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星可不是單純喝酒的清吧,不管是震耳欲聾的音響,還是沉悶的菸酒味,都不是林霽願意去接觸的事物。
於是鄭知夏嫌棄地皺眉拒絕:「這就算了,雖然我是銀星的合伙人之一,但我真的不喜歡那裡。」
「哥,雖然我開夜店,但我是個正經人。」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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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想要什麼
鄧明城努力多日,終於在開學後的某日被施嬅成功拒絕,文學院院花一如既往地冷酷無情,在校園湖邊的心形玫瑰和蠟燭中平靜地將被塞進手中的捧花還給鄧明城,聲音在眾目睽睽之下清晰無比:
「我不會接受一個不喜歡我的人的告白,以後不要聯繫了。」
鄭知夏站在不遠處的樹下圍觀,聽見這句話時不由失笑搖頭,對施嬅此人多了幾分欽佩。
真是個清醒的漂亮姑娘。
這大概是鄧明城第一次出師不利,捧著那束火紅玫瑰站在人群中嘖了聲,嘀咕道:「真難搞啊,我怎麼就不喜歡了?」
鄭知夏很輕地笑了聲,轉身追上施嬅。
「有空聊會兒天嗎?」
施嬅轉過身,視線一點點掃過他的臉:「如果是來幫他當說客的話,我沒有空。」
「那倒不是,我從來不摻和進朋友的感情問題里,」鄭知夏攤手示意她往旁邊看,「就五分鐘,請你喝杯茶。」
施嬅似乎是思量了片刻,而後說:「可以,但我不想看見鄧明城。」
「那我們就得去校外了,」鄭知夏無奈聳肩,「不然肯定會被他找到。」
「行,」施嬅接受了這個建議,「請我就不必了,雖然鄧明城不是個好貨色,但你還不錯。」
鄭知夏頓時失笑:「我以為你會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那得看分類標準是什麼,」施嬅說著,似乎自己也覺得好笑,「但這跟我沒有關係,不是麼?我有自己的交友準則。」
他們在校外的某個茶館中坐下,施嬅帶的路,老闆熟稔地和她打招呼,端上南瓜形狀的紫砂壺和兩隻小杯,鄭知夏透過裊裊霧氣打量那張清冷美人面,說:「其實你的拒絕並不堅定。」
施嬅端著茶杯,竟然慢慢勾起嘴角,清冷疏離褪去,她活色生香地從山水宣紙中走出來。
「是啊,但對鄧明城來說,這句話就足夠他琢磨好幾天了。」
鄭知夏支著額頭,樂不可支地笑起來。
「你太小看他了,不過——我以為你對他這種花心的不感興。」
施嬅沒有解釋,只問他:「所以約我出來是想聊什麼?」
「其實也沒什麼,」鄭知夏靜靜地和他對視,「原本是想提醒你鄧明城沒那麼蠢,現在倒是有個的問題了。你也知道他不是個好貨色,又為什麼要跟他浪費時間?」
「哎呀,」施嬅笑眯眯地說,「我怎麼就不能是真的喜歡他呢?」
「因為你很聰明,聰明的人都懂得趨吉避凶,」鄭知夏抬手給她倒茶,「浪費時間毫無意義的事情,不如不做。」
施嬅的手指拂過杯口裊裊的熱氣,語氣似感嘆似諷刺:「感情這種事,怎麼能用意義和回報來衡量呢?」
「為什麼?」
鄭知夏的確不能理解——鄧明城在女人們的口中向來是個該敬而遠之的風流渣男,是不值得託付情感的壞男人。
施嬅微微撇著嘴,說:「非要說原因的話,他很有個人魅力,不是嗎?情商高,聊天不會被氣得半死,和他聊兩句天我的心情就會變好,這難道不夠成為喜歡的理由嗎?」
「都說情緒價值廉價,我朋友也說鄧明城這人不值得,讓我趕緊遠離,但這種事嘛,自己最清楚到底值不值得,搞清楚到底想要什麼就好了。」
鄭知夏愣了愣,恍惚間茶霧煙氣後的美人面模糊成了重重疊疊的影,自他腳下生出,幻化在夜色與流水聲中。
「那假如——」他頓了頓,「他的情緒價值能給很多人,你總以為自己是特殊的,或許也的確是特殊的,但他對你的獨一無二並非因為喜歡——」
你真的能弄清楚自己所求的是什麼嗎?
重影倏然散去,鄭知夏對施嬅笑了笑,道:「抱歉,不是在說他,鄧明城確實挺喜歡你的。」
施嬅卻平淡地笑了聲,說:「對我來說的話,當斷就斷咯。」
「畢竟我們也沒認識太久,」施嬅聳肩,「我知道總有人會說當不了戀人,朋友也挺好,可退而求其次有什麼好的?不是開始時最想要的,總有一天會後悔。」
可鄭知夏最開始想要的,也不過是當朋友——最好的朋友。
朋友比戀人更長久,更安穩,也更堅不可摧。
偏偏是他心生妄念,是他想要不知死活的越界,偏偏結果已是必然的失敗,連後悔都已經太遲。
退回去做不到,進一步又是必然的分道揚鑣,想要的是什麼?他自己都已經搞不清了。
鄭知夏沉默了很久,而後端起已然溫熱的茶杯,對她舉了舉,是很明顯的敬意,施嬅挑著漂亮的眉,頓時就明白了。
「原來傳聞中的高嶺之花也在為情所困,」她笑道,「看來情感的確是每個人類都逃不過的終生課題。」
鄭知夏沒有否認,卻也只是笑了笑,終於切入正題。