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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第1页)

他还有脸问,林凛长舒一口气,移开目光盯着远处,负气说道:“叫声人家都听到了,你还敢说自己没祸害过女生。”

“什么玩意啊?”宗遇费老大劲才想起来那么一茬,赶紧反驳,“你想什么呢?我高中就没跟女生上过床,那时候一门心思想让你正眼瞧我一下,是,招数有点儿烂……”

“说正事。”林凛自觉胜券在握,不准他打岔。

“那些男生在客厅吵得要死,打游戏,我平时都玩儿腻了,那天就想玩儿‘抽王八’,那女生说跟我玩儿,我俩就在房间里玩儿,我发誓,门绝对没关……”

“‘抽王八’叫什么?”

“弹脑门儿啊,赢的弹输的,我赢了几把,都没用力,她叫那么夸张,我哪敢跟她继续玩儿,赶紧就出去了。”

林凛觉得整件事特别的荒谬,她和宗遇站在雪里翻旧账这件事就很荒谬,一切都荒谬,这个世界就是荒谬的。宗遇和女同学玩儿“抽王八”弹脑门儿,怎么就能传成那样?她居然还深信不疑那么多年。

局势瞬息万变,林凛面色凝重,宗遇则愈加得意放松,仿佛在表示他行得正坐得端,不怕她拷问。

这种关头,林凛只能掏出杀手锏,一桩人尽皆知的事,高考誓师大会,全年级的人作证,他因早恋上台做检讨,这件事他总无法抵赖,遑论那天在车上还接到冯玥暧昧的电话。

她没了一开始的底气,语调变得平静,彰显着败势,娓娓说道:“那誓师大会那天呢?你上台做检讨……”

他特别急切地打断,话语中居然潜藏着期待:“你知道主任为什么让我做检讨么?”

“早恋。”林凛恨恨地白他一眼。

“对,早恋。我往女同学的作业本里塞情书,真他妈点儿背,主任那天去数学老师办公室,一摞作业本放在桌子上,她就翻开看了,还一下子就找到了。不是我吹,我写字挺好看的,那天送你的花,卡片是我自己写的,还行吧?”

“还行。”林凛敷衍地夸赞,只觉得他又在打岔,黔驴技穷了这是,客观地说那张卡片的字迹确实不错,不像出自他这种高中成绩垫底的学渣。

宗遇继续解释下去:“主任认出是我的字,我就被抓了,正好赶上誓师大会,让我上去演讲。”

“那是演讲?是做检讨,你承认了是吧?咱们那一届就没有不知道你和冯玥的事儿的……”

“又关冯玥什么事儿啊?我在台上检讨得好好的,虽然说没什么诚心,她在底下突然就站起来了,我也蒙了啊。本来那天就了结的事儿,好,她直接把我又带去主任办公室,被训了半天,还把我妈请去了,十年过去了,我妈现在想起来这事儿还骂我,嫌我给她丢人。”

林凛听得云里雾里,问道:“你不是给冯玥写情书么?”

“祖宗,我给你写的情书,塞你错题本里了,不然主任为什么一下子就找到了?文科班年级第一,她不看你错题本还能看谁的?我真的点儿背,错题本一周一交,就那次被她碰上了,我也头回送情书啊,没经验……”

林凛彻底无话可说,但又觉得难以置信,脑子里一团混乱,完全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宗遇,他的解释看似合理,又不合理,往事逝去已久,全凭他一张嘴。即便自己已经全然溃败,她固执地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

垂死挣扎般,她木然发问:“你情书怎么写的?还能背出来一句么?”

她像在刁难他,问他近十年前的那封情书的内容,说不出来就代表他在撒谎,说得出来也不能证明什么,仍有胡编乱造的可能。

宗遇闻言露出一抹低笑,额头微垂,脚尖碾着地面上渐渐积起的雪:“也不算情书吧,就写了四个字。”

“我喜欢你?”

他失神的目光还没变得清明,愣愣地抬头问她:“你喜欢我?”

