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秀秀摘得很卖力,还仔细问苏小春有没有别的需要注意的。
“其他都不用特别注意,就是不能继续住河边了。湿疹还算好治的,等大点抵抗力强了就不会复。可风湿不好治,他这么小就已经有明显症状,再拖下去以后可能都不能走路。”
苏小春对小鹿的风湿情况比较忧心,她知道这是一种很难治疗的病症。
听苏小春这么说,姜秀秀咬着唇,难掩焦虑告诉苏小春,小鹿父子不是他们生产队的人,是6o年闹饥荒的时候逃难来的。因为他脸上的疤痕,生产队的人觉得他以前是干土匪的,不愿让他进生产队。就只好在离生产队稍远的地方找个空地,简单起了间房子容身。再搬,能搬到哪去呢?
“他肯定不是土匪,因为他人特别好的。”
姜秀秀说得笃定,因为自己有次落水,是被那个男人救了。一个能好心救人的男人,怎么可能是凶神恶煞的土匪呢?
“哦,你喜欢他。”
苏小春掐了把马齿苋,笑嘻嘻的说道。
姜秀秀脸一红,没否认的把马齿苋拢了拢,用随手捡来的稻杆绑起来。
“既然他不是土匪,你就去找文叔,让他搬到生产队嘛!”苏小春很天真的说道。
姜秀秀摇头,“生产队没有多余的房子,他要搬过来就得起房子,起房子要很多钱的。”
苏小春往她身上一指,“你有房子啊!”
“你看我在河边捡了个男人回来,你也去河边,把他们父子俩捡回来嘛!”
“嘿嘿,这样你又有男人,又有儿子啦!比我还多一个哩!”
姜秀秀看着高高竖起一根指头比划的苏小春,这个话说得可真轻松自由毫无顾忌啊!
性格面团似的姜秀秀捂着砰砰砰直跳的心脏。
她觉得,苏小春说的,真是个好主意!
第13章
赵翎的伤好了许多,包括脑袋上的,但是伤好了,他的脑子里还是没有一点关于以前的记忆。
既来之则安之,没有记忆的赵翎反而开始开始热衷于探索自己的本能。
这种本能赵翎将他称之为身体记忆。
比如早上起来后,他举起手想要伸个懒腰,身体却在他抬手的时候,自动自的安排他打一套拳法。他没有这套拳法的记忆,然而他的身体却将这套拳法行云流水的进行下去。
打完拳的他神清气爽,感觉自己的身体得到释放。
但这种释放还不够,似乎还没到极限般。在他走出院子后,他遵从自己的身体记忆,开始跑步。
他的手下意识的握拳,提到腰际,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跑动时,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两臂自然摆动。他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个姿势和一般人跑步的姿势不一样,或许和他的职业有关,但他怎么去想,都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谁。
沿着生产大队不停的跑,一直跑到中午,汗流浃背的感觉让他直呼过瘾。
做好午饭给苏小春送去,下午的他很自然的跑去了自己观察过的山上。
向阳生产大队依山傍水,只是山都不高,较为平缓。这种山不会有老虎之类的凶猛猎物,却容易出现野鸡野兔等小动物。
他答应过要对苏小春负责,这几天接触下来,他知道苏小春很瘦弱,脸色也不好看。但家里条件实在不好,这几天下来,除了三只母鸡勉勉强强一天下一两个蛋,其余可吃的东西都快要见底了。
赵翎认为,抛开必要的上工挣工分,他先要做的,就是不能让苏小春跟着自己饿肚子。
但他也观察了目前所处的环境,洪水肆虐过后,只有小部分粮食还在,这部分粮食哪怕分下来,全生产队这么多户人家,还是不够吃的。养牲口种菜又都是有定量的,不允许出,出就是薅资本主义羊毛。
对于他和苏小春目前的状态,只有打猎才能最快获得回报。
从山上提着一只野鸡下来时,太阳已经西沉。大片绚丽晚霞晕染着天空,瑰丽而绚烂。
当然更绚烂的是野鸡尾巴,非常引人注意。
……
刘爱红和苏望山正下工,混在人群中的她提着大妮儿的耳朵,那耳垂被扯得通红,大妮儿疼得眼泪鼻涕一块往下淌。
“妈,我错了我错了,我会把弟弟看好的,再也不偷摸出去玩了。”
见她实在可怜,边上也有看不过眼的帮着说话。
“大妮儿才几岁,也就比小虎大两岁而已,又要做饭又要洗衣服还要看着小虎,没见过你这么使唤孩子的。”
刘爱红眼睛一横,凶巴巴说回去,“不舍得你把她带回去养啊?她不干活要我来干?我不挣工分她能吃饱肚子?”
旁边有人拉了下刘爱红,指着不远处走过来的赵翎。
“那是小春捡来的男人吧?哟,手里还提了只野鸡呢!”
刘爱红手一松,大妮儿呲溜下就跑了。她眯着眼睛往前面看,果然看到远处走来的高个男人,手里提着只尾巴艳丽的野鸡。
“自己逮的啊?真厉害。”
“野鸡这种能飞的家伙都能抓到,还没□□呢!”
大家都羡慕得很,这几天哪家不是勒紧了裤腰带吃喝,偏偏他们除了会种地,整个生产队就没一个能打猎的。眼瞅着赵翎提着只野鸡回来,晚上就能鸡肉喝鸡汤,谁不眼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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