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笔趣小说>多伦多街区 > 第17页(第1页)

第17页(第1页)

“哦,没有,我是去波士顿出差,然后从那里坐过来的,六个小时的样子。”先武说。

“咦,”先勇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指着兰珍,“她也是坐那个什么greyhound来纽约的。”

“哦?是吗?从哪里坐来纽约?”先武打量着个子小小,看上去很文静的堂嫂,明显惊讶地问。

“多伦多。”堂嫂不慌不忙道,片刻,又补充了句,“加拿大的多伦多,不是俄亥俄的那个。”

“你喜欢坐greyhound旅行?”先武好奇。

“不是很喜欢,那个车子好凑(臭),尤其是厕所。我再也不会坐了!”兰珍很认真地分享自己的真实感受。

几个男人哈哈大笑起来。

兰珍给他们笑得莫名其妙。

先勇跟大家说:“我一开始就告诉她了,坐飞机会方便很多,可是她一定坚持要坐一下那个greyhound。”

兰珍不以为然:“这是一种人生经历,你只有坐过,才知道自己喜欢不喜欢,不是吗?”

先武含笑望着她点点头。须臾,又问:“所以你们现在住在多伦多?”

先勇代答:“我平时都在台北,是她住多伦多。”

所以是两地分居?先武和大伯父都有些迷糊,带着询问的眼神望向他们。

先勇正思索着怎样委婉地解释一下他们这十年的拉锯战,兰珍却不想在这么美好的夜晚扯那一团乱麻,于是很干脆地用英文告诉他们:“相信我,你们不会想听我们俩的故事的,因为那就好比打开一个‘潘多拉的魔盒’,里面是一大团理不清的乱毛线。”

大伯父和先武又哈哈大笑,先勇英语能力一般,只听了个囫囵,所以只能不明所以地跟着笑。

兰珍冷静地望着他们,想:这家人笑点好低哦。

大约是很久没见这一屋子的家人,先武按长幼尊卑,和桌上的每个人很美式地拥抱,时不时在谁脸上“吧唧”一口。

过了十来分钟,兰珍正埋头吃那酥烂的蔓越莓冰糖酱鸭,鼻息里忽然又有了那淡淡的须后水的味道。

这世界何其美妙

是那个丸子头,不,先武又过来了,他来抱一抱贝拉。

“贾思腾叔叔,我可不可以坐到你的位子上去?我想坐在杰森旁边。”贝拉指着对面南希给先武添置的一张椅子,不失时机地问。

兰珍不动声色地继续吃着盘中鸭,心里却和明镜似的:拙劣的借口!你哪是想坐到什么杰森旁边?你明明就是跟我话不投机,不想坐我旁边。

“当然,去吧。”贾思腾叔叔拍拍她的脑袋。

贝拉巴不得一声,赶紧换到对面,和叔叔隔着桌子把餐具换过来。

“有人说加拿大就像是美国的一个州,你怎么看?”先武一坐定,便用东海岸的英语开玩笑。

“怎么会?”兰珍很不以为然地瞪着他,“加拿大人可以去古巴晒太阳,美国人去得了吗?”

这个堂嫂好较真。先武又笑了:“多伦多的冬天一般可以做什么?溜冰?滑雪?”

“对。不过除了溜冰和滑雪,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做。可以去户外走走,或者去博物馆,周末的时候还可以去ac看日场电影。”

“ac周末还有日场电影?”

”对呀,不知道美国的ac,可是多伦多的ac,每个星期六早上,都有六块钱的电影。——只是很少有刚上映的新片,但是有的老片也蛮不错的。”

“你喜欢什么风格的片子?”

“我没有固定喜欢的风格。”

“那导演呢?”

“希区柯克和伍迪艾伦都不错。”

“那我猜你最喜欢的伍迪艾伦的片子是《赛末点》。”先武喝了一口杯中的加冰威士忌。

兰珍惊讶地瞅了他一眼。

“想知道我怎么知道的吗?”他掰着两根不比脸白的手指,“神秘的凶杀,还有性感的金发女郎。”

希氏电影里的两大经典元素,《赛末点》里都有。她笑笑,没说什么,省得他没完没了地显摆。

可他却又来了句:“其实,我也非常喜欢伍迪艾伦的电影,不过我觉得他近些年的片子已经有点跟时代脱钩。”

兰珍略略沉思,问:“你是想说他已年老,对时代的新元素力不从心了?”

“是。”

“可我觉得他的个人风格还是非常得明晰,就是那种美式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调调。电影里面的主角虽然都有点喋喋不休的神经质,但都非常坚持自己的个性和思想,和他本人的风格、还有纽约这座城市的风格都非常相似。”

“有趣的视角。——所以纽约在你心里是神经质的?”

她浅笑了一下,却没有否认:“那只是我对纽约的一部分印象。像我这种偶尔来访的观光客,对纽约的看法都是很碎片化的,我想只有把它们全都拼到一起才是一个完整的纽约。”她指指空中飘荡的渐近尾声的大卫布鲁贝克的《takefive》,“比如这样的爵士乐,对我来讲,也是纽约风格的组成部分。”

“你说这个,我想起来在哪里看过,说‘最伟大的爵士音乐家都不是来自纽约,但是几乎都是在纽约成名的,把爵士乐变成了纽约的一部分’。”

兰珍细细一回味,点头道:“对。别人我倒不知道,可是我知道路易阿母死壮(louisarstrong)就来自新奥尔良,可是以前很多关于纽约的浪漫剧情片都会用他的歌曲做背景。”

他也细细一回味,点头道:“还真是——《当哈利遇上莎莉》、《电子情书》,还有那个约翰库萨克演的,叫——”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