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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第1页)

公路上没有一辆车,也没有一个人,我孤零零地站在潮湿、冰凉的雾中,无法描述的恐惧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压得我无法呼吸。

我转身逃回车上,砰地一声关了门,然后又抓起电话拨给老板——我决定做个检查,好好休息一下。但是电话中传来嘟嘟的忙音,好一阵子都没有人应答。我焦躁地骂了句“该死”,干脆就掉转车头往回开,顺便又拨了另外一个号码,这次很快就传来了一个苍老浑厚的声音。

“这里是路克诊所。”

“您好,医生,我是马修。等下您能给我做个检查吗?”

“你又生病了?”路克大夫在电话里乐呵呵地笑起来,“没问题,没问题,从你五岁开始,每次来我都给你优先。”

“谢谢。”我实在没心情跟他聊天,匆匆挂了电话。

不过当我再打小林德先生办公室的电话,却始终无法接通。我把手机扔到一边,心里明白他肯定又跟女秘书滚到地板上去了。

邻居

其实绿湖镇的中心商业街和居民区相隔很远,这里的生态环境不错,房地产开发商把各家各户之间的距离都拉大了,整个镇子更显得空旷。由于风景很漂亮,这几年不断地有些中产阶层从丹佛搬过来,我刚到这里的时候,小镇上有一万多居民,而现在已经快超过两万人了。

路克大夫是绿湖镇的老居民,按照他的说法,绿湖镇最早的开拓者是西进运动中的牧场主,不过现在很多牧场已经成了现代化的街道、社区。

或许是知道索菲不相信我的“选择性失忆”,我没有告诉她自己来看医生了。我不打算去公立大医院,首先是怕麻烦,其次因为路克大夫虽然爱开玩笑,但医术很好——更重要的是,即使再怎么奇怪的病,他的微笑也会让患者觉得“这或许就是个小感冒而已”。

我把车停在了诊所门口,因为浓雾和时间太早的关系,很多商铺都还没有看门。路上的车辆和行人都很少,隐隐约约地在雾中飘来荡去的,如同一个个幽灵。

路克大夫的诊所是一幢传统的三层建筑,钉在大门旁边的铜牌上写着“约翰?d?路克医生”。我走进去后,接待的老护士马格丽特小姐就向我亲切地打招呼,然后说路克医生在诊室里等我。“放心,现在别的病人都没来。”她冲我意味深长地挤了挤眼睛,我有点哭笑不得。

推开雕花的老式磨砂玻璃门,我看见那个头发半秃的高个子胖老头正弯着腰擦他的眼镜,我向他说“早上好”,他则咧开大嘴朝我笑起来。

“你又生病了,马修?”

为什么他每次都要加上一个“又”?

我叹了口气,这大概是由于他看着我光溜溜地来到人世,然后又长出胡子,成为父亲,而且大部分见面都是在我感觉不舒服的时候。

我把今天早上我碰到的大致情况都告诉了他,包括公路上遇到的意外。路克大夫满是皱纹的脸上始终带着微笑,然后他检查了我的体温、血压,测了我的脉搏。

“哦,华氏998度,血压很正常,你只是有点低烧,孩子。”老头儿又用电筒照了照我的眼睛,“另外你的需要休息,瞧那些红血丝。”

“发烧会导致失忆吗?”

“除非你持续高烧到华氏105度,脑浆像开水一样翻滚,而且连续几十个小时没降温。”医生转了转眼珠,“哦,还有别的可能,比如你受到很严重的刺激,还发生了创伤性的生活事件,类似虐待这些的吧。”

我没说话——虽然我并不想爱米丽?卡波特小姐一起工作,但这打击还不至于严重得让我失忆。

路克大夫一边收起他的听诊器,一边说:“忘记自己的身份一般是解离性失忆症,这样病的对一般信息很清楚,丧失的是个人人格。可你只是想不起自己长什么模样,以及陌生的邻居,别的好像都没问题。”

“还有鱼……”

“哦,是的,尼莫们。”路克大夫拿出病给我开了处方,“我想你的失忆和幻觉都是疲劳和低烧等综合原因导致的短暂现象,孩子。你可以吃点安眠药,然后好好休息,如果症状没有消失,再看看心理医生或者去医院做个ct。”

“哦,好的。谢谢……”我接过处方看了看,是小剂量的艾司唑仑。

老头儿笑眯眯地看着我:“一点儿也不苦,马修,这种是无味的。”

“医生,我已经三十五岁了。”

“时间过得真快呀,”他乐呵呵地说,“你为了偷偷见索菲而摔断腿的那一幕就好像是发生在昨天。”

啊,是的,我最狼狈的样子他都见过了,看来需要忘记我样子的人应该是他才对。

我笑着对路克大夫道别,然后玛格丽特小姐从常用药里拿了一瓶艾司唑仑给我。我放进口袋,那小瓶子的重量好像一个砝码,拉着我的心稳稳地放下来

现在才早上九点多,如果我回家的话,索菲肯定会担心的,她一定不相信忙碌的我会突然再拿到一个假期,而我也不想对她撒谎。我考虑了一会儿,决定到镇上熟悉的地方走走,这可能会对我有帮助。

我又拨了一次小林德先生的电话,这回倒是通了,可惜只能留言。我也管不了那么多,说了大致的情况,然后就把工作抛到脑后,开车绕着绿湖镇兜圈子。

我熟悉绿湖镇就像熟悉自己的身体,甚至知道街角的流浪猫都住在哪儿。就跟我想的一样,当我从诊所沿着主马路经过米尔塞日用品超市,然后拐过镇中学和图书馆以后,就看到了警察局,一切都很正常,除了白雾中的行人让我看不清楚脸以外,我找不到任何记忆中的空白。

我在莎拉就读的小学外停留了一会儿,她现在正在上课,并不了解爸爸的烦恼,而且也没有了解的必要。我把车停在学校旁边,穿过马路去了对面的公园,然后点燃了一支香烟在喷水池旁边坐下来。

雾气似乎在逐渐淡去,可还是带着讨厌的潮湿感,周围的人像裹着白纱一样,此时我看得最清楚的就是水面上自己的脸——

还是无法产生熟悉的感觉!

我在心底勇敢地承认,我确实对自己的长相不大满意,甚至开始觉得厌烦!我不应该像一个小白脸儿似的家伙,可我又“应该”是什么模样呢?

这个时候雾中传来了一阵欢快的狗叫,接着一个毛茸茸的大家伙便冲出浓雾扑到我身上,差点把我撞到水池子里。

“安德烈,天啊!”我一边举高了烟一边躲避着这只金毛猎犬热情的舌头。大狗飞快地摇尾巴,一副急切讨好的模样。它的主人随后也来了,并且徒劳地拽着长长的绳索,试图阻止它的亲昵动作:“好了,安德烈,你不觉得自己太沉了吗?“

“没有关系,沃伦太太。”我连忙熄灭烟头,对这个穿着厚运动装的老妇人笑道,“它只是太久没看见我而已。”

“是的,大概有一个多月了吧。”老妇人拍拍大狗的头,让它坐下来,然后皱着眉打量我。她的表情很古怪,如同看一个陌生人,这让我突然冒出一些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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