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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页(第1页)

封上上问::“是不是一双全黑色的鞋?”

老婆婆点头,又疑惑,“是黑色的,姑娘你怎么知道的?”

要想鞋子上沾了血却看不出来,只有黑色的鞋子才能做到。不过这话封上上没说出来。

她看了眼应青云,应青云也回视她,两人心知肚明,那双鞋子一定被楚墨悄悄处理了。

应青云眉色沉凝,眉宇间压了一层阴影。

封上上又问老婆婆:“婆婆,你家少爷是不是经常像这样扔衣服丢鞋子啊?”

“也不算经常吧。”老婆婆迟疑着说:“少爷要上山采药,采药的时候容易刮破衣服,有时候刮的太厉害了少爷就扔了。”

“那鞋子呢?像这样莫名其妙不见了的事情发生过几回了?”

“这今年也就不见了这一双,去年去年丢的有点多,好像丢了两双还是三双来着,我记不清了,估计是少爷带出去忘了带回来了吧,像少爷这样的大男人,对衣物等事难免粗心大意的。”

封上上呵呵,他才不是粗心大意,而是太细心了!

封上上走到一边,朝应青云招了招手,应青云顿了顿,踱步朝她走去。

封上上踮起脚,在他耳边小声道:“大人,那鞋子肯定被他处理了,不知道扔哪去了,我们不一定能找到那双鞋,现在,只能从第二点入手了。”

她说话时的热气扑到自己耳边,有点痒,应青云不太自在,微微往后退了退。

封上上以为他是不习惯跟人靠这么近,也没再跟他耳语,而是用更小声的声音道:“根据伤口的形状来看,他砍死凶手的刀不是普通的菜刀,也不是干农活用的镰刀和柴刀,而是锋利的砍刀,长约十寸,宽约两寸,这样的刀是不允许老百姓私有的,所以他一定会将这刀藏起来,不敢示于人。”这个时代铁器刀具管的严,普通百姓家里,一户只允许一把菜刀一把镰刀,顶多再加一把砍柴刀,而且这些都需要造册登记,想要随时去打一把刀,那是不可能的。

应青云“嗯”了一声,“他每次作案都要用到这把刀,但每次作案都是在商会上临时起意,所以,刀一定是近身收藏,方便随时拿到,同时又不会被别人发现。”

封上上“噗通噗通”点头,“没错,所以他要么藏在那间破庙里,要么藏在家里,要么就藏在他的马车里。”药材馆里人来人往,且众多学徒杂役,是不可能藏刀的。

应青云:“破庙中已搜查过,并没有长刀。”

封上上:“那就只有家里和马车里了。”

应青云立马叫来衙役,让他们分为两队,一队去搜查楚墨的马车,另一队搜查这间宅子。

看衙役们尽然搜起了家,两个老人家都觉察出不对劲了,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怎么了啊各位官爷,为什么要搜我们家宅子,我家少爷到底怎么了?”

封上上劝道:“两位老人家你们站远点,小心误伤,这事情跟你们无关,等案子破了你们自然就知道了。”

看她柔柔弱弱的,像是个好说话的,老婆婆大着胆子抓住她的衣袖,惊慌地说:“姑娘,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家少爷可是好人啊,他心地特别好,经常看病不要钱,他这样心善的人不可能做坏事的,你们可不能冤枉他啊。”

“唉——”封上上都不忍心打破老婆婆心目中对于楚墨的好形象。

正在这时,吴为急匆匆跑了过来,手上还拿着一把刀,脸色很是难看,“大人,找到了!楚墨的马车底下竟然有个暗格,非常隐秘,要不是我来来回回搜了好几遍差点发现不了,这把砍刀便是在这暗格里找到了。”

两个老人家被这把大刀吓了一跳,不明白马车里怎么藏了这么大一把刀,他们少爷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怎么会藏刀呢?

应青云小心地将刀接过来,只见刀身长十寸,宽约两寸,跟封上上推测的一般无二,刀身锃亮,厚重而锋利,刀柄呈暗木色,其上遍布着许多花纹,这些花纹并没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花纹的纹路凹槽里似乎有种常年积累的暗色物质,乍一看让人以为是泥垢。

应青云盯着这些“泥垢”看了很久,然后将刀柄小心地凑到封上上眼前。

封上上立马会意,仔细观察了一下,又找来一根细针慢慢地将纹路里的‘泥垢’刮出来放到一张白色的手帕上,不一会儿就形成了一小堆暗黑色的粉末。

封上上将这些粉末溶于水中,水很快变成血红色,半晌后,她直起身来道:“是血。”

一群人闻言精神一震。

应青云快步往外走,“回去,再审楚墨!”

————

楚墨被关在牢中几天,除了下巴上长出了胡茬,人瘦了几分之外,整个人依旧温润,嘴角微弯,仿佛在哪里都不能影响他。

看着依旧笑容柔和的楚墨,吴为再也没有亲近之感,只觉得毛骨悚然,也是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人不可貌相”,亏他之前对这人那么有好感,觉得凶手一定不是他,结果呢?活生生被打了脸!

应青云开门见山:“楚墨,你还不肯承认是你杀了红云等人?”

楚墨无奈一叹:“大人,您肯定弄错了,我从未杀过人。我连红云是谁都不清楚,我为何要杀她?至于其他人,我更是闻所未闻。大人,还望您仔细调查,还我一个青白。”

应青云直直逼视着他,眼神冷厉如刀,“那本官问你,商会第二天,你自称出门采药,结果回来后却换了一套衣服,还将衣服直接丢掉,这是为何?”

楚墨解释道:“我采药的时候衣服被刮破了很大的口子,犯不着缝补了,便扔了,采药损坏衣服是常事,所以我会随身带着一套新衣,免得衣衫不整地出入城门,大人,这不奇怪吧?”

应青云点点头,“不奇怪,但你当天穿出去的鞋子呢?难道也丢了?”

楚墨无辜地眨眨眼,“鞋子自然不会丢,我穿了回去,在我家里啊。”

“我们已经去过你家,你那天穿的鞋子不见了,你怎么解释?”

楚墨惊讶,“不见了?不可能啊,好好的鞋子怎么可能不见了呢,我当天明明穿回家了啊。”

看他满脸无辜的样子,应青云“呵”了一声,“你不知道?那我来告诉你鞋子哪去了!当天你在破庙中杀了人,血迹溅了满身都是,所以当场换了身新衣,旧衣直接扔掉,而鞋子直接扔掉会引起怀疑,你便穿了回家,因为鞋子是纯黑色,就算沾了血迹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但一直放在那迟早会被你家老仆发现,所以你故意让她不要刷鞋子,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带走了鞋子,借机扔掉。”

“什么破庙?什么血迹?”楚墨茫然又无助,同时伴随着被误会的委屈,“大人,你说的这些我半分不知情,我不明白好好的怎么就都落在了我的身上,那天我真的是去采药了,回来的时候采了一整背篓的药呢,哪来的什么杀人?大人,为何你非要将罪名往我的身上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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