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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宁静(第2页)

“别总当小孩子,你今年十七岁了。”葛瑞昂喝口温茶,走近阁楼的窗,看着窗外的金阳嘴吐暖雾,“搜寻圣灵与圣恩的任务由你全权负责。”

少年知道不能拒绝,捏着嘴起身出门,在关门前多嘴问一句:“你呢?又要忙什么了?”

葛瑞昂回到座位上闭目端坐:“休息。”

“懒猪。”

听着少年的抱怨,葛瑞昂·盖里耶的金眸睁开,展露凝重的光:“你早知道圣龛里放着的是圣典?甚至清楚是哪本圣典…元老啊,你真的无所不知吗?”

他们忙碌的日子,帝国的北境意外祥和。大多数城市已由格威兰王国的军队接管,那些负责北方防线的老兵,在知道第二元帅圣恩消失后,没有任何抵抗,投降得比祈信之子还利落。

在这座位于圣都以北的城市里,一群醉汉聚集在酒馆,他们有老有少,身上弥漫着酒臭味,偷偷观察着路边被解除武装的士兵,喝着酒,低声嘟囔着羞辱的话语。虽然他们愤懑不平,但他们知道无意义的反抗只会增加伤亡,这些年纪不轻的士兵并没有做出错误的选择。

如果非要说他们有错,那就是他们没有能够战胜朝晟,这是无法宽恕的错误。

“朝晟狗。。。朝晟狗,朝晟的怪物,真该死啊。”

听着他们的话,一位满脸络腮胡须的中年男人挤进门来,扔了一些钱换了几瓶酒,小口喝着高度的饮品,刺激性的味道让他眼泪流了出来。由于喝不到好酒,这些喋喋不休的讨论变得更加吵闹。他们在争吵什么?他们知道帝国的士兵曾经多么英勇吗?他们知道帝国惹怒了怎样的怪物吗?他们知道帝国的未来会如何吗?不,除了泄不满,他们什么都不会做,也什么都不知道。

然而,正是这群一无所知的人将奇罗卡姆推上了大元帅的位置,他们盲目地追随他的政策,任由他动清除异类的圣战,最终导致帝国四处乱咬,咬遍了整个世界,最终将帝国拖入了污浊的泥潭,再也无法爬出来。

可笑的是,中年男人曾经也是他们中的一员,无知到可笑。

在痛饮之后,中年男人让老板再拿几瓶酒。他渴望喝到醉意,喝到完全忘记一切,不再理会那些毫无结果的事情。但他不能这样做,他没有选择的余地。作为从已故大元帅手中夺走真理圣典的人,他必须逃亡,必须隐藏起来。对奇罗卡姆的最后忠诚,对帝皇的最后信仰,对帝国的最后责任,迫使他继续生存,或者说苟活。至少在那些隐藏的忠诚帝国人灭绝之前,他必须带着该死的圣典躲藏起来。

而在他沉浸在酒精中解闷的时候,一支朝晟的先遣队已经接近了他所在的城镇。虽然他们是为了抓捕圣灵而来的,但他们还不清楚圣灵的具体位置。在向格威兰的士兵表明身份后,朝晟人直接去找他们的长官。面对这位解释来意的盟友,格威兰的军官自然愿意提供帮助。对于逃亡的特罗伦帝国元帅,他们并没有任何好感,通力合作,尽快将之抓捕是最好的方案。

一辆运兵卡车鸣着喇叭,穿过城镇的街道,用蹩脚的特罗伦语宣读通告,要求所有居民脱去面纱和兜帽,协助格威兰军队进行调查。

这种违背特罗伦人习俗的命令已经在整个北境施行。如此的傲慢无礼,他们怎么可能不愤怒?可一想到传闻里那疯狂又恐怖的圣恩者,他们再愤怒也愿意老实配合。

格威兰人懒得给予他们尊重。尊重只构建在对等的基础上,对身为挑起斗争的战败者而言,尊重?尊重只会是胜利者奢侈又轻蔑的怜悯。

所以,才有这在喇叭里重复个不停的难听的特罗伦语。

圣灵老实摘掉兜帽,接着买醉。但酒馆里的人可不都像他这般识时务,诅咒与叫骂愈演愈烈,直至酒吧老板出来大喊:“闭嘴吧!是我们输了!失败者没有资格讲话!”

