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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第3页)

“咚、咚、咚。”

什么动静?

这声音好熟悉啊,总感觉这一幕曾经生过的。

朝臣们:“……”

又是你啊登闻鼓,半月不到敲响了第三次,他们这算不算见证历史了?真是可喜可贺……呸,这福气给你你要不要啊!

到底有完没完!这是登闻鼓,不是拨浪鼓!

连带着沈昱都有几分茫然,“宣?”

禁卫军领命,很快又带进来一个女子。

沈昱:“……”

这既视感有点太强了,他转头看向于策,用眼神问他你安排的?

于策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啊。

不等沈昱问,那女子已经跪伏下去,她不像祝云奚和于蕤那样从容,声音都带颤:“民女参见陛下,民女要状告民女的父亲,求陛下做主。”

父母可以告子女不孝,这在当下是个极十恶不赦的罪名,严重的人甚至可以被判处绞刑。

最轻的都得判二十大板的“断亲棍”,打完之后孩子若不死,那亲缘就一笔勾销。

从今往后恩断义绝,至少在律法上再不是父母与子女。

父母甚至可以诬告而不付出任何代价,但没有一条律法写着子女可以状告父母。

朝臣们再度窃窃私语,只觉得最近不知出了什么事,往日还算安分的女子近日来一直挑战他们的底线。

先是不安于室妄图执政,后又大逆不道状告父母。

天下哪有不是的父母呢?

沈昱皱了皱眉:“细说。”

那女子虽然声线颤抖,但语句还算有条理,“回禀陛下,民女白秀玲,民女父亲以八十两白银将民女卖与富商做妾,那富商比民女大了四十岁,民女不愿,恳请陛下做主。”

这……

确实有些让人同情,但也不能状告父亲吧,说不定父亲就是觉得对方家里条件比较好,想让女儿嫁过去享福呢?

“卖”这个字也太难听了。

沈昱现在知道对方为什么要来敲登闻鼓了。

大夏律法没有相关规定,白秀玲要真去了应天府就是徒劳送命的,二十大板她可受不住。

沈昱思忖着问:“众位爱卿觉得呢?”

朝臣们面面相觑。

“陛下,清官难断家务事,依臣之见,将那父亲请来,二人说开了便也就是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说男方年纪大了些,可既舍得出八十两聘礼,想必确是心悦此女。”

卖女儿的事被装点成了婚姻,脏款也被说成聘礼。

白秀玲惊惶抬起头,她的人生似乎就要在这轻飘飘的三言两语中盖棺定论,可这要她怎么甘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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