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在我准备回京的前一天晚上,我没有告诉他我要回哪里,只是告之我离开。那个时候他表现得多么的淡定啊,说什么为了纪念我们的相遇,要不醉不归。这个我一点都不担心,老娘虽然酒精过敏但是酒量那可是出奇的好。基本上只要不是混着喝,那都难不倒我的。最多回家的时候多喝一些盐水就好了。
问题就出在这里,以前我碰触到的全都是啤酒,了不起二锅头。像我们这种小家小户的乖女孩什么时候进过酒吧什么时候碰过鸡尾酒这种东西啊。谁又能来告诉她,为什么好好的一杯烈酒要叫“长岛冰茶”这么欺骗观众的名字啊。
不管过程怎么样,但是结果就是。我,叶晴,二十多岁的人生唯一做出了那么一件出格的事情,竟然还让我出格到底了?竟然还让我419了?
419就419了吧,我也成年了,毕竟对方是个美男,还是个各方面能力都还不错的美男,这么算起来我也不吃亏。说出去别人都还以为我借酒装疯强那啥他呢。就让自己被虫叮了一下就好……
好个p啊,这个死男人!那可是老娘宝贵的第一次啊!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葬送给你啦?你当你布拉德皮特啊?你当你万人迷啊?你以为你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啊?你以为老娘会自行抱着衣服悄然离开啊?你当老娘是什么啊!(掀桌……)
所以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的时候,我什么都没做,就抱着被子坐在床上看着裸男渐渐清醒。然后对着他露出微笑,在抱着棉被整个坐到他身上。打住,所有隐晦思想全被给我收起来。我用棉被直接套住他的脑袋,然后操起旁边的枕头对着他往死里打!
这就解恨了?当然不可能。真不明白那些个小说里的女主角怎么就那么认死理呢?那些个人渣怎么说也是“迷奸”啊!你就这么放过他了?我最后将枕头垫在他的□,精准的一脚踩过去。
哼!
回房间,收拾东西,打包退房,走路!
咳咳,当然,我并没有走成。这真的不是我的本意,可是当你看着一美男只穿着内裤就跑到大厅来拦着你的时候,你做出的反应是什么。我承认我不争气的脸红了。这真的不能怪我,泄愤归泄愤,清清楚楚正正堂堂的看美男的裸体还是头一回。
那天的结束真的够狗血的,最后还是大堂经理取了一件衣服过来给某个疑似(?)有暴露癖的人披上,然后对着他鞠躬说道:“叶谷雨先生,您父亲说让你穿上衣服在出来丢人现眼,您母亲说让你小心感冒,记得回家吃饭。”
哦,这下好了。原来,他大少爷陪我跑了半天,委委屈屈的坐经济舱,就为了昨天晚上啊?感动吗?热泪盈眶不?是不是想要以身相许?滚一边去,老娘我虽然木有钱,但是老娘我还有自由的。不就是有钱人么,有钱人就能耍着人玩了?有钱人就能连名字都弄虚作假了?你装给谁看呢?你从哪里看出来的我就贪你那点钱了?老娘还要读书考试毕业工作忙得很呢,再见!
回到京城,我哭了。
叶谷雨,你知道你是我的人生中最美丽的邂逅,当你第一次牵起我的手,我有多开心。你知道我曾经以为上天在将我无视了那么多年之后终于一次性的补偿给我那么好的礼物。你知道,你每一次的照顾都让我沦陷在你的温柔中无可自拔。你知道你每一句关于我的话我都记下来了,就怕遗忘。你知道,那半个月我是多么开心,多么幸福。
你知道,当我发现你连名字都是骗我的时候,我的心有多疼。
你什么都不知道,你这个傻瓜!别让我在看见你!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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