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还有些嘈杂的富春园,在这一声之后,也变得安静无比,就还是一瞬间所有人都被封住了嘴似的,目光齐齐的看向了二楼。
陆晨啧啧称赞了几句,看来这位花魁的名声还挺大,号召力这么强!
“诸位公子,今儿又是我们家花魁许姑娘见客的日子,咱们还是按照老规矩,有许姑娘出题,大家吟诗作对,得众望者,今日可上楼听曲儿。”
台上倌人说完,台下众人一众拍手叫好,只是在二楼一间包厢里,一个十分突兀的声音响起:“不就是一个破婊子吗,在老子面前装什么,说吧,多少钱让老子睡一晚,妈了个巴子的,跟小爷整这些虚的干什么!”
今日所来的客人,大多数都是冲着花魁的名声来的,而且读书人居多,听到这等粗鄙之语,顿时怒目而视,瞪了过去。
只可惜声音是从厢房里传出来的,并不知道发出声音的是哪个包间,没过多久,就看到教坊司的管事笑着脸从里面走出来,不过能明显看出来,他的眼睛里带着几分鄙夷,他朝着台上示意,让清倌继续。
而厢房里,那位客人也不再出声了,不知道是教坊司的管事是不是允诺了什么。
对于作诗写词,陆晨是没有任何兴致的。
他如今就想回去。
好好的弄自己的搞钱大计划。
自己现在算是稳定下来了。
算是。
唯一让人觉得不舒服的,就是包里的钱太少了。
所以
陆晨有了拉桥未入伙的心思,这家伙肯定很有钱。
陆晨这么想到。
清倌虽然不忿,却看着教坊司管事的那低着摇头的模样,也还是压住了自己脾气,恢复了满脸笑容,高声道:
“我家小姐,想让大家以秋雨做一首诗,当然,若是写词,也是可以,有意向者,可以自行领取笔墨纸砚,也可以大声朗诵,让众人评判!”
清倌说完之后,就看到小厮端着托盘,里面是文房四宝,穿梭在春楼之中。
陆晨并没有去领。
倒是喝的有些醉的桥未,领了一份儿。
陆晨黑着个脸,你都喝成这个模样了,你还领笔墨纸砚干什么,不觉得丢人吗?
忍不住摇头,看着这个喝醉的家伙,陆晨甚至想远离他一点,免得被认出来是一伙的了。
桥未虽然是刑部尚书的侄子,这也算得上是纨绔子弟了,可毕竟也是正儿八经读过书的,因此肚子里的墨水还是有的,即便是喝醉了,也能写出来一些,只不过字儿写的不怎样不说,这诗也是一塌糊涂。
看的陆晨不住摇头。
哥们。
即便是我这种写诗并不太行的人,也知道你这写的真垃圾。
诗的内容是:
今夜喝酒真高兴,一杯两杯三四杯。
听闻花魁叫做诗,唾手而得偶四句。
陆晨深深的看了桥未一眼,哥们,你可别去丢人了,我真的
抚着额头,陆晨觉得自己脑袋都大了。
这
我去!
正好。
小厮在收文房四宝,已经走到这边来了。
毕竟桥未已经停笔了,在小厮看来,这一定是写完了。
否则应该和那些没写完的人一样,举着笔,还在沉思之中。
小厮走来,桥未这个不要脸的,居然还笑呵呵的将写完的主动递了过去,陆晨当场就傻眼了。
只想捂着脸,装作不认识这个家伙。
真丢脸啊!
这待会儿是要念出来的。
这
陆晨抿了抿嘴,咬了咬牙。
纱窗如雪月华明,刀剪方闲已二更。
才欲天涯寻旧梦,邻家又送捣衣声。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