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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你这么吊一定能用脖子接刀吧(第1页)

称号通常由个人最突出的事迹或者大众印象来取名。

重要性毋庸置疑。

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称号往往决定了一个人在公众眼中的形象以及陌生人的第一印象。

好的称号可以让一个迅的被人接受、尊敬。例如“黎明神剑”亚瑟。

差的称号可以让人对你避之唯恐不及,人心尽失。比如“疯王”伊里斯。

历史上不乏一些聪明人,会主动的对称号这一规则加以运用。

在维斯特洛的某条时间线,玫瑰家的长子维拉斯·提利尔现自己的弟弟加兰体弱胖、性格怯懦。

他担心加兰会被人嘲笑,不利于健康成长,于是主动给弟弟起了一个称号“勇武的”加兰,并大力宣扬加兰的优秀,长大会成为一个勇敢的骑士。

最后,这个称号伴随加兰一生。

小胖子成长为一个和善睿智、英勇不凡的将军,并在黑水湾一役,作为先锋大破龙石岛亲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

当然,在有的时间线,加兰压根就没出生,导致玫瑰家在百花骑士洛拉斯死后无人可用,被人一战灭族,连根拔起。

临冬城诸人为艾德取名号“征狼者”,则应对他的传奇事迹,体现了艾德勇敢、仁慈、以及受神眷顾的特性。

意义非凡。

至少……

在贵族初见时的传统节目——“报菜名”环节时,艾德不会因为名号太少显得丢人。

……

时间已是深夜狼时,三个巨大的火堆被烧了起来,将营地内烧的明亮如昼。

那口仍在冒着热气的大锅里,浮浮沉沉的煮着什么。

所有的人——艾德、席恩、罗德利克以及临冬城的侍卫和守夜人新兵班扬,都已到场,无一缺席,神情严肃,带着一丝紧张。

在今夜追击冰原狼的时候,很多人包括艾德和罗德利克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但是最后,所有人居然一个不落全部完好的回来了。

而且,还多了一个……

众人目不转睛的看着三个火堆的中央,那一个小男孩(不,或者说,披着男孩样子的不知道什么东西)。

席恩正用一把刚在火上烧过的匕轻轻割开罗德利克爵士那只受伤的手臂,然后在伤口附近小心翼翼的挤压挑挖。

不一会儿,“扑”,一颗小小的沾满血污的碎石子样的东西被挑了出来。

“这是什么?你从我身体里拿出了什么东西?”罗德利克紧张的大叫起来,差点拔出身边的利剑。

任何人亲眼看到一样的东西从身体里被取出来,总会充满了恐惧。

“你的骨头。”席恩将手中的东西洗了洗,露出了一颗白色珠状的碎骨渣,随手递给罗德利克爵士,“要留个纪念吗?风暴地的‘洋葱骑士’把被主君砍掉的4个指节当做护身符戴在脖子上,据说会带来好运。”

罗德利克有些惊疑僵硬的接过自己的碎骨,张了张嘴,“为什么?”

“什么?”席恩没听懂,“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取出我的骨头?你想做什么?为什么你会这些……”罗德利克紧张的说不出一个词来形容席恩的手法。

在他的眼中,当着一个人的面挑出对方骨头的行为,这特么是一种巫术吧?

就像曾经有位巫师当着情报总管瓦里斯的面,割掉他的小JJ,并当场烧掉,获得心满意足的预言。

“这颗骨头已经碎了,而且边缘锐利。在伤口重新愈合之后,如果他仍留在你的手臂里,就会像一把锉刀,时时刻刻折磨你的血肉,让你永远生活在痛苦之中。尤其是阴雨和寒冷的天气,伤痛加倍。”

席恩的回答专业、冷静、客观,而且特么的跟巫术毫无关系。

噎得罗德利克爵士哑口无言。

说着,席恩从旁边的大锅中取出一块被煮沸过的麻布,擦拭罗德利克的伤口。

同时,一道金色的光芒再次从眼中浮现,如同一个小太阳在他的眼中绽放,金光肆意上下的扫视着罗德利克爵士。

“旧神啊,来了!又来了!”

“法克,这就是神恩?”

人群传来一阵阵骚动,惊讶、惊叹、惊吓,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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