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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第1页)

“笑话!”包炯哼了声,眼睛闪闪发光。

不畏权贵、不畏暴政——这才是他心心念念崇敬的包拯包青天!

既然如此,他又怎么会怕?

风萧萧兮易水寒,包拯一去兮……必然还。

上朝时包拯面色凝重,回来时虽然同样面色凝重(老实说,由于自家祖宗得天独厚的外表优势,包炯实在看不出他还有什么时候面色不凝重了),但明显的轻松了不少。

由于今天不是包炯负责陪包拯上朝(上朝陪同两位侍卫有个轮班表,本来包炯很想一个人全揽过来,不过由于某些原因他放弃了,改为和展昭对半分),又不好直接抓着自己一回来就和公孙策进书房去商讨了的祖宗问是怎么回事,包炯只能默默地……注视着展昭希望他把话说清楚。

“皇上得知此事,虽然碍着庞太师不好直接责难庞昱,但是并未袒护,而是赐了大人尚方宝剑,命大人前去陈州,彻查此事。”展昭很贴心地把事情简略交待了一下。“还从国库里面拨了粮食银两,命大人前去赈灾。”

“倒是好事。”包炯一直都对宋仁宗赵祯很有好感,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作为自家祖宗的顶头上司,脾气实在是好的难得。若是换个朝代,或者换个皇帝……

想想明朝、清朝那些被砍头甚至可能被千刀万剐的官,包炯由衷觉得自家祖宗能生在大宋朝真是太好了,不然千年之后,还真不一定有他……

包拯做事一向雷厉风行,更何况这次的事情若是耽搁了很可能是要以无辜百姓的生命作为代价的。当下便定下今天收拾东西,待到要去陈州放的那些粮食筹备齐全就出发。

前往陈州的人几乎占了整个开封府精锐的全部,从包拯到公孙策,再加上四大校尉两名侍卫(某侍卫顺便携带阴阳猫一只),以及附加人员两个——韩家老汉和叶亚。

韩家老汉自不必说,知道包拯要去陈州给他女儿申冤后就天天念佛念菩萨祈求漫天神佛保佑。叶亚也要去陈州找他的蛊卵和族人,而且……

“虽然也不能确定那家伙在不在陈州,不过就凭我的本事,怎么着也能帮你们忙。蛊虫若是运用得当,杀人救人可都是轻而易举。”叶亚颇得意的亮了亮自己腕上的那一串……虫子。那些虫子本就五彩缤纷,呈环状套在叶亚手腕上时,看起来酷似现代那些小姑娘手腕上戴的以打计算的手镯。

“是啊,只要是在太阳底下,你随便动动就能把人眼睛晃瞎了。”包炯收拾完要带走的东西(尤其是一些不能让人发现只能自己整理的东西)之后闲得很,看着在阳光下折射出各个角度光芒仿佛一颗大号钻石的叶亚,闲闲说道。

“我穿这身衣服可是有用意的!”叶亚怒道,“蛊虫长在皿里,天生畏光,穿这么一身衣服是为了防止蛊虫不受控制,反噬主人,你当想办法拼凑这么一件衣服容易么?”

叶亚的话倒也不错,古代没有现代那么好找亮片和假钻石,他身上这身衣服几乎全都是由贝壳、金丝银线等等拼凑而成,可想而知有多难。

“也就是说是因为你技术还不够,所以得穿这么一身?”包炯好奇道。

“……”叶亚一时无话,包炯说的其实没错——彩衣苗虽以“彩衣”著称,但那仅是因为第一任彩衣苗王名声在外的缘故。真正的彩衣苗中擅长用蛊的,往往是一身黑衣,地位越高衣服越不显眼。叶亚这身衣服,事实上是证明了他“新手”的身份。

“不过你穿着也还能看,挺不错的。”包炯一向厚道,见叶亚脸色不好就扭转了话题。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民族缘故,叶亚相貌偏中性,让人一望便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搭配衣服,效果更甚。

“我也想快点把这身衣服脱了,那就证明我长大了。”叶亚弹了弹身上衣服,“寨子里面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就只有两个,那些女人总是往我身上堆一些奇奇怪怪的衣服。”

“可以理解。”包炯也有过小时候被妈妈打扮成乱七八糟样子的经历,很能理解那些没有洋娃娃玩的姑娘的心情。“不过你这身衣服如果能借我用用就好了……”

“嗯?你要干什么?”

“……没什么。”想把展昭弄晕了然后给他换上然后拍照留念……是不是不太厚道?

瞟了眼那边一身红衣的展大人,包炯唇角浮起一抹浅笑。

开封府的一个自包拯上任开始的惯例就是穷,穷了东西就少,东西少了收拾起来就容易。吃过午饭之后,东西就已经大略收拾停当,倒是筹备那些粮食多花了不少时间,再加上庞太师虽然不敢过分但仍然要做一点的刁难,直到第二天,开封府送粮下乡大队才准备齐全。

但是出发之前,还有些事情要解决……

包炯默默望着眼前某生物,陷入了沉思之中。

眼前的生物是一匹马,四腿笔直,个头极高,浑身上下毛色皆为纯白,连一根杂毛都找不到,显然质量极优。搭配包炯这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倒是也不亏了他。

但问题是,包炯还真没骑过马——骑摩托倒是很多次,但是要在宋朝找到摩托大概比让包炯立刻学会骑马难多了。虽然意识到自己到了古代之后包炯还是练过几次的,但是结果……不提也罢。总之包炯觉得,自己和马这种生物大概是合不起来了。

原本想着自己只要在开封府呆着别到处乱跑就好,可是没想到居然还有要跟自家祖宗跑到别的地方去的时候……不去显然是不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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