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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死了可以一了百了活(第1页)

审讯室外。

刘副队着急了,“哎呀哎呀,这可咋办啊?”

“踏马的,神经病了不起啊。”

“老廖,要不换我和老丁吧,这两孩子没经历过这些,应付不过来的!”

“别着急呀,刘副队。”市局某人笑呵呵地开口到,“两孩子都没叫帮忙,你就别瞎操心了。”

刘副队:“我……”

哼,最不喜欢你们这些笑面虎了。

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

另一边,或许是因为证据确凿,陈尚也撕开伪善的面具。

“警官,我是精神病人。”

“根据律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对他人造成的危害后果,法院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哈哈哈哈哈。”

“你能拿我怎么办?”

嘛的,气死了!

自从进了刑侦大队,学霸感觉自己的暴脾气与日俱增。

林溪再一次稳住学霸,直视陈尚眼睛,“所以,这就是你敢随意抛尸的原因吗?

“嗯哼。”

林溪:……

装,你继续装。

陈尚叹了一口气,“害,我本想着让蓉蓉在我身边一辈子,因此特意清理出冰箱下面的冷冻室来装蓉蓉的头。”

“可是,啧啧啧,小朋友不听话,非要去看蓉蓉。”

“蓉蓉是我一个人的,谁也不能碰。”

“既然,小朋友不听话,那就别怪我这个做爸爸的不留情面。”

“只可惜,幼年小狗的身体比不成年小狗,没养多久就死了。”

陈尚突然很生气,“就因为小花经常开冰箱,蓉蓉也开始腐烂。”

“啊蓉蓉,我的蓉蓉,你别怪我,我也不想把你扔掉的,都怪小花,都怪他……哈…哈哈哈,都怪他…他死有余辜…不对,是我怕你太孤单了,送他下去陪你……”

这样看起来,陈尚还真像是个精神病人。

可是,林溪冷哼一声。

真以为法律拿你们神经病没办法了。

“没错,法律是规定,精神病人作为特殊的犯罪主体,其刑事处罚应当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来决定。”

“如果不能证明你在犯罪时是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你是可以逃脱法律制裁。”

“但是”林溪绕有兴趣地看向陈尚,“法院虽然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及时通知和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对病人进行严格看管和医治,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机关进行强制医疗。“

“如今,你身边的亲人也就彤彤一个小朋友,小朋友肯定是不行的。”

“那也就是说,在没有人对你看管和治疗的情况下,可以由政府机关进行强制看管和医疗。”

“陈尚,你进过精神病院吗?那里可好玩儿得很呢!”

“我相信,不管是医生护士或者病人朋友,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林溪语气尤其温柔,但硬生生地让所有观看到这一幕的人打了好几个冷颤!

审讯室外的刘副队咽了咽口水,开始对自己之前的想法产生质疑。

林溪这个徒弟,他能拿下吗?!

“哦对了,有个成语想必你也听说过,‘生不如死’。”林溪一脸微笑地看向陈尚。

“死了可以一了百了,但活着,可以让你想死也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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