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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各种作死(第1页)

手中的“凶器”此时已吸引不了叶飞的注意力了,随手将酒瓶碎片扔到厕所的垃圾桶里,又一个想法出现在了叶飞的脑海中。自愈能力这个时候笑的很开心,因为它不孤单了。

叶飞正站在原地呆,脑海深处却在和“作死”的想法殊死搏斗。因为“作死”一出现,就不停的在蛊惑叶飞做一些以前自己根本不会去做的事,但凡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去做的事。

但奈何自己势单力薄,“自愈能力”又和“作死”达成协议,它们俩狼狈为奸,很快叶飞便败下阵来,“作死”的念头占据了叶飞的大脑,左右了他的思想,叶飞的笑容变得逐渐绅士起来。

“嗯?我的宝贝儿呢?”叶飞的目光在厕所里来回巡视着,终于在垃圾桶里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呸,渣男,刚才才将人家抛弃,这会儿有用了,又叫人家宝贝儿了?垃圾桶里的“凶器”酒瓶子碎片在小声的抱怨着。

叶飞拿起酒瓶子碎片,放在水龙头下冲了冲,大家不要误会,不是叶飞嫌弃它,主要是刚才酒瓶子碎片沾上了点黄色的东西,洗洗更健康罢了。

拿着冲洗干净的酒瓶子碎片,叶飞将它放在自己的鼻尖闻了闻,又默默地将它放回了垃圾桶里,他决定将这东西打入冷宫,永不召回。

况且叶飞决定实验一下自己的想法,在自己的手上先剌一道小伤口,看看会不会愈合,酒瓶子碎片这玩意儿不太锋利,得找个锋利点的东西,要不然不成了锯子锯木头了吗,拉来拉去的,那得多疼。

也没穿上上衣,叶飞就这么光着膀子从厕所出来,走进了厨房,反正家里也没别人,倒也不怕被人看见。

一会儿得见血,在厨房里不好清洗,所以叶飞只是从厨房里拿了一把削苹果的刀,就又回到了厕所。

咬了咬牙,叶飞在自己手上划了一道一厘米长的口子,不深,刚见血。本想划个大点的,但人体有自我保护机制,拿刀的手不受控制,面对手足兄弟,它下不去手。

一厘米长的口子说不疼那是假的,但还好,还在人体的承受范围之内。不会让叶飞做出令某人难堪的事,比如“嗷”的一声叫出来。

叶飞此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伤口上,从刀划开皮肤的那一刻,就再也没有离开过,痛感被叶飞下意识的忽略了。

本来一厘米长的伤口就没多大,也不是很深,就刚见了点血,就算不去管它,只要没感染什么的,它自己也会愈合的很快。

但再快,也不可能说是刀离伤止啊。叶飞很清楚自己没看错,刀子前脚刚走,伤口后脚就愈合了,这尼玛也太快了,它们俩的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它们不是死敌吗?

实验还在继续,小伤口根本看不出来什么,只能说让叶飞实锤了自己确实有自愈能力,他想试试自己的极限在哪,那么就得来一个大的。

叶飞狠了狠心,又是一刀划在了手上,这下比较狠,深可见骨。血液直接飞溅出来,染红了大半个手掌。

这回叶飞观察的更仔细了,但还是没能看出点什么来,除了刀划破伤口时飞溅出来的血液之外,叶飞只收获了一下剧烈的疼痛感,还没等疼痛感来的更猛烈些,自愈能力就在刹那间占领了高地,至此,伤口愈合。

愈合后的伤口处看不出一丝异样,只有划破时流出的血液在提醒着叶飞这一切都是真的,自己并没有产生幻觉。

破案了,这一刻叶飞感觉自己柯南附体,福尔摩斯上身,瞬间就锁定了真凶。真相只有一个,犯人就是你——自愈能力。

在确定了自己的确有自愈能力之后,万千个想法瞬间出现在叶飞的脑海之中,比如抢银行啊抢银行……

艹,一点追求都没有,抢银行有什么好处?风险那么大,被抓到了,十年起步,最高死刑。自愈能力有什么用?能让你把牢坐破产,还是在你被枪毙的时候,能多吃两颗花生米?最后你被现有问题,还被做成了“刺身”,被人家研究。

