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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页(第1页)

兰珍偷偷瞪了他一眼,一想到刚刚在路上他对她的围巾嫌三嫌四,啰里啰嗦的,她就不爽。

那个骚气的男人

晚餐前,老老少少的陆续来了不少人。

今天是家宴,所以来的都是常苏绣文的儿女孙辈和他们的伴侣,尽管老太太不厌其烦地挨个介绍,先勇和兰珍的记忆力还是很快就招架不住,只记得握了许多只手,入乡随俗地拥抱了不少人。真想不到阿嬷的两个同母异父的儿子这样枝繁叶茂,竟然四世同堂,小小一间起居室根本容纳不下。

开饭的时候,人们众星捧月似的把老太太半掺半扶进了餐室,那长长的大餐桌坐得满满当当,就听到谁说了句:“‘贾思腾(jt)’还在路上,叫我们不用等他了。”

老太太是家主,又是寿星,自然是上上座。

她一定要先勇和兰珍坐她的左右手,毕竟,他们是远道而来的客。但因为有更年长的两对叔伯婶婶们在,两人死活不肯,老太太只得作罢,两对叔伯婶婶一边一对挨着老太太落座,先勇他们这一辈和再下面的一辈就随意些,混着坐。

然而老太太还是很有心地把先勇安排在大儿子克松旁边,她听说先勇是开旅行社的,而克松常年在大陆做生意,老太太想给他们牵个线。

先勇面上没露出来,心里不由暗喜,他旅行社的客人有不少都是大陆的,从事的行业五花八门,但是花起钱来,手面都是清一色阔绰得吓人。带大陆的土豪旅游,最爽的就是把他们领进奢侈品店,不用怎么跑腿,还能挣不少佣金。他也听说过祖父的这个义子——他这没有血缘关系的大伯父在大陆的生意颇有起色,圈子里一定不少大陆的土豪,搭上这条路子,他的旅行社未来一定客流不息。

兰珍恬然坐在他的右手边,很是自得其乐:

她的位子正对着餐室的窗户,窗外不知何时换上了曼哈顿的夜色,满耳混杂着常家后人们或国语或洋文或二者相杂的欢声笑语,还有一段低低的古典爵士乐,钢琴做底子,托着一段又一段的萨克斯风,在这都会的夜色中轻盈跳动。也不知是在座的哪一位放的,煞是惬意。

她的右手边坐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嘴里箍着牙套,是需要大人主动攀谈才能打开心扉的年纪。

刚落座时,因为年长,也出于礼貌,兰珍努力和她有过交谈:

“嗨!”

“嗨!”

“我叫珍。”

“我叫贝拉。”

兰珍绞尽脑汁想这是在座的谁家的孩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就问:“你是——纽约客吗?”

“对。你呢?”

“我来自台北,现在住多伦多。”

“哦,是加拿大那个?”

难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多伦多吗?兰珍懵了。

“俄亥俄州也有一个多伦多。”小姑娘红了脸,说错话似的解释。

“哦,是吗?”

“对。加拿大那个多伦多怎么样?”

“很冷。”

两人呵呵一笑,都心照不宣地知道谈话结束了。小姑娘扭脸去找着右手边的表亲们说话,兰珍则搭讪着喝了口水,告诉自己:我尽力了。

她悄悄拿出手机“咔嚓”“咔嚓”了几下,一会儿是盘中的珍馐,一会儿是那不知是什么名贵木材的餐桌上雕刻的喜鹊——谁晓得下次坐在上东区的公寓里是猴年马月?

好在先勇忙着跟大伯父攀谈,顾不上她,不然他一定会气急败坏地阻止她,显得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窗外暮色渐浓时,一个三十来岁的体格魁伟的男人出现在了餐室门口,人们马上骚动起来:“嘿!看看谁回来了!”

男人穿得其实很随意,就是再普通不过的衬衫牛仔裤,但因为他撸到肘弯的袖子里露出了点满是疙瘩肉的上臂的纹身,脑袋的两边和后面剃了板刷,唯独顶部箍了个骚气的丸子头,像颗小“汤包”,乍一看上去就有点美国西部牛仔的狂放不羁。和满屋穿着考究,西装里头还加背心的男性完全两样。

所以兰珍马上在心里感慨:哇,这个男的好狂野。

男人把肩膀上的双肩包褪下来搁在门口,给了众人一个阳光明媚的笑,用东海岸的英文说:“不好意思,我的巴士在路上坏了。”然后径直朝阿嬷走去,俯下身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还在她脸上“吧唧”了一口,换中文道,“生日快乐,奶奶。”

老太太马上幸福得一脸眉花眼笑。

先勇和兰珍正一脸纳罕,老太太便给他们介绍:“这是你们的堂弟先武,二叔家的老幺(小儿子)。”又指着兰珍和先勇告诉孙子,“这是你先勇堂哥和兰珍堂嫂,他们是特地赶到纽约来给我做寿的。”

地位又被抬高一级,“兰珍堂嫂”心里却很不爽:什么堂嫂?我们又没结婚。

先武赶紧走到堂哥堂嫂身边,和他们握手招呼。他很美式地告诉他们:“你们可以叫我先武,也可以叫我‘贾思腾’,都可以。”

离得近,兰珍闻到一股清新的须后水的味道。

他应该每天都花很久修剪胡子吧,兰珍望着他毛发旺盛、却如富人家草坪一样错落有致的脸,想。

“先武啊,他们说你坐的是greyhound(灰狗巴士)?”坐在先勇身边的大伯父问。

“是。”先武说。

没想到有钱人的爱好和我一样。兰珍心里“咯噔”一下。

大伯父惊讶地瞪大了双眼:“那么你是从旧金山坐过来的吗?那要很久哦。”

从西海岸到东海岸——起码要两三天吧?兰珍也很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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