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有初走后,雷再晖也开始感冒。他知道是她传染的,可是更像她留了一点什么在他这里,就像她印在他脸颊上的那个吻一样,都是甜蜜的。
“事情还顺利吗?”
“很顺利。”
他们常常在晚饭后通电话,一说就是两三个小时。每次都是雷再晖打过来,也并不是说天天都有重要的事情发生,不过琐碎,问问生活情况,听听声音——他的声音醇厚而沉静,她的声音温吞而清脆。
第一天接到电话的时候,钟有初有些吃惊,又有些甜蜜,接起来不知道说什么,还是雷再晖问她最简单最朴实的那个问题:“吃过饭了吗?”
钟有初老老实实回答:“吃过了,你呢,吃了吗?”
“嗯。”
“吃的什么?”
彼此的动静在电波里穿梭来回,时间在默契里走成一块一块的留白。她听见他那边在沙沙写字,他听见她那边在走来走去,又听见有猫放肆地一声声叫唤,她便走到门边探望:“咦,猫跑进院子里来了,我要挂了。”
雷再晖走向窗边,一抬头便能看见高高悬于都市上空的月亮。看得见的明月离他这样远,看不见的红尘离他这样近:“不要挂。”
钟有初顿了一下,走进厨房,单手拿出剩饭钵,拌上肉汤,开门出去。
“咦,带你女朋友来吃饭吗?”那鼻头上一点儿黑的猫儿,搂着另一只花斑猫,好整以暇地坐在院子中央,等着钟有初上菜,“等一下,我去剥根火腿肠。”
过一会儿,钟有初投降:“我好佩服你,我已经举不动手机了,而且独臂客好不方便。”
雷再晖真是觉得好气又心疼:“你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蓝牙,专为解放双手的?”
她咦一声:“我好像也有一副耳机。”
于是翻出耳机来继续和他通话,好似雷再晖就在她耳畔一般:“有初!”
“嗯?”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因为不是科班出身,以前拍戏时钟有初受过学院派主角不少教育,人家可不会因为你年纪小便对你娇惯,看你有天赋才对你多说两句,时时耳提面命,在片场一眼望过去,一声声叫的全是老师。老艺术家们教了她许多窍门,也教了她许多挑剔。今时今日,演艺圈的拍摄技术与器材不断翻新反而忽略了演员的功底和剧本的逻辑,只追求潮流与话题,一窝蜂地追捧这个,又一窝蜂地批判那个,毫无主见,本末倒置,故而钟有初甚少看电视剧和综艺节目。
因为钟汝意常年挂在网上,所以她也鲜用电脑。喂了猫,快八点了,她会翻翻无聊的小说。
“读一段给你听——女主角以手抚额,悄声道:‘唉,这对小冤家从早上一直吵到现在,从天文一直吵到人文,从地理一直吵到伦理,吵得我头痛。’”她乐不可支,“这本书虽然幼稚,但每个角色都很可爱。”
八点半,她打开电视机,将声音调小,看地理频道的一档节目。
那节目从宏观世界讲到微观芥子,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正好播着一部关于海底生物的纪录片:“咦,不播大马哈鱼了吗?这是什么?”
画面上出现一种深居于海底湍流中的生物,造型如一枚兽角,周身长满骨针,有俪虾一对,自小钻入,相亲相爱,一生寄居其中,直至双双死去。
“这种海绵,英文中称之为‘维纳斯的花篮’,我们则称之为,”她听见雷再晖在耳边轻轻教她,“偕老同穴。”
惊蛰
钟汝意原本就封闭在自己空间里,除了下楼吃饭就是挂在线上和网友们交流。他虽然发现女儿多了一个习惯,在晚饭后总会戴着耳机到处走,但他只以为她在听歌——因她并不絮絮说话,偶尔两句,钟汝意也只以为她跟着哼走调了,甚至觉得好笑。
听歌消遣他并不在意,可是仔细观察,才发现女儿原来是有说有笑,有问有答。她站在花盆边上,说:“这么冷,居然开了一朵月季……浅浅的红色。”
又在关窗的时候说:“今天猫儿都没有来呢。”
再到灯光下仔细观察,才发现女儿神态娇俏,眼波流转,双颊绯红。他想起有初小时候,便喜欢玩打电话的游戏,手指绕在电话线上,又想起叶月宾和叶嫦娥一对姐妹,自小教她黄梅戏的身段,教她眼随指尖,指尖轻点,如何叩在那呆书生额头上。
自妻子死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女儿如此容光焕发。
好得很,他咬牙切齿地想,你恋爱了,闻柏桢没有要你,你没有跟缪盛夏,可你终于找到那个人了。
对于叶月宾的死,外人痛苦过,就是一场葬礼;叶嫦娥痛苦过,就是一场春秋;只有钟有初的永恒自伤,令他的痛苦不那么孤单。
他不否认女儿从来是娇俏的,迷人的,和她的母亲一样,是一朵开不败的花。但这娇俏,这迷人,这开不败的花,底下的土壤,正是亡妻的腐烂尸骨!
“我不知道……”钟有初发现父亲钟汝意正出神恍惚地盯着她,“真的要挂了,明天再和你说,拜。”
钟有初将耳机摘下来,攥在手里,手心有些湿漉漉的。父亲从未这样长时间地凝视她,显然是想着什么——一定是要和她说话了。她急急地走近两步,几乎不相信今夜有这样的幸运:“爸,要喝茶吗?我来泡……”
钟汝意开口了。因为许久没有对女儿说话,最恶毒、最嫌恶和最沉痛的语气,不受控制地从胸腔中奔涌而出。
他整个人都气得发抖:“你怎么笑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