有这个功夫,还不如学学“绅士”们,找个小萝莉下手,萝莉的三好可是经常被他们挂在嘴边,以至于还流传出了一句经典“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再者说了,就算抢银行成功了,叶飞能得到什么?钱?哈,笑话!他叶飞是缺钱的人吗?虽不能说是富甲一方,但每个月收的房租就足以过大部分人,房贷、车贷这些压力统统没有。

结婚生子,传宗接代,说实话,这都不是事儿,有了钱,还怕找不到女朋友吗?更何况,叶飞还有点单身主义的想法,至少结婚是不会那么早结的。

总感觉自己的想法冒犯到了某些人,叶飞赶紧停止了另类的“炫富”。浑然不知,在晚一步,他就会被终结在某人的键盘之上。更不知道,某人离卖刀片家就差一步了。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叶飞竟一时间找不到自愈能力的用武之地。和国家坦白然后合作就不用想了,叶飞不想被人研究,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能力。

没什么实力,你凭什么和别人谈条件?

就凭你的自愈能力,把你抓起来,关到铁笼子里,你就一点办法都没有。

自愈能力并不代表无敌,虽然杀不死你,但有的是办法治你,找对方法,连普通人都能让你生不如死。

死侍为什么能那么浪?除了他有不死之身,强大的自愈能力之外,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雇佣兵,杀得人说不定比你认识的都多。当然了,他自身的性格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这自愈能力来的莫名其妙,叶飞记得自己在出车祸之前也受过伤,虽然没这么严重,但生活中的小剐小蹭也没少过,该流的血也没少没流,伤口的恢复度跟常人也没什么区别,也没见有什么奇异之处啊?

但就在这次车祸之中它出现了,悄咪咪的接近了主角,并对主角伸出了援助之手,让主角捡回了一条狗命。

叶飞努力的回忆起自己的记忆,试图现一点蛛丝马迹。嗯!完美,什么都没现。

关于小时候的记忆早已模糊,就连最近几年的,除了一些大事,索些生活小事儿都会被人们选择性的遗忘,叶飞自然也不例外。

但仍然能回忆起中的记忆告诉叶飞,自己并没有遇到过什么奇遇。没有老爷爷梦中传功,也没有什么天降陨石进入身体。

这都是老套路了,烂大街一般的存在,真要这么写出来了,叶飞觉得自己也别活了,趁早死了算了,反正写出来也没人看。

小时候的童年无忧无虑,长大后上学进入了校园,直到大学毕业,虽不说一帆风顺,但也没遇到过什么挫折,还没等步入社会,就父母双亡,“被迫”继承了家业,提前进入了退休生活。

那这自愈能力是怎么来的呢?叶飞左思右想也没想白,索性便不去想它,反正对自己的生活也没影响,该怎么收租还是得怎么收。

趁着时间还早,叶飞决定再实验一下。

划破的伤口能快愈合,骨头断了不知道能不能自己恢复?再大胆一点,不知道能不能断肢重生?再再大胆一点,滴血重生?

想做就做,叶飞又冲进厨房拿了个擀面杖回来,瞧了瞧自己的双手,嗯,右手还有大用,就只能先委屈一下你了小左,日后我会补偿你的,让你跟小兄弟多见两次面。

随即,拿起擀面杖就朝着左手臂敲了下去……

嗯!实验很成功,我们的小左牺牲了。这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做人不能太备胎,不然到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

“哦!妈惹法克!”左手的骨折之痛让叶飞忍不住的叫了出来,索性房子隔音还不错,要是让邻居听见了,又要误会叶飞在偷偷看小电影了,还是欧美的。

咦!我为什要说又?

咳咳!这不重要,毕竟叶飞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年轻人火力旺,开车兜兜风也是正常事儿,大家千万不要想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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