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做得很好。……
他一直做得很好。
如今,富伦家的大事小事他都能说得上话,而这些年来奉上的大金银,也令得族中不少人视布禄什为主。
他已经打算好了,再过上个三五七年,将白霜城该拿都拿够,他便回去昌黎本家荣养,顺便拿下那族长之位,再将自己看中的几个人安置在他看中的位置上,过后,便能清闲度日了。
事情也果如他的安排,进行得非常顺利且隐蔽。
如果莽泰那丹不曾出现的话。
这个边军左帅就像是从天而降一般,突然一天便压在了布禄什的头顶,哪怕他布禄什是富伦氏的嫡枝、是南境亲王,他在边军中的某些号令,眼下亦有至少四成的人不会听。
手里的兵不听话,则这座由兵把守的城,很快也会变得不再听话了。
布禄什忍耐将近两年。
然而,他越是退让,对方便越是嚣张。眼下事态已经严重到了他无法再退的地步,而昌黎的那些蠢货除了知道跟他要钱,一件经正事都办不好。
直到现在布禄什都不敢相信,富有天下、权势滔天的富伦氏,居然想不出一点办法来让太子殿下获得老皇的重视,反倒将赫哲家的小崽子给显了出来。
这是拿着自个家的真金白银,去替别人家养孩子,且还养出了一头白眼儿狼?
虽然布禄什素来视宋人如猪狗,但有时候他也必须承认,这个老得牙都快要掉光了的族群,还是流传着一些很有道理的话的,比如:
为他人做嫁衣。
布禄什觉着,他在白霜城的这些年,都在这句话里了。
身边渐渐地没有了声息,布禄什面无表情地停下脚步,四顾而视。
侍卫们都没跟上来。
他已经走到了后宅附近,此处的布防皆为金刀暗卫,银刀侍卫却是无令不得擅入的。
此时,四下里静寂无人,早开的春花亦只在那东风里悄然盛放,倒是不远处的垂花门后,传来了一阵细碎而迢遥的笑语。
布禄什想起,长女珍珠今天在家摆宴,请来了不少要好的手帕交,花真那丹也来了。
他站了数息,垂在身侧的手慢慢握紧,仿佛下一息那只拳头就会举起,向他的暗卫传下号令,一举打破那束缚了他近两年的某种“规矩”。
然而,他的拳头到底还是松开了。就如他这个人,最后也总会不得不屈从于某种“规矩”之下。
背着两手,淡淡地扫了一眼垂花门的方向,布禄什自垂花门前行过,转向东行。
穿过数道回还往复如迷宫的小巷,再走过一片大得有些过分的沙地,一座两层小楼便突兀地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