林凛脸色愈冷:“能不能说了?不能说滚蛋。”

他略微正色:“我写的是‘放学别走’,还画了个心。”

林凛忍耐多时的笑意在听到这四个字的瞬间破功,实在是控制不住,扭头笑出了声,收敛已经来不及了,只能发出毫无杀伤力的娇嗔:“骗子。”

第29章

时隔多年回首往昔,没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境下,浪漫的雪夜,喜欢的姑娘,难免感慨良多。

肆意胡闹的十六岁,懵懵懂懂,整个世界就柳城那么大,开在巷子里网吧和台球社是最常去的消遣,高中生涯甚至尚未到来,近在咫尺。

早就忘记那天为什么去长春路,溽暑的午后,阳光好得不像话,整扇的落地窗,牌匾写着“盼达西餐厅”,门庭冷落。那场景像是做梦,命中注定般,他立在原地,呆愣地看着坐在窗边的人,一动不能动,静静体会心动。

她穿着一条再普通不过的白色连衣裙,素得没有多余装饰,露出两条手臂,及腰的长发披着,发丝被掖到耳后,手里拿着一本看不清名字的书,下颌微低,静静地翻着一页又一页,姣好的素颜没什么表情,很是冷漠。

她自己根本没有数,宗遇却知道,怔怔地望着她翻了九页,也不知看到了什么情节,脸上的表情有了丝变化,吝啬地露出一闪而过的笑。

打断了那漫长的凝视的是林忠,当时他完全没有想到他会是林凛的父亲,一个样貌过于普通的中年男人,个子也不算高。男人走到她对面,指着桌上孤零零的杯子不知道说了什么,她抬头看他,露出甜甜的笑容,摇头的样子像在撒娇。

男人又指着窗户,眯起眼睛,显然觉得阳光太晒,她这次倒是赞同,不曾制止,于是男人就拉上了一半的窗帘,无意挡住了他的视线,他才总算回过神来。

如今林凛对此评价:“你那叫一见钟情?明明是见色起意。”

他并不反驳,点头赞同:“那一见钟情不就是见色起意吗?我起了这么多年的意了,给自己美化一下,说是一见钟情,也不过分吧?”

林凛没再抨击他。

高中开学的报道日他不曾见到林凛,第二次见到林凛便是正式开学后的第一次升旗,她上台做国旗下演讲,把站在宗遇身边的那几个男同学都迷成傻子了。他当时一个是感觉今天这个早起得真值,后来高中三年,他不论迟到多少次,周一的升旗必定不会错过,虽然她未必一定会上台,但确实做过很多次演讲,那是一种类似赌博的刺激,他每一次都在赌,今天会不会在台上见到她。

同时,也是在那天,他知道了她的名字,高一一班的林凛,学号也是1号,代表着她的入学成绩是年级第一。

至于宗遇自己的学号,每次考试时写在卷面上,位数都比林凛多了三位,能和她读一个高中还得感谢宗俊霞的全力支持。他们学号的差距就等同于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差距,差得可真远。

后来的时光没什么好说的,他绞尽脑汁地使出些烂招,丝毫不曾引起她的注意,如今想起来只觉得幼稚,当初他穷途末路时,甚至想过难道真的要跟女生在她面前接吻,才能换来她主动跟他说一句话,骂他“变态”“恶心”?彼时全然没有换位思考过,他谈再多的“女朋友”,和她没有丝毫关系。

三年三届运动会,他没什么参与感,却每次都报无人问津的项目——一千五长跑。没什么对手,稳定帮班级拿下第一名的积分,倒是一直在刷新自己的成绩。他还嫌一千五不够长,远比不过他和她距离,跑道周围无数班级的女生争相为他呐喊,数不清多少人为他送过水,那都不是他想要的。

而三年来不论换过多少教室,他们两个的班级总在同一层楼,走廊无数次擦肩而过,他蓄起勇气想要和她主动打声招呼,没等发出完整的字音,她已经面不改色地走远了,与其说她把他看做一坨垃圾,垃圾也还好,至少她还看得到他,大多数时间里,她像根本看不见他似的,把他当做隐形人。

共同的数学老师为他们牵出了唯一的交集,高二下学期开始,数学老师每周收一次错题本审阅,她来往办公室的次数变得更频繁。记得有那么一次,她双手捧着将近半米高的本子,一半是错题本,一半是作业本,上面还摞着厚厚一沓试卷,在走廊里稳当又缓慢地挪步。

他刚在厕所里偷偷抽了支烟,主任冲进男厕所,吓呆不少男同学,大嗓门吵着要抓住抽烟的人,那样喧闹的背景音下,他看着她纤瘦的身板,心疼无处遁形,健步跟上去碰了下她的肩膀,她停住脚步扭头看他,扎起的马尾拂过他的手腕,有些作痒,他从未离她那么近,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话都忘了,只顾着贪心地多看她两眼,嘴里的薄荷糖前所未有的辛辣。

她却以最为冷漠的神情对他,甚至不如看刘一舟的眼神温和,一言不发地转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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