“去他的!帝皇在上,特罗伦人是打不倒的!”有些颓废的青年是摔碎玻璃杯,愤怒踏了几脚,“几十年前,我们从格威兰人手里夺过多少土地?现在,我们竟然要看他们的脸色,按他们的指令生活?要不是沾了朝晟人的光,我割了他们的把!”

老板招呼门外的流浪儿过来,给他们塞了点硬币,示意他们捎走玻璃渣:“闭嘴吧,要活命就闭嘴吧。另外,记得赔钱,今天可别再忘了,你已经摔了我九个杯子了。”

“他们还是这样吗?”孩子们避过酒客,拿布袋装好垃圾,出了酒馆。

“习惯了,这些天他们总疯。”老板托出碟剩菜,喊他们回来,“别跑了,外面全是格威兰人,过会儿走吧。”

可他的好心给酒鬼们的吵闹掩过,没让孩子们听到。

“干他妈格威兰人的屁股!为什么我们要受这窝囊气?”

“对!说的对!帝皇保佑,去他妈的格威兰狗!揍他们!扒了他们的裤子,给帝皇看看他们的烂痔疮!”

见有人敢领头泄,醉得不那么厉害的人也放开胆子,仗着酒精的刺激大喊,把狂怒、愤懑、不满、怨恨连着勇气喷到吼声里。

“全体特罗伦居民,配合军队检查,除去面纱兜帽。重复,全体…”喇叭声由近及远喇叭,安静了快吵翻屋顶的酒鬼。不管喝醉的还是没醉的统统闭紧嘴,等运兵车的引擎走远才敢小声嘀咕。

圣灵一言未。因为乌合之众是闹不出花样的,他们撑死了会喝疯、停不住大叫大骂、引前来的格威兰士兵看笑话,最多再挨几脚就能清醒成功。

至于被盘查这种事,圣灵毫不担心。身上没有可疑的假证件,靠着“取代”成为此地原住民的他,全凭完美的化妆伪装身份。只要等风声过去,从北潜入格威兰,他再不用担心会给朝晟人逮到,除非那头朝晟的疯狗果真无所不能,有耐心和精力把帝国的元帅追逐至世界的尽头。

“我…我、我的钱,先欠着!”那砸了杯子的青年喝太醉,习惯性地戴上兜帽趔趄出门,“先欠着,等我找份新工作…”

“你少乱说!现在哪还找得到工作?形势清朗前,我都不敢招新的服务生!”

“哎,老板,其实也不是没有!别忘了,格威兰人好那口啊!屁股忍忍痛,来钱可快得很!”

“什么?他们还搞那种东西?”

“当然,要不怎么骂他们生痔疮啊!哈哈哈…”

“哼,真是怪胎。对了,瑟兰的那些黑异种可是不男不女,和他们不是绝配?”

“嗝,你弄错了。喜欢搅屎的家伙有讲究啊,他们看不上那些女人外貌的东西,专门挑英俊的硬汉…嗝…再来瓶,老板!”

“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你不会也拿那根棍子搅过屎吧?”

酒馆里的人忙着争吵,忘记告诉醉醺的青年别戴兜帽。等看到两名巡逻的格威兰士兵走来,他们想说也来不及了。

“怎么都哑巴啦,有谁懂格威兰语?帮忙解释清楚呀?”看着气氛不对,老板大笑两声,却没得到回应,只能在格威兰士兵的注视下闭嘴,擦起柜台。

格威兰的士兵不似朝晟或特罗伦,并未穿厚重护甲。他们戴着无面甲的头盔,头盔下是短的金卷,衬得皮肤很白、五官线条很深,与特罗伦人的长相截然不同。护住胸腿的钢甲盖有黑灰条绒布,更印着规整花纹,不知有无好看以外的用途。

其中一人走近,扯掉青年的兜帽盯了好久,眼角上挑,勾起嘴微笑。另一人则吐口唾沫,满脸厌恶,连忙走出酒馆。

酒醉的青年没敢多说,给他拉走。没多久,不远的地方传来惨叫,还有哭喊和咒骂。

“他、他妈的,这、这群混蛋实在变态可耻!他们哪配称之为人?!”

老板忍不住开口,可酒馆里的人不敢应和,一时间寂静无声。

“得了,你们更没用…懦夫,全是他妈的懦夫,我也是他妈的懦夫。帝皇在上,喝吧,喝死我们吧。”

圣灵笑了,笑着结好账,走出酒馆,看着警告声里无人交谈的城,回头对还敢出声的老板嘟囔:“我们活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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