是呀。

或者,是肩并肩躺在青葱草地上的时候,灿烂的野花在鼻边散发馥郁的香气,流星雨像宇宙的眼泪那样从苍黑的天际滑落,你感慨,我多么庆幸我们找到了彼此,然后她笑,是呀。

或者,无人处你们互相凝视,都是懒懒的,谁也不想说话,但是你默想着,我们多么幸运找到了彼此,她也默想着,我们多么幸运找到彼此。

在我昏死前的那一刻,我总是思索过度的大脑中只剩下这一个念头,我们终于找到了彼此。

在我即将死去的时候,我和岚新终于找到了彼此,我又一次见识了人生的荒谬。

可是不管这个世界多么混乱,我又是多么厌恶它,我决定留下来,我在医院弥留了二十四个小时,我不想离开我残损的身体,因为我不想就此放弃我的人生,我那只有一抹亮色的人生。

但我做不到,那具因为我的一时意气而被我投入火海的躯体,实在已经残破不堪,我不能再留在那里面,我必须离开,我必须放弃我的这一世,我必须眼睁睁地看着那抹亮色渐渐褪却。

不管我多么不情愿,关于岚新的一切都是注定很快会消失的记忆。

有一条河叫忘川,有一种汤叫孟婆。

我在排队,等着上轮转台,上了台,我就必须喝下那种汤、渡过那条河,前尘往事,一笔勾销。

第72节:借我一缕魂(31)

再也没有该睿?戈尔德曼,因此再也没有厉岚新,那个该睿心目中的厉岚新,那个总是那么骄傲的厉岚新,总是背对他的厉岚新,总是美得令他想入非非的厉岚新,如果该睿没有了,那个岚新也就没有了。

我不知下一世我会成为谁,但是我可以预见我会更加不快乐。因为下一世必然没有厉岚新。

我们错过了,无可挽回。

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我的灵体拔地而起,飘在半空,在转轮台前排队的鬼魂都转身看我,鬼差们大惊失色,下一秒,我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消失在每条鬼魂的视线中。

我搞不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我可以猜到必然与厉岚新有关。

我心中一喜,转目间,我看到岚新的笑。

三之六 厉岚新

那天在桉树林,当该睿昏死在我怀里,我曾经万念俱灰,丧失所有斗志。但我到底还是没有放弃,所以,最后我还是打败了命运,我要幸福,我才不管命运为我设置多少障碍,我要我的幸福!

第一袋血已经快输光了,我手忙脚乱地打开那本太祖奶奶留下来的书名很长的书,那里有一段很长很长很长的咒语,那上面每一个字我都认识,但凑在一起是什么意思我就搞不清楚了,我很仔细地一个字一个字念下去,生怕念错一个字。

根据太祖奶奶的书上记载,每日子午二时用血食供养尸身,七天之后,养尸法成。除了伺食时间不可以搞错,提供血食的血液必须来自八字较轻者,我的八字很重,不然我就抽自己的血了,一想到我可以用自己的血饲养该睿,我就莫名地开始热血沸腾,我还蛮变态的,对吧?不过我的血实在不合用,所以昨天我才在医院里面耗费了一整天时间,血库里面的血不可以直接拿来用,因为不知道来源,不可能确定血液拥有者的八字是轻是重,我必须先找到八字合适的人,然后用重金贿赂他们抽血给我。当然了,之前我还强制要求他们去验血,其实用来伺鬼的血里面是否含有什么致命病菌并不重要,但当你真心喜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不由自主就会变得小心翼翼,这些血我是要拿来喂养该睿的,我怎么能允许其中含有肺炎病毒或者什么其他更恶心的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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